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东湖区委2021年公开招聘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购买程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快提升我区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并报区人社局审批,同意我单位招聘政府公益性岗位。共青团东湖区委决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意见,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工作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凡进必考、逢岗必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青年事务工作者1名,为编制外聘用,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良好;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资历、专业、技能等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工作以来曾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4)有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青年事务工作者1名,性别不限,年龄为25岁以下,面貌须为中员或共青团员,吃苦耐劳、积极向上,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擅长编辑文字材料;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统招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对外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学校团务、学生会经历或从事文秘工作经验等的优先考虑录用。
三、岗位待遇
1.拟聘人员工资待遇月基本工资3000元/人,在聘用期间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2.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月基本工资的80%。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人民政府南楼106室
单位邮编:330000
联系电话:0791-86781968
招聘邮箱:gqtdhq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