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高新区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12名公告

  2022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抚州市委办公室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试行)〉的通知》(抚办发〔2016〕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抚州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在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其中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不含党校学历、学位)。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22年新发布的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不挤占非免笔试人员面试比例名额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分值按照该职位入围并参加了面试的全部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值计算(参加笔试的研究生同样不占名额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取其实际笔试成绩)。免笔试人员可免缴笔试报名费,但必须网上报名并上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相关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信网的学历证明等),参加笔试的研究生需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江西人才招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等媒体发布。

  (二)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7 月18 日上午9:00至7月27日下午5: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才招聘网(www.fzrczpw.com),登录入口为“2022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公告”。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

  2、网上缴费。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考生,等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28日下午5:00。笔试报名费为50元/科目,共二科,缴费100元,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方能支付报名费用。

  3.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4.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报名表内个人申明须本人签字,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笔试

  笔试时间:详情请关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江西人才招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等媒体公告。

  1.笔试工作委托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抚州市区。笔试考试为2个科目,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分值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其中:综合基础知识50分,申论50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面试

  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1.面试工作统一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人才招聘网等媒体公布。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及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内容及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含:聘用合同书、银行工资发放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要求党员的还须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以前明确提出,之后放弃的(含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将记入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闱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5.面试工作。面试工作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当报考职位出现无人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考试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应聘该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总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折算分+面试成绩折算分。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公告》规定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察由高新区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征信等方面情况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在抚州高新区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抚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审批后,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及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与待遇

  1、新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外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再行协商;受聘人员原有身份、职级、工龄与新岗位无关。

  2、新招聘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任为五级主办,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新招聘人员福利待遇统一按《抚州高新区管委会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见习期间年综合收入约为7万,见习期满年综合收入不低于10万。

  五、疫情防控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需及时关注抚州市疫情防控公告,按要求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考生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自备好口罩等防护物品,必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体温查验<37.3℃并查验行程卡。经核验“赣服通”显示绿码且无其他异常,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新区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0794-7069199

  技术咨询电话: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18907948673刘琪、18907946131谢曼娟

  

抚州高新区人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附件1: 2022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2022年江西抚州高新区乡村教师回原籍招聘公告

  关于抚州高新区2022年乡村教师回原籍公告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76号)、《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抚府办发〔2016〕44号)和《关于印发抚州高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抚高新委字[2016]56号)等文件精神,支持区外教师回原籍任教,切实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

  原户籍是我区崇岗镇、钟岭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在外县(区)公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且在一线教学的公办教师。

  二、选调名额:10名

  三、资格条件

  区外公办学校教师申请调入我区任教的,须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任教满服务期且一直在一线教学,每年的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2.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表现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身体健康。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

  4.初中、小学教师须具有相应学段的书,且学历为师范类专业大专及以上或非师范类专业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 幼儿园教师须具有相应学段的书,且学历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三、安置原则

  符合条件且提出申请调入我区乡村学校工作的区外公办学校教师,经我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等相关单位资格审查后,在全区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按程序进行报批,经管委会审批同意后,统一安排在乡村学校教学一线任教。不服从分配的,将不予以安排。

  四、申办程序

  1.凡符合条件提出申请者到抚州高新区职工之家813办公室登记;填写《事业单位人员回抚州高新区工作申请表》一式四份;同时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本人户口簿;④、职称资格证及政府录用抄告复印件(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⑤编制证明;⑥结婚证(未结婚除外);⑦工资AB卡;⑧荣誉证书;⑨配偶户籍及工作单位证明;⑩公办学校任教满服务期及主管部门同意调出证明;⑩能证明某种关系和理由的材料。(提交申请及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

  2.政审及岗位安排。须政审合格,本人同意岗位安排。

  3.报管委会审批同意。

  4.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后,报同级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5.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如提交申请且符合条件人数超过10名,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选拔。

  六、附则

  1.本办法所说的乡村公办学校是指崇岗镇、钟岭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农村学校,不含高新区实验学校、二小、三小。

  2.本办法由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2年5月17日

  

事业单位人员回抚州高新区工作申请表

  填表时间:2022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照

  片

  

  参加工

  作时间

  

  党(团)员

  

  文化程度

  

  民族

  

  何年月何院校毕业

  

  所学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原聘岗位

  (类别、等级)

  

  拟调入单位及职务

  

  技能等级

  或职称

  

  调动理由

  

  电话

  

  本

  人

  主

  要

  简

  历

  

  学

  习

  简

  历

  

