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12月23日讯:为加强我校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经抚州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再次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11名(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公开招聘岗位请查看《2020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应聘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因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接受处罚未满5年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2020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可登录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fzpec.cn)、抚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查询公告附表。
1.学历和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含学硕和专硕);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名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为本次招聘开始报名前。
2.专业:不限。
3.年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因工作需要,此次拟公开招聘的11名专职辅导员中,7名需入住男生寝室,限男性报考;4名需入住女生寝室,限女性报考。
5.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并填写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6.抚州市内各级各类在编在岗的相关人员报考,应在原单位最低服务期满,并须由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未经上述相关部门同意报考的,须在资格审查之前与所在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方式
1.报名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
2.网上报名时间:自2020年12月25日8:00起至2020年12月27日17:00止。
四、测评
1.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测评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fzpec.cn)、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http://rsj.jxfz.gov.cn/)、抚州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网站进行公告。
2.本次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引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时间均为15分钟。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以上,按照招聘计划数,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按百分制计算)。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市人社局联合进行。入闱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2.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己承担。
3.本次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测试结束后,将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入闱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报考人员填写的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2020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各阶段(专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年限证明,以及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原件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及试用期。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出现违规现象,参照《关于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抚人字[2005]21号)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
七、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报抚州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再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订合同
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递补
1.在本次公开招聘环节中,如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抚州市人社局同意,可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在初聘当年度内,如果出现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一年内),经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请报抚州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测评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十一、其他事项
1.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未报到,经抚州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2.凡符合抚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凭人才认证卡享受《抚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工资待遇、奖励补贴、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794-8737766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二)监督举报电话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794-8767900
点击下载>>>
1:2020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2月15日
2020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12月23日讯:为加强我校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经抚州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再次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11名(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公开招聘岗位请查看《2020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应聘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因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接受处罚未满5年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2020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可登录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fzpec.cn)、抚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查询公告附表。
1.学历和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含学硕和专硕);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名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为本次招聘开始报名前。
2.专业:不限。
3.年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因工作需要,此次拟公开招聘的11名专职辅导员中,7名需入住男生寝室,限男性报考;4名需入住女生寝室,限女性报考。
5.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并填写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6.抚州市内各级各类在编在岗的相关人员报考,应在原单位最低服务期满,并须由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未经上述相关部门同意报考的,须在资格审查之前与所在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方式
1.报名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
2.网上报名时间:自2020年12月25日8:00起至2020年12月27日17:00止。
四、测评
1.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测评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fzpec.cn)、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http://rsj.jxfz.gov.cn/)、抚州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网站进行公告。
2.本次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引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时间均为15分钟。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以上,按照招聘计划数,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按百分制计算)。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市人社局联合进行。入闱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2.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己承担。
3.本次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测试结束后,将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入闱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报考人员填写的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2020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各阶段(专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年限证明,以及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原件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及试用期。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出现违规现象,参照《关于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抚人字[2005]21号)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
七、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报抚州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再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订合同
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递补
1.在本次公开招聘环节中,如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抚州市人社局同意,可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在初聘当年度内,如果出现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一年内),经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请报抚州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测评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十一、其他事项
1.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未报到,经抚州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2.凡符合抚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凭人才认证卡享受《抚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工资待遇、奖励补贴、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794-8737766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二)监督举报电话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794-876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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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2月15日
2020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8月12日讯: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二)具体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即2018年和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4.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三、实施步骤
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教师公告、网上注册登记、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教师公告
招聘教师公告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fzpec.cn)等官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9:00至8月21日17:00。笔试考试时间为:8月30日。报名网站为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登记。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看公告,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选报招考职位,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账号(手机号码)和密码(注册账号及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提交成功后,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报考信息提交后不能再修改。网上报名只对应选人员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核,不对应选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人员,《报名表》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并自行下载打印好《报名表》。
关于职位代码:网上报名系统中要求考生填写报考职位的职位代码,考生须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专栏页面中下载带有职位代码的《职位表》中查询。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选人员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有报考条款中所列不具备报考资格者,不得报考。
诚信报考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三是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选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后续公告。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60分者不予聘用。
笔试
1.笔试工作委托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核内容为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和辅导员工作、公文写作等相关内容。
2.公开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将取消或消减该公开招聘计划数。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如出现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达不到比例的情形,可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可入闱考核对象。
4.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入闱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公布。
5.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面试
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的通知。
1.面试工作统一由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组织实施。
2.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内容:面试入闱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两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以及《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高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毕业生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就业协议书》,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3.面试方式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2)面试时间和地点信息请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和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看。若在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4.成绩公布
各环节成绩将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和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检查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费用自理。
3.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和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5.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2020年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在聘用岗位上的连续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年限内不允许转岗。
(三)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五、本公告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政策咨询电话:0794-8737766
技术咨询电话: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794-876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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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职辅导员招聘职位表.docx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7月28日
2020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专职辅导员补充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8月21日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对2020年8月11日发布的《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方案》中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1.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50号)的文件要求,将资格条件中学历(学位)职称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硕或专硕)修改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学硕和专硕)(具体内容见附件)。
2.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部分公办高校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的文件要求,将资格条件中年龄30周岁及以下修改为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内容见附件)。
3.网上报名时间延长至8月23日17:00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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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