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西抚州市南城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聘1人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城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强的事业心、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2.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上述人员涉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服务期限等时限的,可截至2022年7月底。
二、招聘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工作意向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交相关电子版信息和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称证书等(如有则需提供)和近期免冠照片,及下载填写的《南城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聘报名表》,相关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经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资格审查通过后,组织面试,面试通过后进入实习期。
1.报名时间:从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联系人:付先生 。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办法进行,公开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将取消该公开招聘计划数。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0-20分钟,面试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面试地点在南城县行政服务综合大楼六楼622室。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情况,按招聘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并按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无问题反映或者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有关入职聘用手续。
如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放弃聘用资格,或聘用后3个月内自动离职或被辞聘、解聘的,按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仍需参加体检、公示等环节,合格者办理有关入职手续。
六、薪酬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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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日
2022江西抚州市南城县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公告
就业见习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提升我县就业见习岗位的规模和质量,根据省人社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江西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8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实施我县2022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
一、募集范围
我县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或符合见习单位认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募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集中募集时间为6月1日至7月15日。
三、募集要求
(一)见习单位认定条件
1、南城县辖区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无不良信用记录,合法经营;
2、自愿开展见习工作,遵守见习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并能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3、承诺每年提供不少于3个见习岗位,并接收至少1人见习;提供的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
4、有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有完备的见习计划;
5、能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费,标准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二)见习对象范围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对象需办理失业登记(线下:带身份证及两张二寸照片到行政服务中心3楼7号、8号窗口办理;线上:赣服通就业创业板块进行失业登记申请)。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和缴纳社会保险。
四、就业见习单位申报流程
(一)申报
1、已认定为就业见习单位的,填报《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南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603室或通过见习惠赣网页版
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jycyfw/jxhg/index.html#/、微信小程序进入见习惠赣平台(附件3),自行发布岗位。
2、未认定为就业见习单位的,除填报《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外,还需同步提交就业见习单位认定申请。
(1)线上申请渠道。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ml或扫描进入见习惠赣平台,提交见习单位认定申请。
(2)线下申请渠道。前往南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603室提交见习单位认定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见习单位申请报告(见附件2);
②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定登记证书材料;
③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二)审核。由南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评估。经评估,对符合就业见习条件、自愿开展见习活动的用人单位,根据我县就业资金总量和就业见习工作实际需要予以确定。
(三)公示。对审核合格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确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南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确定为就业见习单位,并对评选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挂牌。
(2)退出。经核实确认后,见习单位出现下列情形1或2的,予以退出;出现情形3或4的,予以退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于退出的见习单位要及时摘牌。
①一年内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不足3个且未招募见习人员的;
②有严重违反就业见习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③有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④有其他经营违法行为。
五、见习补贴方式
见习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见习期间由就业见习单位为见习学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见习单位按月足额发放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后,按规定向南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请见习补贴。
(一)岗位补贴。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当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见习单位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见习期满1个月但未满约定期限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二)保险补贴。对见习单位在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实际缴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予以补贴。
六、 就业见习业务经办人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南城县建昌镇建昌北大道北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03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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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