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825人公告

  

2020年度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0年度抚州市(含县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了顺利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2020年度抚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5名(其中市直计划数168名、县区计划数657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抚州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表》。

  
1. 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2年4月 15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4月 15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 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含)。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 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0年4月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0年4月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按照《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 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

  
5. 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6.招考职位要求限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志愿者报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

  
7.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抚州市户籍招考的,指2020年4月15 日为抚州市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抚州市户籍;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招考,具体要求为:本县户籍是指2020年4月15日为本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职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5: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及缴费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网上改报: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职位计划,被取消招聘职位计划的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改报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 9:00至下午5:00。取消或削减的职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xfz.gov.cn)公布,需改报考生要按规定进行改报。

  
3.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关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四、笔试

  
1. 笔试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市本级,具体笔试试卷内容详见《职位表》。

  
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 笔试成绩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但各科笔试成绩需有效。

  
4.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面试

  
1. 面试内容具体见《职位表》。

  
2. 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一般招聘职位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3. 面试前资格审查

  
(1)拟入闱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以及《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用人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主管部门及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4. 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闱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5. 面试工作。面试的时间、方式另行公告。

  
6.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职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六、考试成绩计算

  
1. 考试总成绩为2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职位表中另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般职位笔试科目卷面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100分、申论知识卷面分100分或专业知识卷面分100分。一般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2+面试成绩。

  
2.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零分为无效成绩。

  
七、体检和考核

  
1.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2. 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公告》规定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 考核由市、县(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内容。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拟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 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县(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各级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规范聘期管理。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本公告和职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员的,含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监督、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 东乡区:0794-7097961;

  
南城县:0794-7222223; 黎川县:0794-7121901;

  
南丰县:0794-3226133; 崇仁县:13507940096;

  
乐安县:0794-6668355; 宜黄县:0794-7610557;

  
金溪县:0794-5259032; 资溪县:0794-5792329;

  
广昌县:0794-3617709; 高新区:0794-7069199;

  
东临新区:0794-7825283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职位表》中联系电话。

  
附件: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5日

  

2020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招13名人员公告

  

关于招聘南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丰县政务服务办及行政服务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购买13名编外工作人员。根据用人要求,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派遣至南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含办事大厅导办员)12名;

   2、网络维护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无纹身,普通话标准,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含咨询台导办员)12名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具备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2、网络维护人员1名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通讯相关专业;

   (2)具有专业的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维护管理能力,熟悉常用服务器设备,具备故障诊断和处理能力;

   (3)工作岗位适合男性,有网络维护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等网络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3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南丰县沿江北大道160-162号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联系人:夏超华,联系电话:17379436100;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南丰县政府购买辅助性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笔试

   1、笔试科目:(1)综合受理考试科目均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网络维护岗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0年2月5日-2020年2月6日(上午9:00—下午17:00),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丰县沿江北大道160-162号);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确定为面试的人选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予以关注网上信息。

   (五)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言行举止;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综合成绩:

   (1)综合受理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网络维护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予以关注网上信息。

   (六)体检

   由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拟录用人员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名额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与待遇

   1、聘用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与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南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待遇

   试用期期间,月工资2000元,正式录用后,人员待遇为2300元/月+灵活就业人员五险(不含工会福利、延时服务加班费)。

   (十)

   本《公告》由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3205155、17379436100。

  

抚州金手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0日

2020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招聘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2020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乡区综治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计算机专业、中文专业优先。

  
3.东乡区户籍;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4.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9日后出生)。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 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东乡发布”“平安东乡”等微信公众号和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7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东乡区综治中心(司法局四楼)。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4)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三)资格审查

  
由区委政法委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进入考试人员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报考人数1:3,如达不到1:3比例的,由区委政法委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及时事、计算机基础方面的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0年5月27日-2020年5月28日( 上午9:00-下午17:00 ),东乡区综治中心(司法局四楼)。

  
3.笔试时间:2020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确定为面试的人选在“东乡发布”“平安东乡”等微信公众号和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关注以上媒体信息。

  
(五)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18日(上午9:00-下午17:00 ),东乡区综治中心(司法局四楼)。

  
2.面试时间:2020年6月19日。

  
3.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言行举止等。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在“东乡发布”“平安东乡”等微信公众号和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关注以上媒体信息。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东乡区综治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委政法委确定为拟临聘人选。拟临聘人选名单在“东乡发布”“平安东乡”等微信公众号和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与待遇

  
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的,由区委政法委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必须在该岗位至少服务3年以上。

  
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签订劳动合同后,年工资性收入4万元(含“社保、意外险”等)。

  
本《公告》由东乡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79431843

  
附件: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2020年江西抚州市中医院招聘10人公告

  

抚州市中医院2020年第一批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发展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见下表)

  

科室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数资格条件其他测试方式
专业类别学历(学位)和职称年龄
文昌里中医馆足疗技师2中医或针灸推拿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笔试+面试
煎药室工作人员1中药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药士资格及以上35周岁以下笔试+面试
功能科医师1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35周岁以下,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年龄40岁以下笔试+面试
1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资格及以上笔试+面试
耳鼻喉科中医师1中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及以上45周岁以下笔试+面试
肺病科中医师1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资格及以上35周岁以下,取得主治中医师资格年龄40岁以下有规培证者优先笔试+面试
放射科医师1医学影像或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资格及以上,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40周岁以下笔试+面试
挂号室收费员2高中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及有会计相关专业知识,会计专业优先电脑操作+面试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时间

2020年4月7日-13日,符合条件者可发简历至邮箱或携带简历和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我院人事科(门诊六楼)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14-1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地点:门诊六楼医院人事科。

2、已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相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2张,填写《抚州市中医院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确认单》,并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即时发给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08:30-10:0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六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需提前10分钟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四楼体检科(面试考场)

面试考试时限15分钟,分值为100分。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达,进行抽签。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可在我院体检科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试合格的孕期应聘人员,体检时间顺延。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由抚州市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拟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受聘人员按《抚州市中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与医院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聘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凡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招聘人员为医院总量控制编制外人员,招聘结果报市卫健委备案。

三、待遇

以上人员一经聘用,与在岗职工同类人员同工同酬;有餐补、节假日及年终福利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抚州市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人事科0794-8289989

邮 箱:2019390352@qq.com

地 址:抚州市大公路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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