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赣州市定南县财政局公开招聘1名工程造价类专业临聘人员工作公告

2024年江西赣州市定南县财政局公开招聘1名工程造价类专业临聘人员工作公告

为加强我局工程预算审核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造价类专业临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名额

招聘职位为定南县财政局工程预算审核工作人员。招聘名额满1人为止。

三、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依次按照报名、笔试、体检、试用、操作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笔试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及格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名入闱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且试用期满后进行操作考核,考核结束后,从考核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多于1名聘用人员,考核合格人员不得拒绝录用。

对报名人数少于2名时,则对笔试及格人员直接入闱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二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操作考核,考核结束后,从考核合格的人员中,直接确定聘用人员,考核合格人员不得拒绝录用。

四、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曾因违法受过2次及以上治安处罚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现役军人;

5.本县在编在岗人员;

6.失信被执行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存在“两违”建筑行为的;

8.违反乡风文明行为者。

9.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年龄及专业条件

1.学历条件: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专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7月11日-7月25日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7月25日(基建股办公室电话0797-4281059 谢正荣)。

2.报名地点:定南县工业大道财政局八楼经济建设二股办公室。

3.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

4.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2)报名表1份(见附件1);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6.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即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定南县财政局八楼会议室。

2.笔试内容:现行《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版)、《江西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版)、《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江西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版)的总说明、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等相关知识。

(四)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体检标准修订的有关文件执行。

2.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对笔试及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仍需参加体检。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操作考核

试用期满后,进行造价软件实务操作考核,其中本科考生考核得分可以在正常得分基础上加2分,对考核合格人员按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预录不多于1名。

(六)公示、聘用

对操作考核合格预录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其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人员管理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如合同到期,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

1.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固定为每月2000元,正式聘任后本科考生每月工资约为475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费用),专科考生每月工资约为45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费用),并按绩效管理办法另外增加发放年终绩效工资。

2. 在合同期内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如临聘人员违反劳动合同或经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考务咨询电话:基建股0797-4281059 谢正荣。

定南县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造价类专业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定南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1日

原标题:定南县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造价类专业临聘人员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ingnan.gov.cn/dnxzf/gsgx/202407/3fb18f3348334c0eb95a8c25b743d382.shtml

2024年江西赣州市全南县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15人公告

全南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5名硕士研究生到全南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共15名,各岗位招聘计划、学历学位、年龄和专业要求详见《全南县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考察、择优招聘。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全南县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考生在报名期间(截止2024年8月14日前)须满足本次招聘的所有条件。

2.学历条件: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需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为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版,附件2)所列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8月5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8月5日为报名第一天)。

5.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6.报考限“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考察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审。

7.关于县市区“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8.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审查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四、考核招聘程序

此次考核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4年7月29日起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hrss.gov.cn/)、全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uannan.gov.cn/)、全南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h_64da01f09116)发布本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8月5日9:00起至2024年8月14日17:00止。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表电子稿及电子照片请先行发至全南县人社局邮箱(邮箱地址:qnxgwy@163.com)。咨询电话:0797-7162887。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资格审查地点:全南县人社局二楼6号窗口。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准考证。

(1)《全南县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一份(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4年3月1日以后,现场核查有效性)。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届毕业生须出具有所在院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等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需在资格审查前取得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限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报考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

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若同一岗位末位同分者,则进行加试。

4.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

5.当某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之比大于20:1时,增设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面试。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笔试内容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2.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并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并转递档案的(怀孕未完成体检的除外),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放弃聘用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2.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5周年,考生报名即视为接受服务期要求,须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期间,可按当地人事管理规定报考本县公务员。服务期内县(市、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市、区)事业单位间交流。

3.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八级职员)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五、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市人社局监督和指导。

2.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7-7162887

监督电话:全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0797-2632996

赣州市人社局事业科:0797-8992189

附件:1.全南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

3.全南县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原文标题:全南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全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江西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编制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聘用制文员6名,男女不限。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定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9年8月9日后出生);

4.认真细致,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退伍军人及警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聘用制驾驶员1名,男女不限。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质;

