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规培学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规培学员公告
为满足院校毕业后继续教育和职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我院丰富的教学资源,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临床护理服务能力,为医疗机构培养一批高素质临床护理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发展需求,特启动我院2022年规范化培训招收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岗位:规培学员
(二)招聘人数:160名
(三)岗位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护理职业,医德医风高尚,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
3、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
高中毕业起点全日制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生,其中:
1、应届毕业生需通过执业资格考试;
2、历届毕业生需取得执业资格证,并有1年二甲及以上医院护理工作经验(毕业未满1年的,需有二甲及以上医院护理工作经验)。
(3)其他要求:
1、身高要求:156cm及以上(以裸足测量高度为准);
2、年龄要求: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2年2月18日
报名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电话:0795-3237396,邮箱:ycrmyyrsk@163.com。
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和两张一寸彩照。
2、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3、大学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原件。
5、资格证、执业证原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6、各类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原件。
7、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试流程:
考试分笔试和技能操作、面试三部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免笔试):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技能操作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录取,进入体检程序(费用自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入规培期,规培期1年(含试用期3个月)。
四、规培学员身份及待遇
1.身份
以自愿参加为基础,所有参加规培人员由护理部进行统一管理。培训学员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培训结束且考核合格转为医院编外聘用制护理人员,其余学员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择业。
2.待遇
(1)学员住宿自理。
(2)院内教学资源等按照护理部安排对规培学员开放。
(3)培训期间的待遇按照宜春市人民医院规培护理学员待遇标准进行发放。
五、资格审查、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
宜春市人民医院
2022年1月26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委部招聘公告
2022年宜春市委部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宜春市委部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岗位
财务人员1人。
二、报名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须是大专以上财务专业毕业,已取得会计从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从事财务工作3年以上;
4.须熟悉word、excel等办公及财务相关软件操作;
5.良好的品行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影响使用的;
4.在过往工作岗位上有弄虚作假、违规违法行为记录的;
5.有不良信用记录并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6.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软件操作测试、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网络或现场报名均可。报名时需填报《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并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4月17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网络报名邮箱:yctzb641@163.com,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XX同志应聘宜春市委部财务岗位报名表。报名联系电话:0795-3222641。
现场报名地址:宜春市政大楼456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3222641;联系人:彭文鑫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核原件、收复印件)
(1)应聘人员填报《应聘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含户主及本人页);
(5)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
(6)财务相关资格证书;
(7)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8)个人征信报告1份。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时将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接受报名,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请考生们诚信报考。
(二)面试
1.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占比60%)
2.测试内容:excel软件操作(占比40%)
(三)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面试及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市委部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测试总成绩递补。
(四)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工作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内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按上述体检原则进行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宜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由宜春市委部与应聘录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聘用人员同意,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如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聘用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构成。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1)基本工资:每月3500元,按月发放。
(2)工龄工资:聘用期满二年每月100元,依此类推计算,按月发放。
(3)绩效工资:聘用试用期不发绩效工资,试用期满后享受第十三个月工资奖励,年终考核优秀奖励2个月全额工资,考核不合格不发放奖励工资。
(4)工会福利费:按规定缴纳工会会费后,享受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工会福利同等待遇。
(5)中餐补助:参照在职干部标准按月发放。
(七)防疫要求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宜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服从防疫管理,按最新要求参加应聘。
宜春市委部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