2023年江西抚州市崇仁县部分城区小学选拔交流教师62人公告

  

崇仁县2023年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城乡、校际、学科之间教师结构不合理,配置不科学的问题,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崇办发〔2021〕18号)有关要求,决定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62名乡村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交流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交流对象

  编制和工作岗位均在我县乡村小学(不含县二小、县三小和县四小)的在编在岗教师(含三定向幼师)。

  (二)选拔交流条件

  1. 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胜任城区小学专任教学工作。

  2.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和学科的。

  3.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满5学年(2018年9月1日及之前任教,下同)及以上经历。“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二年、“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三年计入教学工作经历,代课和毕业生实习期间等不列入教学工作经历。

  4. 近三学年工作年度考核和师德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三学年指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拔交流。

  (1)曾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2)因各种问题而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到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级别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暂未解除处分的。

  (3)从因身体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的。

  (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拔交流的。

  二、选拔交流数量与岗位

  (一)选拔交流数量

  选拔交流教师总数为62名,其中小学语文22名,小学数学22名,小学英语4名,小学音乐1名,小学体育3名,小学美术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4名,小学信息技术3名,小学科学2名。

  (二)选拔交流岗位

  黄洲学校小学部(12名):小学语文3名,小学数学3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美术1名,小学信息技术2名,小学科学1名。

  崇仁一小(25名):小学语文11名,小学数学11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1名,小学科学1名。

  崇仁二小(18名):小学语文7名,小学数学7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2名,小学信息技术1名。

  崇仁五小(7名):小学语文1名,小学数学1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音乐1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1名。

  三、选拔交流办法

  采取笔试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教学年限加分的方法进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参照崇仁县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特殊津贴发放享受最边远层次津贴的学校,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定)。

  (一)笔试

  本次选拔交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一项(不进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总分为120分,笔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二)加分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工作岗位年限加分标准为每任教一学年加0.5分,累计分值不超过5分。因工作变动跨校任教,计算年限出现未满一学期的不加分。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岗位年限加分,由参加选拔交流教师服务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出具证明材料。若跨乡镇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任教,分别由所在乡镇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

  四、选拔交流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日至3日(共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

  崇仁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综合监督股(A402室)。

  (三)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此表按要求插入近期免冠照片,在照片一角位置加盖编制所在单位公章,除签名外,其余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一张2寸蓝底免冠近照;

  5.《加分证明》(见附件2)一式一份,除签名外,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无加分者不提供。

  以上证件经核实复印件属实后,原件当场退回。

  (四)资格审查

  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选拔交流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资格。资格不符等导致名额产生空缺,从该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拟选拔交流教师名单报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参加教师选拔交流考试的人员凭身份证于2023年8月12日到县教体局四楼人事股(A402室)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参加选拔交流教师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试场,笔试时间2023年8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崇仁县第一中学(新校区)。试场安排:原则上30人且相同学科为一试场,尾数超过10人,另设一个试场。

  (六)选岗

  确定拟选拔交流对象:考试对象的笔试成绩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年限加分累计(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为其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选拔交流对象(例如:小学语文岗位拟选拔交流5名,则选拔交流该学科总成绩排名前5名考生),若拟选拔交流对象最后一名并列的,则服务农村最边远学校时间长者优先;无农村最边远学校服务经历,则笔试分数高者优先;笔试分数相同时,则已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高者优先;已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相同时,则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近五年(2018年至2023年)年度工作考核、师德考核优秀等次总次数多者优先;优秀总次数相同,增加选拔交流名额一并选拔交流,增调名额的学校岗位由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选岗:选拔交流教师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选择选拔交流学校,若分数相同,参照确定选拔交流对象办法进行,若再出现例外情况,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公示与报批

  对拟选拔交流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拔交流人员。选拔交流教师其人事、编制、工资关系等仍在原编制单位,日常工作由现工作单位进行管理和考核。

