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吉安市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
 
  具体职位详见《2024年吉安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吉安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吉单位)县级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吉安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吉单位)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吉安市范围内自2019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外,还须在现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5.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另外明确之外,此次遴选所有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6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或者在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三天以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单位公开遴选。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下载《2024年吉安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查询职位,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考人员须填写《2024年吉安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拟报考的遴选单位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特殊情况经遴选单位同意,可发送扫描件到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注意:
 
  1.本次遴选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是否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是否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审核通过的,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盖章。
 
  4.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报名推荐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
 
  5.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于2024年7月4日下午5:30前公布。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7月5日下午5:30前重新按报考条件自愿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三)领取准考证
 
  2024年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考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1)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题本实行AB分卷,A卷侧重测查考生常见公文写作能力,B卷侧重测查考生综合文稿写作能力。具体试卷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吉安市区,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考生可向报考单位查询笔试成绩。
 
  (4)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入闱面试比例为1:3,降低笔试开考比例职位的面试比例统一为1:2。低于规定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调减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继续开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两天内书面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放弃遴选等情况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并在面试前一天在网上公示。
 
  (1)面试公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吉安组工微讯公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工作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职位需进行加试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结束后1天内组织实施,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没有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有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五)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工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考察。面试结束后,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考察比例降低为1:1.5,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人岗相适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2.确定人选。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并告知考生。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市委组织部将拟遴选人员在吉安组工微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此项工作应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
 
  2.试用。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因试用不合格等产生职位空缺的,是否递补试用由遴选单位决定。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试用期满,所有试用人员返回原岗位工作,等待遴选单位反馈试用考察结果。
 
  3.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的,遴选单位将拟转任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4.任职。对拟转任人员,各遴选单位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6-8210446(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
 
  1.2024年吉安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4年吉安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3.2024年吉安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吉安市委组织部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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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吉安市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考前温馨提示

  欢迎您参加吉安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此时此刻,相信每位考生都在期待着这场向往已久的考试。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就面试相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面试时

  2024年4月27日-28日(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地点

  吉安市第一中学新校区(吉州区翠岭路1号)

  三、入场时间

  请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面试当天上午7:00前到达面试考点,7:30封闭考点,未按时到达的按弃权处理。

  四、面试准考证打印

  请于2024年4月26日17:00前登录网站(https://www.jxrcfw.com/exam/admission/ticket/ja/print),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登录后,请认真核对面试信息,并使用A4纸横向单面彩色打印《面试准考证》。

  考生打印面试准考证后,务必仔细阅读面试须知,并按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打印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面试准考证打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91-86128037、0791-86128065。

  五、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将手机、电子手环(表)、蓝牙耳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器材关机关闹钟后放在包内,与携带的包裹物品一并放置在候考室外指定位置;考生在候考至候分期间,不得携带或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器材。如不按规定放置的,不论是否开机,面试成绩均按零分处理。

  2.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不得私自换签。

  3.考生候考候分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议论和喧哗,不得与候考室外的人员联系、交谈,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候考期间需要上卫生间的考生,必须报告工作人员同意并全程陪同。

  4.考生不得携带包括空白纸和笔在内的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面试后不能带走面试试题。

  5.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生在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后,应当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返回候考室。

  7.考生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守则》及其他面试纪律要求,务必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工作人员报告。对无理取闹、作弊或违反面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2024年江西吉安市遂川县补充招聘高层次人才3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36名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结合遂川县人才需求情况,本次招聘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共36名(其中高中教师19名,医师14名,其他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6年4月30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但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3.高中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关,具体专业要求见《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附件4)。其他岗位的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的岗位,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即2023年和2022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6.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遂川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96-6321758)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和有关高校官网等平台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取到遂川县现场报名和高校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遂川县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到遂川县人社局一楼大厅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①《遂川县2024年补充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贰份;②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⑤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高校现场报名:遂川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招聘工作组到部分高校现场举行人才招聘专场会,报考人员填好《遂川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交至工作人员,详情请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三)资格审查

1.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遂川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除医师岗、物理岗、生物岗、地理岗和政治岗外,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1:3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将相应调减岗位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医师岗位为专业面试,教师岗位为试讲,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将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等平台发布。

(五)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数,在面试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的岗位,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体检由遂川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与资格复审

1.由遂川县委人才办、遂川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2024年应届毕业生待其毕业后调档)通过机要形式送达遂川县人社局人事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出现名额空缺,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遂川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报遂川县委编委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或在2024年8月底前未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个人档案等材料,取消聘用。

五、人才待遇政策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医师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024年应届毕业生统一于2024年8月份办理聘用手续。同时,符合“遂川英才计划”规定的聘用人员,可享受有关政策待遇(生活补贴全日制博士生6万元/年(医学类全日制博士生7.2万元/年)、全日制硕士生2.4万元/年(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生3.6万元/年),为期5年;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生30万元、全日制硕士生10万元)。

2.报考人员聘用后在遂川县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限内不能跨行业或跨县调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遂川县委人才办、遂川县人社局牵头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796-6321758(遂川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96-6327003(遂川县纪委监委)

附件:

1.遂川县2024年补充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遂川县2024年补充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4.《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

遂川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遂川县2024年补充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遂川县2024年补充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4: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docx

原文标题:遂川县2024年补充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江西吉安市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
 
  具体职位详见《2024年吉安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吉安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吉单位)县级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吉安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吉单位)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吉安市范围内自2019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外,还须在现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5.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另外明确之外,此次遴选所有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6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或者在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三天以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单位公开遴选。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下载《2024年吉安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查询职位,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考人员须填写《2024年吉安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拟报考的遴选单位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特殊情况经遴选单位同意,可发送扫描件到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注意:
 
  1.本次遴选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是否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是否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审核通过的,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盖章。
 
  4.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报名推荐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
 
  5.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于2024年7月4日下午5:30前公布。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7月5日下午5:30前重新按报考条件自愿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三)领取准考证
 
  2024年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考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1)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题本实行AB分卷,A卷侧重测查考生常见公文写作能力,B卷侧重测查考生综合文稿写作能力。具体试卷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吉安市区,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考生可向报考单位查询笔试成绩。
 
  (4)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入闱面试比例为1:3,降低笔试开考比例职位的面试比例统一为1:2。低于规定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调减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继续开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两天内书面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放弃遴选等情况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并在面试前一天在网上公示。
 
  (1)面试公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吉安组工微讯公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工作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职位需进行加试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结束后1天内组织实施,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没有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有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五)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工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考察。面试结束后,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考察比例降低为1:1.5,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人岗相适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2.确定人选。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并告知考生。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市委组织部将拟遴选人员在吉安组工微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此项工作应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
 
  2.试用。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因试用不合格等产生职位空缺的,是否递补试用由遴选单位决定。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试用期满,所有试用人员返回原岗位工作,等待遴选单位反馈试用考察结果。
 
  3.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的,遴选单位将拟转任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4.任职。对拟转任人员,各遴选单位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6-8210446(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
 
  1.2024年吉安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4年吉安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3.2024年吉安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吉安市委组织部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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