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市政府办工作力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五型”政府建设,按照德才兼备选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在编在岗已登记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其中乡镇公务员需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计算机操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6.吃苦耐劳,踏实肯干,能承担24小时全天候值班值守工作;
7.身体健康;
8.历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795-6608555;0795-6608511。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下午18:00。
3.报名地点: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行政中心三楼321室)。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丰城市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④历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复印件;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要求,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各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入总分。
1.笔试。由命题小组提供相关素材,考生根据提供素材撰写调研文章,并用电脑现场写作(排版)。符合选调条件人数与选调计划数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气质形象等方面综合素质。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8名跟班试用人选。考察过程中若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相关要求,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拟跟班试用人选分别在丰城市人民政府网、丰城发布、丰城党建微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为期3个月跟班试用,跟班试用期间不转人事、编制和工资关系。
(八)办理调动手续
跟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正式选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退回原单位。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选调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政府办、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具体操作实施。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2.本次选调考试全程接受监督,举报电话:0795-12380。
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