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人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灭火救援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政府专职消防员4人。
三、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热爱消防救援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管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或其他特殊专业人才,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5周岁。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专业不限;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以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有精神病史、长期病史的人员;
6.其他不宜承担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
(三)专业岗位要求
应聘驾驶员岗位需持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技术娴熟人员,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5周岁。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审查、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0日止。
3.报名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潭大道与纬一路交汇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4.报名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需提供原件核验);
②毕业证书(含书)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核验);
③消防员退出证、退伍证复印件1份(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或退役士兵需提供,并提供原件核验);
④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版);
⑤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现场领取,附件1);
⑥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申请书(现场领取,附件2)。
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材料不齐全或材料无效的,报名不受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二)笔试(按20%成绩计入总分)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笔试。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消防安全相关业务知识等。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此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按总成绩直接计入总分)
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负重登六楼等五个项目,满分50分,其中负重登六楼按优秀10分、良好7分、中等4分、一般1分赋分直接计入体能测试总成绩(评分标准参考附件3)。测试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招录环节。
(四)面试(按30%成绩计入总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并根据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五)体检和政审
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男性陆勤人员合格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后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眼科不合格、结石、纹身、毒品检测阳性及其他可通过服用药物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2.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进行政审。参照征兵考核要求进行,重点考核招录对象面貌、宗教信仰、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招聘对象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情况。存有《征兵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款表述情形的,予以淘汰。
3.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政审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者提供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办公室招聘见习生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见习生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办招聘见习生一名,岗位为见习岗,期限一年,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见习协议。
二、岗位要求
(一)2019年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含大专),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
(二)敏感性强,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三)未与其他企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未从事过见习生工作。
(四)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福利待遇
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赣经开办字〔2017〕215号)相关规定执行,并为见习人员购买综合保险(人身意外保险)。
四、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办(经开区建投集团4楼指挥部办公室)报名应聘。
咨询电话:0797-8130936黄小姐。
简历投递邮箱:798998857@qq.com。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