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东临新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临新区党政办公室、农业农村局、东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卓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国控集团公司共15个岗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东临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岗位表》。

  1. 年龄条件

  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5年3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2)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无学历要求的须取得)方可报考。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

  (4)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取得岗位要求专业学历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外,《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岗位要求专业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所列专业的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5)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附件2中《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6)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日前。

  (7)辅修专业报考问题。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8)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3.工作经历条件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佐证材料。涉及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2月1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4.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5.职称(职业资格)和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注明有职称(职业资格)和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报考者取得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等证书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日前。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公告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2023年3月3日上午9:00至2023年 3月10日下午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才招聘网(www.fzrczpw.com)。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网上报名时,不进行网上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抚州市东临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签名承诺。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改报、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人才招聘网,进入抚州市2023年东临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信息,直至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三)网上改报。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直接面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会商,可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1。不降低比例或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未被取消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改报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上午 9:00至上午12:00。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岗位,被取消且不改报的考生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取消或核减的岗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在抚州人才招聘网、东临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需改报考生要及时按规定进行改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需笔试的岗位并完成报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抚州人才招聘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将在抚州人才招聘网、东临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设在抚州市,具体地点和时间将在相关网站另行公告。

  (二)笔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为两科,即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其中:综合应用能力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抚州人才招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拟入闱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录抚州人才招聘网官网查询。

  (四)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五、资格审查与人员递补

  (一)入闱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1.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入闱比例为1:3;达不到入闱比例的,经市用人单位会商,可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1。不降低比例或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二)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在抚州人才招聘网、东临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告。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入闱面试。

  (三)递补面试人员确定

  1.因入闱资格审查人员中因放弃或未通过,产生的空额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人才招聘网、东临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应组织现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递补公告在抚州人才招聘网、东临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抚州人才招聘网、东临新区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具体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三)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将分类划定合格线,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如公开招聘中出现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情况,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高于95分、低于40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所涉岗位考生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折算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1:1计算的岗位:

  折算后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100)+面试成绩×(50÷10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统一安排定点机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二)考察。体检结果公布后,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并核实个人工作经历、学历真实性,有无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如考察没有合适的拟聘人选可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被考察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应在接到考察通知后3日内提出。

  九、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抚州人才招聘网、东临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东临新区管委会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管理。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照《抚州市东临新区区直部门合同制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修订)》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次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各用人单位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如因考生放弃或公示、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经用人单位申请同意后,可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咨询电话

  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江西猎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

  东临新区党政办公室:,

  东临新区农业农村局,

  市政公司,

  卓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抚州市东临新区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

  1.抚州市东临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3.抚州市东临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抚州市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3月2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公告

  

南丰县2023年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相关要求以及《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的批复》(丰府字〔2023〕134号)精神,我县决定开展2023年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使选调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委、政府办、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司法局、编委办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南丰县2023年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选调的日常工作。同时,邀请县代表、政协委员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二、选调名额

  1.县城初中选调教师20人。从乡镇中学选调教师20人到县城初中任教。具体学科及名额:语文5人、数学1人、英语4人、3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历史3人、信息1人。具体岗位根据实际选调入闱人数以及二中、实验学校教师学科需求设岗。

  2.县城小学选调教师40人。从乡镇小学选调教师40人到县城小学任教。具体学科及名额:语文18人、数学15人、体育2人、美术2人、音乐2人、信息技术1人。具体岗位根据实际选调入闱人数以及县城小学之间教师调配后,对仍有教师需求的学校设岗。

  三、选调条件

  (一)县城初中选调教师的条件

  1.选调对象。本县乡镇中学在编教师,且在本县任教满三年(2020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学历与资格。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

  3.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三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或职称资格证(需在聘任有效期内)的学科一致。

  (二)县城小学选调教师的条件

  1.选调对象。本县乡镇小学在编教师,且在本县任教满五年(2018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学历与资格。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

  3.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五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或职称资格证(需在聘任有效期内)的学科一致。

  (三)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不符合选调条件。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2)近五年内(2018年9月1日至今)有停薪留职或擅自离岗行为者。

