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小璜镇人民政府专职党建宣传员招聘公告
东乡区小璜镇人民政府2022年专职党建宣传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乡区小璜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职党建宣传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共招聘8名专职党建宣传员(鲁家村、洋湖村、余家村、横山村、下湖村、肥泉村、岭上村、珊壁村)。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本人或父母、配偶为所报考岗位的行政村户籍的人员优先。
3.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五官端正,普通话较标准,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5. 高中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优先。
6.党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东乡发布”微信公众号及公开宣传栏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自费。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6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小璜镇党建办。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抚州市东乡区专职党建宣传员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下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本人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名的需要提供报名者的委托授权书和代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后,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参加笔试。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如因考生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于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3、笔试
(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为两套试题,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党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总时长为120分钟,总分100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2年5月18日(上午9:00一下午17:00),小璜镇党建办。
(3)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如果未达到1:3的面试开考比例,则所有考生一并进入面试环节,确定为面试的人选在“东乡新闻”微信公众号及公开宣传栏发布。
(2)如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资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言行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待定,以收到面试通知为准
(5)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时间为准。
(6)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总成绩
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笔试总成绩x40%+面试成绩x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在“东乡新闻”微信公众号及公开宣传栏发布。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小璜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小璜镇人民政府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东乡新闻”微信公众号及公开宣传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由小璜镇人民政府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由小璜镇人民政府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未通过培训的,不予聘用。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经聘用,必须在该岗位至少服务3年以上。
专职党建宣传员纳入村党组织后备力量管理,其报酬不低于村党组织的70%。本《公告》由东乡区小璜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94-4467000,18870408100(胥) 15279431913(陈)
小璜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所属医疗机构招聘76人公告
2022年抚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所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卫生人才公告
为加快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高素质和短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共有76个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的单位为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抚州市立医院、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抚州市中医院、抚州市疾控中心,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抚州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4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内指199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
3.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2)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卫生人才公告。
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名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22年5月11日9:00起至5月13日17:00止。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于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2022年抚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所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卫生人才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或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成功。(本次考试不收费)。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统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
五、测评
1.此次高素质人才和短缺卫生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务必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应考安排。
2.测评采取专业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对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同分,加试一道答辩题,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按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等网站公示。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引进相关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卫生健康、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十、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0794-823634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网上报名故障咨询电话:0794-8222363
2.监督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2022年抚州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2022年江西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33人公告
2022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
为确保抚州市保育院碧桂园天曜小区配套幼儿园于今年9月顺利开园,现就2022年抚州市保育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33人,其中幼儿教师32人、幼儿(心理健康)教师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3.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二)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6月30日(9:00-11:30,14:30—17:00);
3.报名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一楼大厅;
4.考生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尚未取得毕业证和的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在办证明(附件3);
(4)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书的人员(视同已取得幼儿),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本人书写的承诺书(附件4);
5.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取得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6.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到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领取《笔试准考证》,7月9日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笔试现场;
四、笔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9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1)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大纲,占80分;
(2)主题画(简笔),占20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幼儿教师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幼儿(心理健康)教师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或1:3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2022年7月16日(星期六);
2.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面试内容:
幼儿教师岗位:
(1)试讲(80分),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弹唱(10分),随机抽取一首儿童歌曲简谱,准备时间3分钟,弹唱时间2分钟;
(3)自选舞蹈展示(10分),自带一个成品舞,时间4分钟内,自备单曲舞蹈音乐U盘,自备舞蹈服装及道具;
幼儿(心理健康)教师岗位:
(1)试讲(80分),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讲故事(10分),随机抽取一个题目,准备时间3分钟,讲故事时间2分钟;
(3)心理健康类案例分析(10分),随机抽取一个案例,准备时间3分钟,作答时间2分钟;
4.同一个岗位,当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六、体检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对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入闱体检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面试组平均分(面试组平均分为本面试组参加实际面试人员面试分数)。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人员管理
1.合同制幼儿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抚州市保育院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2.所有幼儿教师的人事档案由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八、工资待遇
