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968人公告

  

  抚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现将抚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共968名(含省直管试点县南城县计划31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抚州市南城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抚州市2023年度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体校、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附件3)。

二、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3月27日9:00至3月30日17:00;

(二)网上缴费:3月27日9:00至3月31日17:00;

(三)公布取消、核减的岗位:4月2日;

(四)网上改报:4月4日9:00-17:00;

(五)打印准考证:5月3日9:00至5月5日24:00;

(六)笔试:

5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教育综合知识

5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

(七)公布笔试成绩:6月中旬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岗位表》。

1.年龄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即指2005年3月23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7年3月23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3月2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120202)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方可报考。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本科、研究生专业,考生的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符合对应层次专业要求且取得了该层次学历、书的可以报考。

(4)要求“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岗位,具有更高层次学历、学位的考生也可报考,但其本科学历、学位的专业需与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5)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取得岗位要求专业学历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外,《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中岗位要求专业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所列专业的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如岗位要求“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大专及以上学历”,那么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除符合条件的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大专学历考生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6)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此类考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专业不限的岗位,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的岗位。

(7)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4.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

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参照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限江西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报考(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岗位要求。

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

7.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岗位要求。

其招聘范围对象按《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执行。

8.限户籍或生源报考岗位要求。

部分县乡基层岗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3年3月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报考要求。

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10.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11.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3月27日9:00至3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照片不得更换。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31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对低保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此类人员应于3月27日9:00至3月29日17:00期间发送申请免费材料(邮件标题以SY+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至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fzrskszx@163.com)进行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3月31日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3年3月31日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逾期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3.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3月27日、28日下午17:00将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请考生务必提前安排好网上报名时间,以免造成报名系统拥堵,影响报名。

4.网上改报。对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如该岗位只招聘1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该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该岗位考生不得改报。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的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

5.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5月3日9:00-5月5日24:00期间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6日-7日,考点设在抚州市。

2.考试内容。

(1)附件1、附件2岗位: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成绩方有效。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5)。

(2)附件3岗位: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一科,满分100分。考试范围详见《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适用于招聘高中教师2022年修订版)》(附件6)。

3.考试方式。《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6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根据考试情况分级分类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凡考生笔试有效成绩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六、资格审查

(一)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递补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成绩合格且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具体见各《岗位表》。

(三)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将设置成绩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附件1、附件2的岗位:

岗位表中未明确总成绩中笔试和面试占比的均按5:5计算,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

岗位表中占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成绩计算以此类推。

2.附件3的岗位:

所有岗位总成绩中笔试和面试占比均按3:7计算,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100)+面试成绩×(70÷10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行业体检标准;没有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此次公开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

九、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1.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员的,含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南城县公开招聘所有事宜由南城县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分别拨打如下对应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东乡区:0794-7097961;

南城县:0794-7222223;黎川县:0794-7121901;

南丰县:0794-3226133;崇仁县:0794-6332426;

乐安县:0794-6668083;宜黄县:0794-7610557;

金溪县:0794-5259100;资溪县:0794-5792329;

广昌县:0794-3617709;高新区:0794-7069199;

东临新区:0794-7825278

  附件1:抚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抚州市南城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3:抚州市2023年度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体校、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6:《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适用于招聘高中教师2022年修订版)》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崇仁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58人公告

  

崇仁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实施,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崇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决定开展崇仁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引进计划

  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引进58名高素质人才,具体引进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引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引进岗位所需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即指2005年7月28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8 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要求:

  (1)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22年4月版的专业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引进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5.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崇仁县人社局(电话:0794-6332426)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公开引进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的高素质人才,除县人民医院医师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所有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同时,享受崇仁县人才政策有关待遇。

  2.除教师、医师岗位外,其余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经征求个人意见同意的,可在企业锻炼服务一至两年,服务期满后再回聘用单位工作。

  3.报考人员聘用后在崇仁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聘用后在企业锻炼的服务时间),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牵头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引进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cr.gov.cn/)及“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崇仁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 日8:30—8月8 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到崇仁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四楼党员活动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①《崇仁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叁份;②学历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书的,应出具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⑤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crxrsjrs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 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请考生主动联系崇仁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引进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资格审查初审结束后,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及“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引进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此次面向社会引进高素质人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2分钟。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根据面试要求,结构化面试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面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时间后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及“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4.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需到崇仁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行政中心11楼B1118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1.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在面试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入闱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

  2.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岗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其他岗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崇仁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提出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引进工作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3.本公告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崇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7日

  附件:

  1.崇仁县2023年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4月版)

  3.崇仁县2023年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023年江西抚州市宜黄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宜黄县2023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人才工作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来我县创新创业,结合宜黄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宜黄县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结合我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职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内指1992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7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要求:

  (1)高素质人才应具有研究生学历;

  (2)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

  专业分类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4.在职人员(即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或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高素质人才,均为备案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人才引进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应聘人员录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服务期未满的若需调离,则按缴纳违约金处理.

  五,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yh.gov.cn/)及"宜黄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以及高校现场报名三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6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7610557.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到宜黄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②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应出具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yhrsj-gb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高校现场报名: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招聘工作组到部分高校现场举行人才招聘专场会,应聘人员填好<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交工作人员,详情请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测试资格.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测试

  1.测试方法:测试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形式.

  2.成绩计算:测试总分均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测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测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测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3.测试不设开考比例,测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定为70分.按照引进计划数,在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得分高者入闱.

  同一职位测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测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测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测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测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测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测试成绩.

  4.测试时间以及测试地点视情况而定,确定测试时间及测试地点后将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yh.gov.cn/)及"宜黄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5.测试须知:在测试前三天内,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测试准考证.如本人不能领取测试准考证,可以委托他人代领,除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测试准考证>参加测试.

  (五)体检

  1.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划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健委牵头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2.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7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4.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宜黄县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宜黄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宜黄县2023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2023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70名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服务东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区人才需求情况,决定开展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2023年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按需引进原则;

  5.坚持业内认可、注重实绩原则。

  二、引进人数

  本次全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70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6.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8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对应的学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9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才可以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资格证书要求。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书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参加了2023年医师或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资格。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9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任选其一)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考生将填好的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等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人才引进报名邮箱(dxrsrcyj@163.com)进行报名,文件名和邮件名为:2023年人才引进+报考岗位+姓名。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电话与报考部门进行确认,电话:0794-7097961,并及时关注邮箱动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考生也可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地点: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才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复审,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和东乡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程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和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的考官、考题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拟定。结构化面试和答辩均为100分,按照5:5计算,考生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答辩成绩*50%。

  2.面试成绩。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总成绩相同,按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

  4.面试准考证领取: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5月22日— 2023年5月24日至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外地考生也可电话确认后,于面试当日在考务办领取准考证。

  5.面试须知。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得分未达到70分及以上的,不得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和东乡发布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提请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办理引进人才审批相关手续。此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工作,在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东乡区人社局,0794-7097961

  纪律监督电话:0794-7096001

  

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

  

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抚州市东乡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3).docx

  附件2: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3).docx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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