  (3)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公开报名

  1.教师报名时只能申报一种类别及学科,且符合选调类别的基本条件,不能交叉申报。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8月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会议室(县桔都文化传播中心26楼人社局会议室)

  4.联系电话:0794-3226133

  5.报名材料:报名时必须带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无停薪留职或擅自离岗证明、综合加分的证明、任教学科年限证明等材料及一寸免冠照2张,由本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填报选调岗位。

  (二)资格审查

  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名额与对象,核发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方案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选调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南丰二中。

  3.考试内容及计分:选调对象参加所申报学科的文化考试。考试总分为100分。中小学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四)综合加分

  乡镇学校教师选调县城学校,根据下列加分项进行综合加分。

  (1)夫妻双方在本县乡镇从事教育工作且均在编在岗,若一方申请参加选调的加3分;若双方同时申请参加选调的,自行商定其中一方加3分;若有一方借入或交流到县城的,则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2)教龄每学年加0.2分。

  (3)在最边远和边远学校任教累计满10周年及以上、且2022-2023全学年仍在最边远学校任教的,加2分;在最边远和边远学校任教累计满10周年及以上、且2022-2023全学年仍在边远学校任教的,加1分。最边远和边远学校的认定以《南丰县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学校为依据。

  以上各项综合加分由选调对象相关学校出具证明材料,选调对象报名时将加分证明材料上交,最后由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未列入加分项目的不计分。选调对象的综合加分直接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确定入闱人选

  选调对象的最后得分为笔试及综合加分的总和(保留一位小数点),依据最后得分和选调学科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选名单。若最后一人入闱者的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笔试得分情况比较,笔试分数高者入闱。如还出现并列情况,则按学历、教龄比较,学历高、教龄长者入闱。若学历、教龄还相同,则按乡镇学校班子成员(含村小校长),前者优先入闱。因自愿放弃或违规违纪等原因空出的岗位,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同时,所有学科岗位设定笔试入闱成绩合格线为70分,若考生笔试成绩达不到70分则不能入闱。

  确定的入闱人选名单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如无异议,经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政府批准。

  六、选岗及调动

  经县政府批准选调的教师进行公开选岗,选岗按设定的学校岗位,分学科按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不服从选岗安排者3年内不得再参加选调考试。县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根据县政府批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今年参加职称评聘的教师选调后按其所在县城学校的岗位情况进行聘任在学校无岗位的情况下不得聘任,也不再参与原学校的职称聘

  七、其他

  本公告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由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附件1:2023年南丰县公开选调县城初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2:2023年南丰县公开选调县城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南丰县2023年县城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证明.doc

  

南丰县2023年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代章)

  

2023年江西抚州市宜黄县编外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招聘140人公告

  

宜黄县2023年编外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今年秋季宜黄县一中初中部扩招、宜黄县二中高中部扩招、宜黄县职业教育中心生源增加,且部分合同制教师辞职及辞退了不合格的合同制教师,在近几年县政府同意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的总数量内,需补充招聘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共140名,其中高中(含职教中心)75名,初中54名,小学1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年龄18周岁以上(即2005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已取得相应层次书的人员。(含已申报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23年8月底前可取得相应书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3.岗位条件: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具体见附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起。

  截止时间:名额报满(达1:2的比例),系统自动关闭。

  缴费时间为: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起。

  报名缴费详情: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单位为抚州中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费50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确定报名岗位后不可再更换其他岗位,除非放弃之前岗位重新缴费报名,每次报名缴费费用不予退还),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名额提前报满,缴费系统自动关闭。

  本次网上报名在线上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线上与中易工作人员进行联系。

  五、面试

  面试时间及方式由各用人单位确定。

  面试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对象,如出现拟聘人员不合格,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拟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与本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由本公司根据宜黄县教体局提供的教学岗位进行分配。

