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市信丰县招聘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信丰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工作力量,全面提升我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中共正式党员;

  6.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8日后出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和监督非公和社会组织业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照章经营服务, 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方向。

  2.按照党建质量过硬行动的有关要求,结合非公和社会组织的特点,指导和帮助非公和社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全面提升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

  3.指导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指导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非公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4.督促和帮助非公和社会组织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帮助搞好群团组织建设。采取党内活动引领群团工作,扩大党组织在非公和社会组织的影响力与凝聚力。

  5.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与非公和社会组织业主的沟通协调,帮助化解矛盾问题,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

  6.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有利于非公和社会组织生产经营、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非公和社会组织排忧解难。

  7.完成县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电话及信函报名。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11月30日止。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xflxdgw@163.com(压缩包名称统一为报考岗位+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①《信丰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见附件);

  ②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工作证明(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获奖证书;

  ④党员身份证明(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出具证明或复印入党志愿书支部党员大会接收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内容)。

  2.资格初审。由信丰县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统一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公开招聘职位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报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现场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电话通知要求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以及3张与报名表一致的近期1寸免冠照片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未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则以加试后成绩为准)。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其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选资格。

  经考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人员名单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橙乡党建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合同制)。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需在岗位上至少服务2年(含试用期)。

  五、薪酬与管理

  1.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用餐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被聘用人员需遵守聘用单位的管理。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六、其他事项

  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面试、考察、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公告未尽事宜,由信丰县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7-3336591。监督电话:0797-3331245。

  附件:信丰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

  

中共信丰县委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

  

  

2022年江西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260人公告

  

  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0名(含事业编制和编制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8个、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72个、本科及以下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79个,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3个,具体详见《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3月31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2年3月31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5日起至2022年4月2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www.jxgzwjw.cn:8010/recruit/home/

  (三)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书查询结果》(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就业推荐信、专业方向证明。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实习证明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四)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六)考试和考核方式

  (1)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

  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委牵头、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谈结束后,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由招聘单位确定签约人选并直接签订协议。

  (2)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①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在专业技能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

  ②副高级职称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名单;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

  (3)本科及以下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②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含)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到1:3比例的,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须达合格线方可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

  ③专业技能考核中同一岗位在不同组进行的,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需要对考核成绩进行修正,在操作考场宣布的为考生的考核考场分,并非考生的考核成绩。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考核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核分组同一岗位考生的平均分),进行修正时先去掉异常值(畸高90分及以上、畸低分50分及以下)。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60分及

  (4)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②实际参加理论知识考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理论知识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入闱名单。

  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研究生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入闱;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入闱。如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七)考试、考核内容:

  (1)医疗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临床实践基本技能训练考核项目。

  (2)护理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医疗、护理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等。

  (4)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策、国情、市情等内容。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及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展心理测试。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因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为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赣通码及行程码绿码并报告旅居史,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考前28天内有境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且已划定管控区域)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或考前7天内有上述地区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旅居史的;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五)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2189、8169012。

  附件1: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

  附件3: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

  附件4: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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