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临川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97人公告
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效整合各方力量、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推动临川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抚州市临川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络员97人。分为两个岗位,其中综合岗一,招聘计划数48名;综合岗二,招聘计划数49名,限男性。
上述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综合岗一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空出的计划数顺延至岗位二;如综合岗二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岗位数。
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和手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合格标准。
(二)报名资格
1、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后至2004年11月30 日前出生)。
2、户籍条件:户籍不限。
3、学历条件:考生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但学历证书需在学信网上可查询到。
4、报名链接:https://www.ncrczpw.com/kaoshi/index/apply/85/examFile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临川区门户网《中国临川》、南昌人才招聘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采取网上选择岗位,诚信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12:00至2022年12月13日17:00(缴费时间截止为报名截止当日22: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据实填写表格,在网上资格预审通过后,在线缴纳考试费(100元/人),缴费人数为最终报名人数。
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不足,则按比例调减或者顺延招聘人数,调减或顺延的计划数将在网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由第三方命题。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笔面试时间的,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本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如报考人员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知识(分值占60%);普通公文写作(分值占20%);国内时事(分值占20%),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②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
③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④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⑤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2月15日10:00至2022年12月17日9:00。
⑥优惠加分:正式党员加1分,取得全国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优惠加分不累计。
后续安排请关注临川区门户网、南昌人才招聘网(https://www.ncrczpw.com/kaoshi/index/apply/85/examFile)相应公告。
2.面试
①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含加分)成绩,考生分别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分别参加面试。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放弃出现的空额,可在笔试(含加分)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达不到1:2比例的,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②面试主要内容和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政策法规、安全保密、矛盾纠纷调解、居事务办理、手机APP有关业务的操作等,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各面试小组异常值(低于40分、高于95分),再去掉各面试小组2个最高、2个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
1.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综合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政历清楚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临川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预录的原则,对考察合格后的考生,根据相关街道(镇)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优先选择,考生自行选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考生不自行选岗,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正式录用后,抚州市临川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安排到相应街道(镇)上岗。
四、岗位待遇
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一经聘用后,参照《抚州市委组织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家单位关于规范市中心城区社区“两委”成员报酬及相关待遇的通知》(抚组字〔2019〕29号)社区委员的报酬标准执行(报酬分为基本报酬和考核报酬。其中:基本报酬占报酬的80%按月发放,考核报酬占报酬的20%)。
五、工作职责
一是以现有社会治理网格(主要职责:采集基础信息,反映社情,排查调处纠纷,协助维护治安,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处理与报告事件,宣传法律政策,服务重点人群,代理服务事项等)为基础,尽快将社区内的党建、民政、、信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各类网格整合为基层治理网格,会同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共同履行好基层治理网格的相关职能;
二是协助、指导、督促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尽快依法依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及协助督促完成物业费的收缴工作;指导、管理国有物业公司业务工作等;
三是完成工作所在地的街道党工委(镇党委)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其他
进入面试但未录用为社区专职网格员的30名考生纳入临川区社区人才(专职网格员)储备库;在下一次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前如社区专职网格员有流失的,将在社区人才(专职网格员)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体检、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社区专职网格员。
未尽事宜由抚州市临川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临川区民政局0794-7825012、8420491;
监督电话:0794-844171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1—86691206、83808921。
线上预审咨询电话:13970156886。
抚州市临川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131人公告
》》》复习资料推荐:《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点击查看)和《综合能力应用》(点击查看)和《时事》(点击查看)
抚州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现将抚州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抚州市2022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附件2)、《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部分中学招聘初、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3)。各岗位的职位代码请关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10.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岗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4年6月30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6年6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
(3)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取得岗位要求专业学历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外,《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见附件4)中岗位要求专业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所列专业的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如岗位要求“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大专及以上学历”,那么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除符合条件的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大专学历考生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4)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4)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5)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4)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4),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4.关于执业资格证的说明:受疫情影响,参加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环节,可将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成功缴费页面截图作为预审材料,同时须在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发布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供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成绩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视同取得执业资格),否则不予聘用。
5.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涉及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参照《江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对基层工作经历的有关要求执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
6.“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7.限江西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报考(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的岗位,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
8.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其招聘范围对象按《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执行。