  九、工资待遇

  合同制教师的工资待遇标准为:高中合同制教师工作第一年5000元/月,以后每满2年增加基本工资100元/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参照企业职工的标准办理;初中合同制教师工作第一年3000元/月,以后每满2年增加基本工资120元/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为在编教师的一半,“五险一金”参照企业职工的标准办理;小学合同制教师工作第一年2600元/月,以后每满2年增加基本工资100元/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为在编教师的一半,“五险一金”参照企业职工的标准办理。五险一金个人部分需合同制教师自行承担。

  履行劳动合同期满连续聘用者,寒暑假享受工资及绩效奖等待遇;如不能履行合同期满的,则寒暑假不享受工资及绩效奖等待遇。

  报名联系人:龚老师18107003827;易老师18970047317;凌老师17770864995。(微信同号)

  附件:宜黄县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

  

抚州中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3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招聘高素质教师40人公告

  

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公告

  

  2023年7月,经市政府批准,曾巩学校为高新区管委会区属公办学校,高新区管委会全权委托市教体局按照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模式管理,作为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市教体局履行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为做好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秋季开学工作,根据教育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教师编制岗位40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违反师德师风且被查实的;

  10.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3.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对应专业请参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附件6)。

  4.其他资格条件。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书(含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23年8月底前可取得书的人员)。小学全科可以任教小学任一学科。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即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20日-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多功能报告厅(从学校东门进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来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被委托人需带好《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及考生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相应,同时须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http://www.chsi.com.cn/xlcx/),(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书的,应出具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4.相应学科原件,暂无的考生需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3);

  5.考生本人填写的《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4),用U盘拷贝电子版,报名时提供给工作人员。

  六、面试人员确定

  研究生面试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进入面试环节。7月24日将在市教体局官网、市人社局官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七、面试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

  1.面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

  2.面试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

  3.准考证领取。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10:00-下午5:00期间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首页“准考证打印专栏”,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八、面试程序

  (一)抽签与候测

  2023年7月29日上午7:30考生开始进场,8:00生进入本人候考室,进行抽签确认面试顺序。

  (二)备课

  面试对象凭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面试号牌,由工作人员按抽签次序引领进入备课室,抽取题目后撰写备课稿。试讲备课时间20分钟,专业加试不设备课时间。各学科试讲内容范围详见《面试教材目录及版本》(详见附件5)。

  (三)面试

  1.音体美学科面试采取现场试讲+专业加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50分,专业50分。

  2.其他学科面试采取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3.试讲时间时限为10分钟,专业加试:音乐、体育专业加试专业时间均为5分钟(个人试讲结束后直接进行专业加试),美术专业加试专业时间为2小时(先进行素描,再进行试讲),其中音乐岗位(代码为2307014)加试钢琴自弹自唱,由考生自行准备一个曲目(只提供钢琴);体育岗位(代码为2307005、2307013)加试篮球专业技能,由考生自行准备加试内容和所需道具(只提供篮球场);美术岗位(代码为2307015)加试素描,由考生自行准备画板及绘画工具。

  4.成绩计算

  面试实行现场评分,总分为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3位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测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招聘岗位如出现末位同分,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基本技能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总分和教学基本技能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总分、教学基本技能、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三者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内容处理分数高者优先。

  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因此,所涉岗位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5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②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5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九、考生须知

  1.考生7月29日凭《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上午7:30开始进场,8:00未抵达本人面试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除《身份证》、《面试准考证》、饮用水等考试必须用品外,其余物品应存放在物品保管室,不得带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否则一律视为舞弊,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考生到达候考室后,根据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4.考生进入备课室,接到开始备课信号后才能开始备课,在20分钟内完成。备课时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大声喧哗,要严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

  5.考生在试讲时,不得泄露自己个人关键信息(如工作单位、姓名、毕业院校等),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面试成绩确定后,面试对象须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因某些因素拒绝签名,则由候分室工作人员签名,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试讲成绩通知单》。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

  7.如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心理素质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3.根据测试有效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教体局官网、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0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递补

  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中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市教体局人事师资科0794-8263403、市人社局流动科0794-8222293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个人承诺书(未取得).docx

  附件4: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5:面试教材目录及版本.doc

  附件6: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doc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抚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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