  五、严肃工作纪律

  (一)为确保选拔交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教师选拔交流工作以县政府为主导,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学校要根据本校各学科教师数量,做好报名把关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三)报考教师应诚实填写教师选拔交流报名申请表,学校有关负责人要对报考教师所填有关信息认真审核。若出现弄虚作假,报考人及审核人在2023年师德考核中直接定为不合格,并扣发2023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四)报名参加选拔交流的教师应按时参加笔试。报名后,无故不参加笔试的教师将列入不诚信名单,取消其今后三年教师招聘和选调考试报名资格。

  (五)对考试违规者,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选拔交流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为确保选拔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员如下:

  组长:廖素芬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沈思溢县政府办主任

  方向阳县教体局局长

  李农县人社局局长

  成员:黄煜县政府办副主任

  尧咚县教体局副局长

  章会平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顺保县人社局副科级干部

  杨嘉武县政府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选拔交流日常工作,由尧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八、考生报考咨询时,请咨询县教体局人事综合监督股,电话0794-6323246。

  附件:1.崇仁县2023年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教师报名申请表.doc

   2.崇仁县2023年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教师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年限加分证明.doc

   3.崇仁县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doc

  

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7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70名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服务东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区人才需求情况,决定开展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2023年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按需引进原则;

  5.坚持业内认可、注重实绩原则。

  二、引进人数

  本次全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70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6.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8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对应的学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9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才可以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资格证书要求。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书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参加了2023年医师或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资格。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9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任选其一)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考生将填好的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等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人才引进报名邮箱(dxrsrcyj@163.com)进行报名,文件名和邮件名为:2023年人才引进+报考岗位+姓名。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电话与报考部门进行确认,电话:0794-7097961,并及时关注邮箱动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考生也可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地点: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才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复审,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和东乡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程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和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的考官、考题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拟定。结构化面试和答辩均为100分,按照5:5计算,考生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答辩成绩*50%。

  2.面试成绩。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总成绩相同,按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

  4.面试准考证领取: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5月22日— 2023年5月24日至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外地考生也可电话确认后,于面试当日在考务办领取准考证。

  5.面试须知。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得分未达到70分及以上的,不得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和东乡发布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提请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办理引进人才审批相关手续。此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工作,在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东乡区人社局,0794-7097961

  纪律监督电话:0794-7096001

  

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

  

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抚州市东乡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3).docx

  附件2: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3).docx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2023年江西抚州市崇仁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58人公告

  

崇仁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实施,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崇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决定开展崇仁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引进计划

  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引进58名高素质人才,具体引进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引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引进岗位所需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即指2005年7月28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8 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要求:

  (1)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22年4月版的专业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引进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5.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崇仁县人社局(电话:0794-6332426)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公开引进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的高素质人才,除县人民医院医师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所有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同时,享受崇仁县人才政策有关待遇。

  2.除教师、医师岗位外,其余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经征求个人意见同意的,可在企业锻炼服务一至两年,服务期满后再回聘用单位工作。

  3.报考人员聘用后在崇仁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聘用后在企业锻炼的服务时间),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牵头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引进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cr.gov.cn/)及“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崇仁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 日8:30—8月8 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到崇仁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四楼党员活动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①《崇仁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叁份;②学历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书的,应出具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⑤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crxrsjrs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 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请考生主动联系崇仁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引进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资格审查初审结束后,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及“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引进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此次面向社会引进高素质人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2分钟。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根据面试要求,结构化面试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面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时间后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及“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4.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需到崇仁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行政中心11楼B1118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1.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在面试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入闱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

  2.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岗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其他岗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崇仁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提出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引进工作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3.本公告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崇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7日

  附件:

  1.崇仁县2023年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4月版)

  3.崇仁县2023年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023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公告

  

南丰县2023年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相关要求以及《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的批复》(丰府字〔2023〕134号)精神,我县决定开展2023年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使选调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委、政府办、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司法局、编委办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南丰县2023年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选调的日常工作。同时,邀请县代表、政协委员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二、选调名额

