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补充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上犹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上犹消防公共安全。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灭火救援岗位(消防员)17人。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驾驶员)8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热爱消防救援事业,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

  

2、男性,普通专职消防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消防车驾驶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62cm(含)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6

  

3、消防车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证B2证及B2证以上,且驾驶技术娴熟者优先。

  4、具有国家承认初中及以上学历。

  5、身体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6、审核合格(无不良嗜好,无不良的征信记录,无犯罪记录,无酒驾或醉驾历史)。

  7、经消防业务培训考核合格。

  

8、笔试及面试总成绩并列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以及具有车船驾驶、装备维修、通信、化学分析、医疗急救、电脑软件操作、广告制作、稿件编辑、摄影等专业技能人员优先录用。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网上和委托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2021年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 - 12:00;下午14:30 - 17:30) ,报名地点为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新人民医院对面),联系人:刘淋,电话:13479089868(微信同号)。

  

3、报名材料:《报名表》(详见群公告)、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簿、毕业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2寸彩照3张。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项目:100米跑、1500米跑、单(双)杠、俯卧撑、仰卧起坐。

  

2、依据体能测试成绩择优安排应试者参加笔试、面试。

  

(四)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20%。考题范围:消防基本知识。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80%。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3、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之和计算总成绩,在上犹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政审和集训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人员:各岗位依据总成绩排名按1:1统一组织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

  

(1)体检项目: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

  

(2)体检内容及要求:

  

①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②身体匀称,体重不低于50公斤,无过于肥胖或消瘦现象。标准体重(千克)=身高(CM)-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无色盲、无色弱,无重听、无口吃。

  

③无传染病,肝功能化。

  

2、政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集训。由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组织集训,集训时间为2个月(即试用期),集训地点为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集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六)公示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上犹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及本人自动放弃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用。

  

(七)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开展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初次签订合同为一年,一年后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和岗位适应能力续订合同。

  

四、待遇和保障

  

(一)试用期。1.新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600元/月,统一发放服(被)装,包食宿。试用期满,须组织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正式聘用待遇。根据《赣州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中体能训练考核标准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薪资待遇为4500元(除“五险一金”)。同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依据《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正式聘用后,队员按国家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采取轮休制。休息休假时间由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依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二)工作要求。对政府专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准军事化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期间需24小时驻队值班执勤,坚决服从学习训练、值班备勤、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生活管理等指挥调度。新招录的政府专职员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每月体能及技能考核机制,对考核不达标者,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执行。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正式聘用后,其月基本工资与考核考勤挂钩,日常管理考核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在执勤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牺牲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县消防救援大队可根据各乡镇执勤力量对专职消防员进行岗位调整。

  

本公告由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上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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