合同制幼儿教师参照在编幼儿教师实行同工同酬,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幼儿教师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绩效工资在确定的总量额度内,按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九、疫情防控
1.考生需严格执行《安全面试承诺书》(附件6,面试时提供)的防疫内容要求。主动了解和遵守我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面试前和面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抚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抚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考生须自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合理规划好往返路线,途中要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面试:
(1)14天内从省内外入抚,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其他按规定应提供面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5.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面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市、区)来抚返抚人员,7天内有省外无本土疫情的地区来抚返抚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6.考生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面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赣通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已落实完管控政策,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入场参加面试。
7.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及时离场。
8.面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9.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面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5日
附件:
2022年江西抚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市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遴选单位:市直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
遴选职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具体详见《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抚州市辖县(区、含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临新区,下同)及以下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抚州市辖县(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中央垂直管理机关、省属垂直管理单位设在抚州市所辖县(区)机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单列派驻(出)县(区)办事机构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编制人员;
4.2021年后因我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事业单位划转安置在参公单位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或划转安置在国有企业在岗的工作人员。
5.我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中,属抚州籍或者配偶在抚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或配偶在市直、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企业社保缴费证明为凭据)。
(二)资格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品行端正。
3.属本公告报考范围第1-3类的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报考人员应达到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且应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变换单位或所在单位更名的,按同一单位认定。在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
5.事业单位按身份对等(专技人员报考专技岗位,管理人员报考管理岗位),如现聘岗位等级高于报考职位要求的等级条件,则按报考职位要求的等级聘任。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的规定。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未满影响期限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遴选职位条件说明
1.《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2.年龄计算: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3.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4.遴选职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4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3)执行。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时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弄虚作假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无故放弃遴选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至本人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9:00至12月5日17:00。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陆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点击“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进入报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诚信签名。
2.报考人员填写个人详细信息,选报遴选职位,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
3.报考人员除网上填报信息外,还需填报《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
4.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推荐表》(附件2)手写签名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单位所在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提交进行资格初审。电子文档通过扫描或拍照制作,须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6.市人社部门将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7.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
注意:
1.本次遴选笔试报名免费。
2.报名系统以注册手机号作为登录的依据。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审查的,市人社部门将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5.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市人社部门重点审核报考人员照片是否为清晰的证件照,以及报考是否经过所在单位同意。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10:00至12月6日12:00。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7.报考人员上传的证件照和《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应符合上传要求,同时要清晰、便于审查。因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照或电子文档不规范、不清晰、上下颠倒等影响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8.2022年12月7日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2月9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对改报职位的,市人社部门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请报考人员关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后续公告,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折算后为100分。加试分值100分,是否加试及加试内容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市人社局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1.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两科合为一套试卷,总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待定,请报考人员关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后续公告,考点统一设在抚州市。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之前书面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在报名申请和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聘用(录用)审批表(公务员调任审批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复印件;
4.与《报名推荐表》同底的电子照片,照片必须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362501********1234),jpg格式,40kb以下;
5.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加试
经批准同意设置加试的,由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已参加了笔试且成绩和资格审查均合格的人员参加。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加试岗位含加试成绩),按照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因面试人员放弃遴选或被取消遴选资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参加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外公布。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但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般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试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加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遴选计划数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由遴选单位提出,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体检结束后,市人社局将对外公示体检合格、入闱试用环节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因怀孕无法确定体检结果的,待孕期结束体检合格后再对外公示。
(二)试用
公示期满后,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遴选试用。试用期间,试用人员的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试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试用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组织试用期满考核,提出拟调动人选、办理调动手续。
各遴选单位党委(党组)可参考拟遴选人员的原聘任岗位等级,结合本单位职位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岗位和岗位等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们将适时调整遴选工作安排,相关公告将第一时间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由抚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94-8222130(抚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1: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