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西青原区选调区外优秀教师22人公告
根据青原区城区学校教师现状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优秀教师。
一、选调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采取直接选调和综合评价选调两种方式进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直接选调:省特级教师;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市级及以上名师。
二、选调岗位
1.城区中小学教师22名。其中高中教师2名,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10名。
2.根据直接选调人数的多少相应调减综合评价选调名额。
三、选调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任教5年以上(含5年)的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和高中教师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市级及以上名师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高中岗位只限在职高中任教的教师,报考初中岗位只限在职初中任教的教师,报考小学岗位只限在职小学任教的教师;
5.政治立场坚定,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资历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学科带头人;
2.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3.获县级及以上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4.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或课改标兵荣誉称号;
5.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教学(包括说课)竞赛获奖者。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用人单位不同意调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或省、市有关规定不允许报考的。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青原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青原区正气路88号),咨询电话:0796—8186075。
3.所需材料:(1)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年度考核材料、相关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填写并递交《青原区2020年选调区外优秀教师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
4.资格审查
由区教体局、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综合评价,区纪委监委进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5.综合评价及排序
对报名人员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择优选调。综合评价结束后,按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分数相同者任教时间长的优先,如果任教时间相同则教育教学评价单项分高者优先,如果教育教学评价单项分相同则年龄轻者优先。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
综合评价项目
(1)个人荣誉评价
①市级骨干教师、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县(区)级骨干教师分别为5分、4分、3分;
②2015年7月至2020年7月获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表彰的先进个人为3分,县(区)委、 县(区)政府、市教体局表彰的先进个人为2分,县(区)教体局表彰的先进个人为1分。
(见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原件及获奖证书原件)。
(2)教育教学评价
①2015年7月至2020年7月在省教育厅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分、4分、3分;
②2015年7月至2020年7月在市教体局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分、2分、1分;
③2015年7月至2020年7月在县(区)教体局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全县(区)性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分、1.5分、0.5分;
(见主办单位印发的相关文件和获奖证书原件)
④高中奥赛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分、4分、3分。
6.体检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如有举报经查属实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选调人员报区政府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7.人员管理
选调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与区教体局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其岗位聘任按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五、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1.报名人员必须进行扫赣通码等健康码测体温(来自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供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教体局人事股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人员等候时,要求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报名当天应全程戴口罩。
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区纪委监委和区人社局及时受理举报,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公开选调资格,影响恶劣的在五年内不准参加青原区的选调。
1.咨询电话:0796---8186075
2.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796-8182108,区纪委监委信访室0796-8100878
七、本方案解释权在青原区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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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