9.部分县乡基层岗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2年6月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10.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考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部分中学招聘初、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招聘对象和条件按照《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标准执行。涉及到年龄问题,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三、报名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报考人员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改报、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报名考生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报名考生点击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中的报名入口。点选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若缴费时仅选择报考岗位的部分考试科目缴费,报名无效)。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1日下午5: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务必于2022年6月30日下午14:00前,将申请免费材料(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发至市人社局指定邮箱(fzrsks2020@163.com)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请查看邮件回复)。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2022年7月1日上午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2年7月1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逾期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3.网上改报。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如岗位只招聘1人,取消岗位,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对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报名人员不得改报。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未被取消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改报时间为2022年7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岗位,被取消且不改报的考生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取消或核减的岗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需改报考生要及时按规定进行改报。
4.网上打印准考证。完成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报考人员在在规定时间(另行公告)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7月16日。(可能与其他考试同一天,请考生慎重报考)
(二)笔试地点:设在抚州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科目具体见各岗位表,考试内容与题型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一般事业单位岗位)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9年修订版)》(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岗位和临川区部分中学初、高中教师岗位)。
1.一般事业单位岗位(附件1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
2.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岗位(附件2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一科,满分100分。
3.临川区部分中学初、高中教师岗位(附件3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综合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5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登陆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拟入闱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五)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分级分类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五、面试资格审查与人员递补
(一)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二)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三)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递补公告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布。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具体见各《岗位表》。
(三)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一般事业单位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300)+面试成绩×(50÷100)。岗位表中另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招聘专业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100)+面试成绩×(70÷100)。
3.临川区部分中学初、高中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250)+面试成绩×(50÷10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3.公示、聘用。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按规定办理上编和聘用等手续。各级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规范聘期管理。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确实因工作需要可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同意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抚州市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具体防疫要求另行发布)。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十、其他
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员的,含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东乡区:0794-7097961;
南城县:0794-7222223;黎川县:0794-7121901;
南丰县:0794-3226133;崇仁县:13507940096;
乐安县:0794-6668355;宜黄县:0794-7610557;
金溪县:0794-5259100;资溪县:0794-5792329;
广昌县:0794-3617709;高新区:0794-7069199;
东临新区:0794-7825276
附件1: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抚州市2022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3:2022年抚州市临川区部分中学招聘初、高中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抚州市金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短缺人才,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计划
1.高素质人才:金溪县 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6人(实行事业编制管理),具体岗位详见《金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2)。
2.急需短缺人才:金溪县10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短缺人才13人(实行事业编制管理),具体岗位详见《金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短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3)。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岗位条件
1.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2)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
(4)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
2.“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3.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指2004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内指1991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6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工作经历。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报考证明。在编在岗(含聘用人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6. 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金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xi.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现场报名二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由报名人员本人到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报名。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2.线上报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或电子稿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大小不超过5M)发送至报名邮箱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邮箱(jxxrsjsy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姓名。应聘人员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金溪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时间、地址:报名时间:现场报名2022年11月17 日8:30—11月25日17:00;线上报名2022年11月17 日8:30—11月25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地址:江西省金溪县仲鲁路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5室;邮政编码:344800;联系人:章云。联系电话:0794-5259100。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试用期)。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签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应在面试前3天内到金溪县仲鲁路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5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详见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1.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具备入闱测试资格。引进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的不设开考比例;引进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引进计划按比例予以相应减少或取消。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测试方式和内容。测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适岗能力,面试时间12分钟,结构化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命题并外聘评委,总分100分。需要加试的岗位,命题由第三方出具,总分100分(面试分与加试分累计得分高低排序)。
