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
资溪县2022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资办发电〔2022〕34号),资溪县2022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资溪县17家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资溪县2022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编外用工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单位岗位条件有年龄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专业不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能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
7.参加了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外用工人员考试,考试成绩属第三档人员〔以下简称第三档人员〕(不受上述第五项年龄、第六项学历限制)。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合同期内编外用工人员;
7.报考招聘后即违反《回避规定》岗位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体检、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资溪发布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报名人员本人到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8:00时分至2022年9月21日17时30分(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联系人:邓元斌。联系电话:0794—5780202。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报考人员可登录“资溪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笔试
1.此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2022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 笔试地点:泰伯小学。
4.符合招聘条件参加笔试的人员,于9月22日下午下班前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5.笔试内容: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人社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7.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考生笔试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成绩相同时按客观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资格审查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
(五)资格审查考察
1.资格审查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审查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可由工作单位提供),调取查阅拟招聘对象本人档案,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如出现资格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资格审查考察。
2.资格审查考察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考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签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及聘用
报名、笔试、体检、资格审查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资溪发布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人员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资格审查考察、公示及聘用。
(七)工资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资办发电〔2022〕34号)文件执行,按月发放。
2.第三档人员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其在原工作单位人社部门核定的工资额按月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我市、我县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本公告由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
外用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附件1: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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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籍 贯
| 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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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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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情况
| 熟悉专业 有何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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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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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 任现职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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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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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及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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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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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年度考核是否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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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 成员 及 重要社会关系
| 姓 名
| 关系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
现所在学校(单位)意见
| 单位领导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校 (单位) 主管 部门 意见
| 单位领导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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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 查意见
| □符合岗位应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 □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 初审人: 复审人: 县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诚 信 承 诺
|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本人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范围、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存在信息不实或隐瞒有关信息的情况,责任自负。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1.此表一式二份(正反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人社部
门进行资格审查。
2.个人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
3.“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附件2
资溪县2022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编外用工岗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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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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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岗位条件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
学历
| 其他条件
| |||||||
1
| 发改委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李 凡 18770195743
| 第三档人员不受年龄、学历限制.
|
2
| 审计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周 军 18970472342
| |
3
| 统计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张越亚 16679066686
| |
4
| 行政审批局
| 辅助管理岗
| 2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夏 君 15216265345
| |
5
| 机关事务中心
| 辅助管理岗
| 2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林婉玥 13426520519
| |
6
| 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章 松 13177671753
| |
7
| 招商引资中心
| 辅助管理岗
| 2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李结斌 17779499076
| |
8
| 文化馆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金薇娜 15070436888
| |
9
| 人社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邓元斌 18079404647
| |
10
| 社保中心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邓小红 17770466118
| |
11
| 创卫办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黄克华 18079467882
| |
12
| 乡村振兴局
| 辅助管理岗
| 2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张 雅 18107041551
| |
13
| 工信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何资聪 17770452087
| |
14
| 文物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黄志英 13907046681
| |
15
| 文旅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陈 玲 13979451772
| |
16
| 供销社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何景文 18979476089
| |
17
| 医保局
| 辅助管理岗
| 2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杨 江 13879468846
|
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城市管理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50名公告
2022年南丰县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南丰县城市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50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执法辅助队男队员:40名。
2.执法辅助队女队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党领导,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能热爱本职工作,有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无残疾,具有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含),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含);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公民(1987年6月之后,2004年6月前出生);
(二)加分
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10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期内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用人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南丰县嘉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南丰县嘉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丰县桔都文化传播中心大厦2010室)
4.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点击本公告下方附件可下载表格;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4)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工作一直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是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包括时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及业务知识、公文写作;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关注公众号)
准考证领取地点:南丰县嘉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请考生保持手机的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联系。
(四)体检、政审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南丰县嘉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2.政审主要审查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内容。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拟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
3.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南丰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南丰县嘉荣人力资源公司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由县嘉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临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考核合格转正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为35000元/年+10000元/年(绩效奖),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一切待遇。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南丰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94-3207771
2022年6月27日
附件:2022年南丰县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_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招聘107人公告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此次所招聘岗位以医、护、技人员为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由原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即2017年9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聘用后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8.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10.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相符;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考虑到部分学校学科设置情况,招聘本科学历药学岗位除药学专业外,临床医学(临床药学方向)专业也可报考。招聘本科学历儿科或新生儿科医师岗位除临床医学专业外,儿科医学专业也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才可以报考。
2.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4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对于紧缺专业(急诊科、科、新生儿科)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3.关于资格证书要求的说明: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书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4.关于工作经历要求的说明: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到2022年9月底为止。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佐证材料。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11月22日9:00至11月24日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缴费后报考信息不可修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或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报考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不需要笔试、直接面试的6个岗位的考生,提交资料后不用缴费,但务必点击去支付,然后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三是应聘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11月25日17: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务必于2022年11月24日下午14:00前,将申请免费材料(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发至市人社局指定邮箱(fzrsks2020@163.com)审核确认,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2022年11月25日上午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2年11月25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但超过规定的查询时间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12月6日上午9:00至12月9日24:00,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测评方式及流程
1.直接面试方式
(1)招聘对象:第一人民医院部分岗位(6个岗位,详见附件1)。采取高素质人才招聘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面试前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视疫情防控情况发布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招聘对象:除直接面试外的其他招聘对象(详见附件),采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笔试: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①时间及地点。笔试的时间:2022年12月10日,如有调整另行公告;地点见准考证。
②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考试试卷分4个类别:西医临床类;药剂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考试范围为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医技分册第五版。
③笔试成绩、分数合格线和入闱名单。笔试阅卷结束后,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
(3)网上调剂
根据入闱人员将适时发布调剂公告,对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参加了拟调剂岗位相应专业科目考试并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
(4)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中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考生可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递补,如出现同时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递补入闱的情况,考生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进入面试。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
调剂和递补不成功或无人调剂和递补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面试
测评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事宜另行网上公告。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上岗
按合格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属直接面试方式的,以面试前三项测评要素得分之和高者入闱体检;属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纳入编制备案制内管理,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考生正式录用后必须服从医院分配。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卫健、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福利待遇
按照市人社局核准的公开招聘方案和程序进入医院的编制备案制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六、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聘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
政策咨询电话:市卫健委人事科0794-8236349,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0794-8217816,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0794-8223275,抚州市立医院党委0794-820886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1.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场招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3.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40名公告
南丰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4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工作能力。
3.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26日(含)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在学信网上可查询到学历信息。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调查的。
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2023届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南丰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6日9:00至2022年8月31日17:00(周末可报名)。
2.报名地点:南丰县城市社区(轻纺城20号楼7号商铺,县消防大队斜对面),报名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南丰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
(5)中员必须提供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
(6)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7)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需本人亲自到场,不接受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社区工作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等。
(3)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4)笔试加分:中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以上证书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2分。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按相关要求进行修正,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面貌(中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学历层次、面貌条件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政历清楚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南丰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由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统一安排到县城区社区担任专职工作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试用期满,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将根据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需要,综合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考试成绩、年龄、所学专业和试用期表现等因素,择优推荐担任社区“两委”成员。
四、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试用期间基本薪酬按聘用等级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工资参照南丰县城市社区一般干部标准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五、疫情防控
1.签订个人健康承诺书;
2.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江西疾控、南丰疾控公众号了解疫情防控情况,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其他
1.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统一招聘后2年内,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
2.请考生仔细对照招聘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考前培训班,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
南丰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