2.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即1979年8月9日后出生);

3.驾驶技术好,持有B1等级及以上驾驶证,且有实际驾龄5年以上,驾驶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4.具有3年以上专职驾驶员岗位经历优先;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色盲。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至2024年8月9日17时30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所需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至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gxfyzgk@163.com),或直接到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赣县区双龙大道16号法院办公楼八楼)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彩照1寸2张及电子版照片。

4.资格审查: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成绩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

(二)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知识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2.笔试、面试、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比例分别按40%,40%,20%折算计入总成绩。

3.笔试、面试、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地点在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其中聘用制驾驶员岗位体检按照《重点车辆驾驶人体检必检项目建议清单(2024年版)》执行(体检费用由本院承担)。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本人与家庭主要成员现实表现、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是否有作为被执行人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等情况。

(四)聘用

政审合格的考生,经院党组研究确定工作岗位。试用期1个月。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工作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2.报名咨询电话: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政治部:0797-4449868。

3.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附件: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9日

原文标题: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赣州赣县法院

2024年江西赣州市赣县区城区幼儿园选调及小学教师选调支教幼儿园50人公告

 
 
  为满足城区幼儿园教育教学需要,经研究,决定从本区乡(镇)幼儿园、小学选调一批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支教)。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计划
 
  Ⅰ类:面向全区农村幼儿园选调幼儿园教师30名。
 
  Ⅱ类:面向全区小学选调支教20名幼儿园教师。
 
  注:以上岗位设置1:2.5的开考比例,若某类岗位报名人数小于开考比例的,则按照1:2.5相应缩小选调计划数,因此而产生的缺额将调剂到其他类岗位。
 
  二、报名条件
 
  (一)Ⅰ类条件:
 
  1.区内在编在岗的幼儿园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在我区乡镇公办幼儿园工作3周年及以上。通过区外教师选调调入我区的教师(不含省统招、特岗招聘入职的教师),在取得原任教公办幼儿园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后可将原任教地公办乡镇幼儿园工作年限作为本次报考的乡镇幼儿园工作年限依据。
 
  (二)Ⅱ类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不受工作年限限制(除农村特岗教师外)。
 
  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两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师德考核及年度工作考核合格及以上。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不得报考;2024年已参加外县(市、区)教师选招考试的,不得报考。开具了外县(市、区)教师选招考试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参加了该次考试。
 
  三、报名时间、资格审查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17:00前。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赣县区2024年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进行在线报名(注意提交,凡未提交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初审。时间:7月31日上午8:30—12:00。报名人员需携下列材料到区城关四小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赣县区2024年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情况证明表》中“加分”栏填写的顺序进行排序。
 
  1.《情况证明表》。此表务必如实填写,并由个人承诺,学校经办人、复核人、校(园)长三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近三学年中有工作调动的,要在原工作单位开具《原任教幼儿园(小学)证明》(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师德考核证、年度考核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加分佐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1寸正面免冠相片2张。
 
  (三)资格复审。时间:7月31日下午14:30-17:30。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集中资格复审,对不符合选调资格人员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
 
  (四)信息公示。8月1日起,在赣县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告号公示报名人员信息,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须于公示日起至8月3日15:30前向区教体局人秘股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五)领取准考证。经公示无异议的教师,本人于8月3日下午16:00由所在学校派代表到中塔楼15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4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及考场具体见准考证。
 
  五、考评及记分办法
 
  实行笔试和业绩加分累计记分的办法。具体内容及分值如下:
 
  1.笔试(总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幼儿园教师专业知识。
 
  2.业绩加分
 
  (1)2022年9月以来,在我区公办幼儿园(小学)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每一完整学期加0.5分。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以区教体局任命文件或备案表为准)的,参照班主任标准加分。同时兼任班主任和中层以上干部的,不重复计分。
 
  在区外担任班主任及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不作为本次选调加分依据。
 
  (2)与所报学段一致(Ⅱ类报考人员不作学段学科要求)且截至2024年9月1日仍在任期内的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按以下标准加分:省、市、县学科带头人,依次加3分、2分、1分;省、市、县骨干教师,依次加2分、1分、0.5分(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3)获得荣誉的加分:
 
