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12人公告
2020年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与计划
公开选聘区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人员6名。
公开选聘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内勤人员6名。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男女不限,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管理类、中文类、园林类、给排水类专业或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4.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操作电脑。
5.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7.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的。
8.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未处理到位的。
9.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0.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的。
11.其他不宜选聘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4月24日,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或经开区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4日-4月30日
2.报名地点:经开区城管分局
(经开区管委会606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两份,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名时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考生因联系方式变化或手机关机造成的延误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经开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三)考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者可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等。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从高到低排序选出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经开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人员,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或经开区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由行政执法局经开区分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内办理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订正式聘用手续后,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工资待遇参照宜春经开区相关部门招聘人员工资标准,预计年收入5-6万元(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经开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5-3668077。
附件:招聘人员报名表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0年4月23日
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诚实守信,拥有良好的道德品德;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熟悉电脑,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操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不良行为受到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差额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考察、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7日-1月21日。
2.报名地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416办公室。(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客商服务大楼四楼,联系电话:0795-7309197 叶女士)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及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
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及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为100分。
2.考试范围、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考试范围为应知的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文字表达等;计算机应用基础为OFFICE办公软件等。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4.根据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学历、工作经历等以及与岗位匹配度情况,按笔试成绩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电脑操作能力等,按拟聘人数和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公示考察
拟录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期间,考察对象需在宜春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供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则依次递补。
聘用及待遇
1.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如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用人员待遇标准:试用期每月3000元(不含五险一金),正式聘用后按每年5.5万元包干(含五险一金),节假日及延时补助额外计算。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录用单位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录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本公告由宜春经开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中心接待岗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中心接待岗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经开区公务商务接待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名工作人员。
一、报名条件
(一)28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身体健康,外貌仪表俱佳。
(二)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恪守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拒不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如实填写后发送电子邮件至1935339478@qq.com,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XX同志应聘报名表”,电子表格必须张贴个人2寸免冠相片,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9日18时。(如未按格式填写报名表、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将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审查时间:提交《应聘人员报名表》的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中心四楼421办公室(春风路1号)。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以及《应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二)面试
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需求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则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享受管委会聘用人员待遇,执行绩效工资,按照《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接待岗工作人员报名表.doc>附件: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接待岗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8日
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12人公告
2020年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与计划
公开选聘区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人员6名。
公开选聘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内勤人员6名。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男女不限,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管理类、中文类、园林类、给排水类专业或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4.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操作电脑。
5.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7.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的。
8.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未处理到位的。
9.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0.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的。
11.其他不宜选聘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4月24日,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或经开区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4日-4月30日
2.报名地点:经开区城管分局
(经开区管委会606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两份,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名时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考生因联系方式变化或手机关机造成的延误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经开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三)考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者可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等。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从高到低排序选出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经开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人员,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或经开区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由行政执法局经开区分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内办理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订正式聘用手续后,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工资待遇参照宜春经开区相关部门招聘人员工资标准,预计年收入5-6万元(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经开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5-3668077。
附件:招聘人员报名表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