  1.县城初中选调教师20人。从乡镇中学选调教师20人到县城初中任教。具体学科及名额:语文5人、数学1人、英语4人、3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历史3人、信息1人。具体岗位根据实际选调入闱人数以及二中、实验学校教师学科需求设岗。

  2.县城小学选调教师40人。从乡镇小学选调教师40人到县城小学任教。具体学科及名额:语文18人、数学15人、体育2人、美术2人、音乐2人、信息技术1人。具体岗位根据实际选调入闱人数以及县城小学之间教师调配后,对仍有教师需求的学校设岗。

  三、选调条件

  (一)县城初中选调教师的条件

  1.选调对象。本县乡镇中学在编教师,且在本县任教满三年(2020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学历与资格。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

  3.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三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或职称资格证(需在聘任有效期内)的学科一致。

  (二)县城小学选调教师的条件

  1.选调对象。本县乡镇小学在编教师,且在本县任教满五年(2018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学历与资格。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

  3.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五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或职称资格证(需在聘任有效期内)的学科一致。

  (三)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不符合选调条件。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2)近五年内(2018年9月1日至今)有停薪留职或擅自离岗行为者。

  (3)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公开报名

  1.教师报名时只能申报一种类别及学科,且符合选调类别的基本条件,不能交叉申报。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8月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会议室(县桔都文化传播中心26楼人社局会议室)

  4.联系电话:0794-3226133

  5.报名材料:报名时必须带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无停薪留职或擅自离岗证明、综合加分的证明、任教学科年限证明等材料及一寸免冠照2张,由本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填报选调岗位。

  (二)资格审查

  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名额与对象,核发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方案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选调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南丰二中。

  3.考试内容及计分:选调对象参加所申报学科的文化考试。考试总分为100分。中小学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四)综合加分

  乡镇学校教师选调县城学校,根据下列加分项进行综合加分。

  (1)夫妻双方在本县乡镇从事教育工作且均在编在岗,若一方申请参加选调的加3分;若双方同时申请参加选调的,自行商定其中一方加3分;若有一方借入或交流到县城的,则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2)教龄每学年加0.2分。

  (3)在最边远和边远学校任教累计满10周年及以上、且2022-2023全学年仍在最边远学校任教的,加2分;在最边远和边远学校任教累计满10周年及以上、且2022-2023全学年仍在边远学校任教的,加1分。最边远和边远学校的认定以《南丰县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学校为依据。

  以上各项综合加分由选调对象相关学校出具证明材料,选调对象报名时将加分证明材料上交,最后由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未列入加分项目的不计分。选调对象的综合加分直接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确定入闱人选

  选调对象的最后得分为笔试及综合加分的总和(保留一位小数点),依据最后得分和选调学科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选名单。若最后一人入闱者的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笔试得分情况比较,笔试分数高者入闱。如还出现并列情况,则按学历、教龄比较,学历高、教龄长者入闱。若学历、教龄还相同,则按乡镇学校班子成员(含村小校长),前者优先入闱。因自愿放弃或违规违纪等原因空出的岗位,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同时,所有学科岗位设定笔试入闱成绩合格线为70分,若考生笔试成绩达不到70分则不能入闱。

  确定的入闱人选名单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如无异议,经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政府批准。

  六、选岗及调动

  经县政府批准选调的教师进行公开选岗,选岗按设定的学校岗位,分学科按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不服从选岗安排者3年内不得再参加选调考试。县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根据县政府批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今年参加职称评聘的教师选调后按其所在县城学校的岗位情况进行聘任在学校无岗位的情况下不得聘任,也不再参与原学校的职称聘

  七、其他

  本公告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由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附件1:2023年南丰县公开选调县城初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2:2023年南丰县公开选调县城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南丰县2023年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证明.doc

  

南丰县2023年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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