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南康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因筹建江西省家具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日常计量检定业务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制计量检定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职业资格、专业技能、从业经历和身体条件(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并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4.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计量检定工作的。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15日。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赣州市南康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名所需其他材料电子扫描件发至我中心指定邮箱(fqc@fqc.gov.cn),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1)报名表;(2)身份证复印件;(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4)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5)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还应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4.资格审查:我中心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选合格者通知面试。未进入者将不再特别通知,申请材料恕不退还。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实践操作
我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录用考试,考试主要采取面试+实践操作的方式。面试时请携带所需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适当考虑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本人与家庭主要成员现实表现、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是否有作为被执行人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等情况。
(四)聘用
政审合格的应聘者,经中心党组研究确定工作岗位。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
四、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聘用制工作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会保险缴纳。依据有关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五、工作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秀峰大道。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赣州市南康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组织实施,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咨询电话联系电话:0797-7280929,联系人:罗阳春。
3.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4.本公告由赣州市南康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赣州市南康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