  工

  作

  简

  历

  

  奖

  惩

  情

  况

  

  配偶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文化

  程度

  

  职称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主要社会关系

  

  姓名

  

  出生年月

  

  与本人关系

  

  所在单位(住址)

  

  职务

  

  审

  核

  意

  见

  

  社会事业局意见:

  年 月 日

  

  党群工作部意见:

  年 月 日

  

乡村教师回原籍任教登记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籍贯

  

  任教 学科

  

  爱人姓名

  

  籍贯

  

  工作单位

  

  结婚 时间

  

  子女数

  

  申请调入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2022年江西抚州高新区招聘辅助岗工作人员29名公告

  2022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辅助岗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抚州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类工作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类工作人员2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在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其中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6月30日。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不含党校学历、学位)。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22年新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不挤占非免笔试人员面试比例名额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分值按照该职位入围并参加了面试的全部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值计算(参加笔试的研究生同样不占名额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取其实际笔试成绩)。免笔试人员可免缴笔试报名费,但必须网上报名并上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相关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信网的学历证明等),参加笔试的研究生需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江西人才招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等媒体发布。

  (二)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7 月18 日上午9:00至7月27日下午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才招聘网(www.fzrczpw.com),登录入口为“2022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辅助岗工作人员公告”。

  2.网上缴费。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考生,等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2022年7 月28日17:00。笔试报名费为50元/科目,共二科,缴费100元,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可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费用。

  3.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4.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报名表内个人申明须本人签字,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笔试

  笔试时间:详情请关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江西人才招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等媒体公告。

  1.笔试工作委托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抚州市区。笔试考试为2个科目,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分值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其中:综合基础知识50分,申论50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面试

  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1.面试工作统一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计划招聘人数为10人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10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江西人才招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等媒体上公布。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及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内容及面试入围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含:聘用合同书、银行工资发放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辅助岗工作人员报名表》,要求党员的还须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以前明确提出,之后放弃的(含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将记入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围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围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围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5.面试工作。面试工作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当报考职位出现无人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考试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应聘该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总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折算分+面试成绩折算分。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公告》规定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察由高新区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征信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抚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审批后,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及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与待遇

  1、新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外聘用,见习期为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辅助岗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再行协商;

  2、新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统一按《关于印发〈抚州高新区管委会区直部门辅助类聘用人员人事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抚高新办字〔2021〕74号)执行,见习期满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3400元/月。

  五、疫情防控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需及时关注抚州市疫情防控公告,按要求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考生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自备好口罩等防护物品,必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体温查验<37.3℃并查验行程卡。经核验“赣服通”显示绿码且无其他异常,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新区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0794-7069199

  技术咨询电话: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18907948673刘琪、18907946131谢曼娟

  

抚州高新区人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附件1:2022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辅助岗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2022年江西抚州高新区招聘疫情防控工作者113人公告

  抚州高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疫情防控能力,常抓不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疫情防控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统一安排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疫情防控工作者113名。其中:

  岗位(一):社区工作人员42名;

  岗位(二):各核酸采样点工作人员51名,其中交通站点采样人员31人,学校及企业采样人员20人;

  岗位(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20名,其中办公室人员5名,物资采购管理人员3名,信息及管理人员12人。

  三、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其中岗位(一)统筹安排到各社区进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岗位(二)统筹安排到各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工作,岗位(三)安排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参与日常工作;合同期内不承担疫情防控工作时,参加全区其他重点工作;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单位管理制度,自觉服从调配管理。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掌握常用办公软件的应用;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2.学历及专业要求。

  岗位(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护理类、检验类、药剂类、公共卫生类等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岗位(二):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护理类、检验类、药剂类、公共卫生类等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岗位(三):(1)办公室人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与社会类等专业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2)物资采购管理人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财务会计类、工商管理类等专业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3)信息及管理人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招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等环节进行,先报先录用,录满为止。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27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抚州高新区职工之家八楼)。联系电话:0794-7069256、0794-7069071 。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应当如实提供登记表(见附件)、毕业证(如有相应书、职业资格证书一并提交)及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近14天内须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4.体检和考察: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体检人员统一安排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察由高新区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六、签订聘用合同及待遇

  1.用工形式。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工作需要,报考岗位(一)的人员统筹安排至各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与各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考岗位(二)、(三)的人员与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时间:聘用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

  3.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为3500元/月,购买五险。

  4.对表现特别突出的人员,在聘期结束后可视工作需要转岗聘用。

  

抚州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附件:抚州高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者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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