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009人(教师岗5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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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009人岗位表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现将抚州市 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岗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3年8月底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8月底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8月底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底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中专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学位证。

  (4)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取得岗位要求专业学历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外,《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岗位要求专业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所列专业的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如岗位要求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大专及以上学历,那么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除符合条件的除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5)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3)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6)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1年8月底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底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1年8月底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4.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底。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6.招聘岗位要求限江西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报考(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要求方能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底。

  7.招聘岗位要求限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是指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务期满并退出现役人员(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8.部分县乡基层岗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1年8月底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9.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诚信报名的方式进行,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上午9:00至8月30日下午5:00;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上午9:00至9月1日下午5:00。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网上报名按如下步骤进行:

  1.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报考附件1岗位的考生点击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中的报名入口,报考附件2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招聘专职教师岗位的考生点击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网上报名入口中的报名入口。点选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若缴费时仅选择报考岗位的部分考试科目缴费,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规格、清晰度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请考生认真对照岗位条件审慎报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缴费时间截止到8月31日下午5:00;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2日下午5: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若已缴费,则不予免收考试费用。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报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8月30日下午3:00前(报考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9月1日下午3:00前),将以下材料通过邮箱发给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其家庭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证明。此类人员请将所需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fzrsks2020@163.com),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否则不予受理。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报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的考生务必在2021年8月31日上午10:00-12: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报考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9月2日上午10:-12:00登陆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报考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的考生在2021年8月31日(报考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9月2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但超过规定的查询时间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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