  ①2022年9月以来被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教育主管部门评为优秀教师、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最美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育人标兵、最美乡村教师、师德标兵、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按下表加分(同年度同类奖项取最高奖项加分,不累加)。
 

类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党委、政府

5

3

2

1

教育部门

4

2.5

1.5

 
 
  此项加分依据以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或下发的文件为准。
 
  ②2022年9月以来与报考学段一致(Ⅱ类报考人员不作学段学科要求)的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教师本人参与(不含指导学生)的现场课堂教学比赛(不含录像课)按下表加分(同年度同类奖项取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现场说课比赛、现场微课比赛、现场命题比赛、现场教学设计比赛、现场教学基本功(技能)比赛按下表折半计分。不在此范围的不予加分。
 

等级类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一等奖

5

3

2

1

二等奖

4

2.5

1.5

0.5

三等奖

3

2

1

0.25

 
 
  注:此项所指的“现场比赛”是指教师本人到达规定的比赛场所进行的实地比赛,不包括前期录制或制作好比赛作品后,通过网络上传、邮寄等形式报送的评比或比赛类项目。此项加分依据以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直属机构颁发的证书原件或下发的文件为准。
 
  六、选调程序及调入岗位确定办法
 
  1.Ⅰ类幼儿园选调岗入选人员由区选调领导小组对参考对象的各项得分进行累加,得出总分,根据总分从高到低从各乡镇选取本乡镇公办园在编人数的1/3进入排名(若按1/3比例选取不足最终计划数,则按1/2比例选取),并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入选名单。
 
  2.确定为入选对象的,Ⅰ类人员如在我区乡镇幼儿园工作满5年(2019年9月及以前在我区乡镇幼儿园工作),幼儿园教师则可办理调入城区幼儿园手续;未满5年的,执行试用期制度,不足5年部分的年限为试用期年限;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期间,工资在原工作单位发放,福利待遇由试用工作单位发放。
 
  Ⅱ类乡镇小学教师选调支教至城区幼儿园的,设两年考核期,即2024年9月至2026年8月。考核期间,编制和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不变,工资等在原单位发放,福利待遇由所在幼儿园发放。考核期结束,由区教体局牵头,对选调支教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本次选调支教成绩高低优先安排选岗,再根据选岗情况将编制调入城区小学。考核合格后,如在我区乡镇小学(含考核期)工作满5年(2019年9月及以前),小学选调支教教师则可办理调入城区小学手续;未满5年的,执行试用期制度,不足5年部分的年限为试用期年限;试用期满方可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期间,工资在原工作单位发放,福利待遇由试用工作单位发放。
 
  3.入选名单在赣县区教育体育局公众号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影响选调情况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选岗。选岗时间和地点通过赣县区教育体育局公众号另行通知。如公示期内本人弃权或经查实不符合入选资格的,则按成绩高低及每园限取一名的原则进行递补。
 
  4. 办理调动手续后,按照上级及我区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享受工资福利待遇。调入城区5年后方可申请区外调动,3年后方可申请区内调动交流。
 
  七、其它事项
 
  1.选调教师在考核期和试用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边远山区津贴。
 
  2.凡在本次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如:伪造学历、证书、虚报年龄、教研成果及考试舞弊等,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各乡(镇)校(园)长必须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同时,各校(园)长要对《证明表》中以下信息的真实性负责:①任教学校及在该校任教年限;②班主任工作期限;③师德考评情况;④年度考核情况;⑤业绩加分情况。对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学校和校(园)长。由此引发的信访、投诉,由相关校(园)长负责解释。
 
  3.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公布选调过程涉及的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业绩加分、拟调名单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公布选调过程涉及的资格复审、绩效考核、专业考试、其他加分、拟调人员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赣县区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联系电话:0797-4441307)
 
 
 
  附件3:赣县区2024年城区幼儿园选调及小学教师选调支教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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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码在线填写报名信息汇总表)
 
  赣县区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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