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渝水区定向培养乡村小学教师40人公告

  

渝水区2020年招收定向培养乡村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进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高素质乡村教师队伍,进一步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和省编办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江西省关于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师字[2007]23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0]2号)及新余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余教人字[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定向培养计划及岗位

  
我区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小学教师招生计划数为40名,其中男、女各20名。

  
二、培养院校

  
豫章师范学院

  
三、报考条件

  
(一)必须是参加2020年渝水考区统一中考且成绩优秀的渝水辖区内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乡村小学教育事业。

  
(三)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的条件。

  
四、招生办法及程序

  
(一)公布岗位

  
各初中在中考报名期间要向学生和家长及时公布2020年渝水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计划。

  
(二)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报考时间内,按省中招办2020年招生计划填报定向培养志愿,同时签《报考承诺书》,一式三份,考生、学校、渝水区教体局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招生考试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联审。未签《报考承诺书》的考生,一律视为报考无效。

  
(四)统一考试

  
凡志愿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毕业生,均必须参加2020年中考所有科目的统一考试。

  
(五)面试

  
1、根据男、女招生计划数分别按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生。如果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并列,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由市教育局划定,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65%。最低等级控制线由市教育局参照划定。若在最低控制线内未录满,则男、女可调剂录取。

  
2、组织考生(男、女各24名)进行面试,面试分合格和不合格,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六)录取

  
1、面试结束后,根据男、女招生计划数分别按1:1比例,从面试合格考生中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市中招办批准。批准后,组织拟录考生进行体检。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再根据面试合格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

  
2、确定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培养院校到省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考生花名册由市、区招办盖章,报区教体局和人社局存档。

  
3、未正式录取为定向培养师范生的考生,不影响其高中及其它学校的录取;已正式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高中不予录取。

  
(七)签订协议

  
录取工作结束,培养院校将录取通知书和已经区教体局和培养院校签字盖章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一并寄送已录取的定向生。定向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协议书》分别由区教体局、培养院校和定向生个人分存。

  
定向培养学生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书》规定的,要按照《协议书》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五、定向就业

  
定向培养的师范生经过五年学习,学业合格、品学兼优,取得专科毕业证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后,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择岗考试,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确保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毕业生在择岗乡镇任教不得少于5年。

  
六、成立领导机构

  
为做好2020年招收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特成立招收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胡玉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收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力度。开展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是教育改革实践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均衡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让广大考生家长都了解定向培养乡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报名录取程序,让更多的优秀毕业生踊跃报名参加定向培养。

  
(二)加强监督。教师定向培养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学校和招生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审查,特别要做好考生报名、考场设置、考试组织、考卷评阅和资格审查工作。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从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现象,立即退回,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方案解释权归渝水区招收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领导小组.doc

  
2020年招收定向培养乡村小学教师实施方案附件1-2.docx

江西新余渝水区定向培养乡村小学教师40人公告

  

渝水区2020年招收定向培养乡村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进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高素质乡村教师队伍,进一步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和省编办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江西省关于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师字[2007]23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0]2号)及新余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余教人字[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定向培养计划及岗位

  
我区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小学教师招生计划数为40名,其中男、女各20名。

  
二、培养院校

  
豫章师范学院

  
三、报考条件

  
(一)必须是参加2020年渝水考区统一中考且成绩优秀的渝水辖区内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乡村小学教育事业。

  
(三)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的条件。

  
四、招生办法及程序

  
(一)公布岗位

  
各初中在中考报名期间要向学生和家长及时公布2020年渝水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计划。

  
(二)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报考时间内,按省中招办2020年招生计划填报定向培养志愿,同时签《报考承诺书》,一式三份,考生、学校、渝水区教体局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招生考试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联审。未签《报考承诺书》的考生,一律视为报考无效。

  
(四)统一考试

  
凡志愿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毕业生,均必须参加2020年中考所有科目的统一考试。

  
(五)面试

  
1、根据男、女招生计划数分别按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生。如果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并列,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由市教育局划定,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65%。最低等级控制线由市教育局参照划定。若在最低控制线内未录满,则男、女可调剂录取。

  
2、组织考生(男、女各24名)进行面试,面试分合格和不合格,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六)录取

  
1、面试结束后,根据男、女招生计划数分别按1:1比例,从面试合格考生中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市中招办批准。批准后,组织拟录考生进行体检。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再根据面试合格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

  
2、确定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培养院校到省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考生花名册由市、区招办盖章,报区教体局和人社局存档。

  
3、未正式录取为定向培养师范生的考生,不影响其高中及其它学校的录取;已正式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高中不予录取。

  
(七)签订协议

  
录取工作结束,培养院校将录取通知书和已经区教体局和培养院校签字盖章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一并寄送已录取的定向生。定向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协议书》分别由区教体局、培养院校和定向生个人分存。

  
定向培养学生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书》规定的,要按照《协议书》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五、定向就业

  
定向培养的师范生经过五年学习,学业合格、品学兼优,取得专科毕业证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后,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择岗考试,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确保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毕业生在择岗乡镇任教不得少于5年。

  
六、成立领导机构

  
为做好2020年招收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特成立招收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胡玉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收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力度。开展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是教育改革实践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均衡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让广大考生家长都了解定向培养乡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报名录取程序,让更多的优秀毕业生踊跃报名参加定向培养。

  
(二)加强监督。教师定向培养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学校和招生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审查,特别要做好考生报名、考场设置、考试组织、考卷评阅和资格审查工作。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从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现象,立即退回,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方案解释权归渝水区招收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领导小组.doc

  
2020年招收定向培养乡村小学教师实施方案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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