同一岗位入闱面试考生原则上在同一面试小组面试。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需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原始得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除面试成绩异常分值(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再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
3.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考生面试分数须达到7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按结构化面试前三个要素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最后入闱名单)。
(五)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七)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1.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待遇。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招聘过程中具体报名、面试时间及地点、要求视疫情防控情况将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四)本实施方案由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考务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94-5259669
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1: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金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金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短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教师选调99人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教师选调工作公告
为化解城区中小学大班额,调整城乡教师编制结构,经研究决定,拟从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选调74名教师进城区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任教,从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15名教师到城区初中任教,从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10名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名额
(一)面向农村小学选调教师进城区小学任教。
1.选调范围。面向全区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不含东临新区)选调74名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
2.选调名额。小学语文35名、小学数学39名。
(二)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城区初中教师。
1.选调范围。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不含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不含东临新区)选调15名教师到城区初中任教。
2.选调名额。初中语文5名、初中数学3名、初中英语7名。
(三)面向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教师进城区幼儿园任教
面向我区乡镇中心幼儿园(不含东临新区)三定向幼师选调10名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
二、加分政策
1.对在我区农村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报考城区中小学且工作满15周年的在编教师,在计算总成绩时,每超出一周年加1分,10分封顶。
2.荣誉加分:受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按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以发文行政单位级别为准)分别加1分、3分、4分、6分,一人多次多项,只取最高级别的一次加分,不累计加分(以证书、文件原件为准)。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1.选调对象
(1)在我区农村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幼儿园服务满5周年的正式在编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及特岗教师服务期包含在内);参与选调城区初中教师岗位的城区小学教师不限服务期。
(2)从外地农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5周年调回我区农村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且在我区服务满3周年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如果该教师在外地工作未满5周年,则要求在我区农村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服务满5周年。
2.选调条件:
(1)热爱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纪观念强;
(4)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
(5)参加面向农村小学选调进城区小学任教教师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书,且为农村小学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参加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城区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书,且为我区中小学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参加面向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进城区幼儿园任教教师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幼儿园书,且为乡镇中心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参与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等被查处的;近五年师德师风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人员;
④其他违反人事调动有关规定情形的。
四、选调工作安排
(一)信息发布
2022年7月5日在公众媒体和网站(东乡政务信息公开网、东乡发布、东乡教体工作微信公众号、教育局宣传栏等)公开发布信息。
(二)组织报名
应选人员须持本人行政关系所在学校证明、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身份证、)以及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于2022年7月13日上午9:00—7月14日下午17:30前到教体局5楼会议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可以享受加分政策的教师请同时提供工资AB卡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盖好学校公章),如未提供工资AB卡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视为不能享受加分。
(三)资格审查
2022年7月15日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取得应选人员的资格,并公示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的始终,如发现在选调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范围和内容:
①考试范围和内容:幼儿园岗位考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其他学科岗位考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各科总分均为100分。
②书面考试定于2022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在东乡实验中学进行。经公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7月22日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教体局二楼值班大厅领取准考证。
(五)成绩计算
笔试实际得分与政策加分的和,即为考试最终得分。如笔试成绩为80分,在农村工作满20周年,加分为5分,最终得分为85分。
(六)选岗预聘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预聘人员并予公示。预聘教师由高分到低分选岗。
出现与最后一位预聘人员分数相同时,一并入闱预聘。
(七)报批
区教体局根据预录情况,报请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并公布预录名单,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后,如有因被举报查实不符合选调资格或考试舞弊造成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所有录用人员一经录用务必在新录用学校服务至少三年。
(八)试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将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疫情防控
1.报考教师需主动了解和遵守我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试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请报考教师务必在考前或入东乡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东乡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报考教师须自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合理规划好往返路线,途中要全程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报考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14天内从省内外入东乡,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5.报考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市、区)来返东乡人员,7天内有省外无本土疫情的地区返乡人员;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6.报考教师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赣通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体温查验く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已落实完管控政策,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7.报考教师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戴口罩。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及时离场。
8.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报考教师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9.报考教师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事项
1.要严肃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考试舞弊、弄虚作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以0分计算,并取消五年内参加选调考试、评优评先资格。
2.严把资格关。各学校要在本校中广泛宣传并认真做好报名把关工作,严格核实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资格,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选调预聘教师在上岗前,务必认真做好原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4.本《公告》由东乡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0794-4232108(区教体局)
监督举报电话:0794-4233956(区教体局监审股)
0794-12388(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
东乡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