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抚州崇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71人公告
根据《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崇府办发〔2018〕55号)和《崇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仁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解聘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崇公字〔2019〕8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崇仁县公安局原内部临聘辅警的实际,由崇仁县公安局联合崇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及从内部临聘辅警中选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计划名额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聘用制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和内部临聘辅警中选聘符合条件的辅警171名:1、其中局机关文职辅警37名,巴山派出所文职辅警2名;2、特巡警大队勤务辅警80人(含15名留置场所看护人员)、各派出所勤务辅警共48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辅警工作;
3、年满18周岁(2002年1月1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的)以下。目前在县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或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及特殊岗位的年龄男性放宽至55周岁、女性可放宽至50周岁;
4、崇仁县户籍,目前在县公安局从事辅警的工作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类疾病,无色盲、听觉障碍,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普通话较标准;
6、文职辅警具有大专以上、勤务辅警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目前在县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或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及特殊岗位的可放宽至初中文化以上;
7、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无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功”等组织记录。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方式择优聘用,笔试、面试分数各占50%。采用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聘用。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及专门技能人员,曾从事辅警岗位的人员在招聘中可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3张,并填写《崇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2月9日,每个工作日8:30-12:00,14:30 -17:00。
3、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处办公室(622室)
4、报名电话:喻警官:13707942071杨警官:1350794006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要求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面试
1、笔试采取统一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计算机操作,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面试人选,由笔试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进入面试。相关岗位通过调剂和递补后仍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该考场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也可进入体能测试、体检程序。
(四)体能测试、体检
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评项目1000米跑和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合格者(60分)参加体检,体检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
(五)政审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录用办法》的政审条件执行。主要审查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情况。对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政审、体检合格者,由崇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崇仁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辅警工作岗位按照报名时本人意向优先选岗,如果一个岗位政审、体检合格人选出现超额,则该岗位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等原则择优聘用,其他超额人员必须服从公安机关岗位调剂。
(六)聘用待遇及管理方式
崇仁县公安局与聘用的辅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解聘工作办法(试行)》( 崇公字〔2019〕82号)执行。拟聘辅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发基本工资,即文职辅警月薪1500元、勤务辅警月薪1800元,文职辅警或勤务辅警中有专业技能从事特殊岗位的月薪2100元。试用期合格的除基本工资外,进行层级认定后每月增加发放100元至350元不等,均为其缴纳应由单位交纳的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县公安局从其工资中代扣交纳。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崇仁县公安局对招聘的辅警实行年度考核,发放相应的年度考核奖,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五、工作要求
招聘辅警的工作性强、涉及面广,倍受社会的关注,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防止不正之风,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崇仁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拥有对辅警招聘工作解释权。
崇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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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西抚州崇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71人公告
根据《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崇府办发〔2018〕55号)和《崇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仁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解聘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崇公字〔2019〕8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崇仁县公安局原内部临聘辅警的实际,由崇仁县公安局联合崇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及从内部临聘辅警中选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计划名额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聘用制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和内部临聘辅警中选聘符合条件的辅警171名:1、其中局机关文职辅警37名,巴山派出所文职辅警2名;2、特巡警大队勤务辅警80人(含15名留置场所看护人员)、各派出所勤务辅警共48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辅警工作;
3、年满18周岁(2002年1月1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的)以下。目前在县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或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及特殊岗位的年龄男性放宽至55周岁、女性可放宽至50周岁;
4、崇仁县户籍,目前在县公安局从事辅警的工作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类疾病,无色盲、听觉障碍,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普通话较标准;
6、文职辅警具有大专以上、勤务辅警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目前在县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或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及特殊岗位的可放宽至初中文化以上;
7、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无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记录。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方式择优聘用,笔试、面试分数各占50%。采用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聘用。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及专门技能人员,曾从事辅警岗位的人员在招聘中可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3张,并填写《崇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2月9日,每个工作日8:30-12:00,14:30 -17:00。
3、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治处办公室(622室)
4、报名电话:喻警官:13707942071杨警官:1350794006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要求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面试
1、笔试采取统一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计算机操作,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面试人选,由笔试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进入面试。相关岗位通过调剂和递补后仍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该考场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也可进入体能测试、体检程序。
(四)体能测试、体检
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评项目1000米跑和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合格者(60分)参加体检,体检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
(五)政审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政审条件执行。主要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情况。对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政审、体检合格者,由崇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崇仁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辅警工作岗位按照报名时本人意向优先选岗,如果一个岗位政审、体检合格人选出现超额,则该岗位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等原则择优聘用,其他超额人员必须服从公安机关岗位调剂。
(六)聘用待遇及管理方式
崇仁县公安局与聘用的辅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解聘工作办法(试行)》( 崇公字〔2019〕82号)执行。拟聘辅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发基本工资,即文职辅警月薪1500元、勤务辅警月薪1800元,文职辅警或勤务辅警中有专业技能从事特殊岗位的月薪2100元。试用期合格的除基本工资外,进行层级认定后每月增加发放100元至350元不等,均为其缴纳应由单位交纳的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县公安局从其工资中代扣交纳。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崇仁县公安局对招聘的辅警实行年度考核,发放相应的年度考核奖,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五、工作要求
招聘辅警的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倍受社会的关注,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防止不正之风,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崇仁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拥有对辅警招聘工作解释权。
崇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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