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抚州市直属学校高素质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教育教学需求,经研究,市直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引进高素质人才2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计划
岗位代码2024080101-2024080117共计17个岗位,引进中小学教职工编制29名。
岗位需求明细详见《2024年抚州市直属学校高素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违反师德师风且被查实的;
10.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资格条件要求
1.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其中,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如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2.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日(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8月1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引进的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具体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抚州市直属学校高素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1.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附件3)。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参照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本人研究生论文或参与的研究项目的情况说明等材料;取得国外学历的,另需提供所修课程成绩单。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引进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考生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2.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
3.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含当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报考人员缴交的社保票据等佐证材料。
4.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要求
(一)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四)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方式为在线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9:00至8月16日17:00止。
(2)考生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通过“考试报名--考试列表”选择相应专题,注册并填报信息、上传材料。
报名网址:https://www.ncrczpw.com/kaoshi/244.html(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91-83802512,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2.报名要求。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并按要求上传其他材料。
报名提交材料见报名系统相应提示。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报名系统反馈信息并按提示操作,直至报名系统反馈“报名成功”,其他情形均为报名不成功。
本次选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3.考生须提供的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临川一中岗位需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附件4);
(5)属于2022年、2023年择业期考生需提供由个人档案存放地出具的档案存放地证明。
4.相关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请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再进行报名。
(2)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报名资格。
(3)为在引进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报名材料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8:40—11:30,下午14:30—17:30);
资格审查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多功能报告厅(从东门进入)
2.资格审查相关要求:线上报名成功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高素质人才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后按资格审查合格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4日,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具体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按学科分组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各学科试讲内容范围详见《面试教材目录及版本》(详见附件5)。
3.面试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请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8月22日10:00-17:00期间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jyty.jxfz.gov.cn/)打开准考证打印专栏,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4.面试流程
(1)抽签与候测:2024年8月24日上午8:00前全部进入所在候测室,进行抽签确认面试顺序。
(2)备课:面试对象凭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面试号牌,由工作人员按抽签次序引领进入备课室,抽取题目后撰写备课稿。试讲备课时间20分钟,专业加试不设备课时间。
(3)面试:采取试讲形式,时间每人控制在12分钟以内,离结束2分钟时由工作人员提醒。
(4)评分候分: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确定后,面试对象须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5.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时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进入候测室,8:00未抵达候测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在候测过程中不得随身携带或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含智能手表、手环),考生携带的物品全部统一放置,考生除有效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饮用水等考试必需用品外,其余物品应统一存放在存包室。特别是电子产品和通讯工具,一律不得放在身上。如发现将手机、照相机等电子或通讯设备带进候测室并不交给联络员保管的,不论是否开机(使用),一律视为舞弊,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记住自己的面试序号。开考后依序在面试工作人员引领下进入面试考场,无工作人员引领不得擅自出入候测室。如因考生记错面试序号而导致分数差错的,其结果由考生负责。
(4)考生在面试时,只报告本人的学段学科和面试顺序号,不得泄露个人关键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带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徽章等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须在指定候分处候分,不得返回候测室。面试成绩宣布后,应当场签名确认,随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或大声喧哗。
(5)考生要自觉遵守面试纪律及有关注意事项,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对无理取闹、作弊或违反面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6)考生面试结束后统一在候分室候分,不得返回候测室。
(四)体检、考察、聘用
1.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面试成绩并列,以面试第一项测评要素得分高者优先,再相同以面试第二项测评要素得分高者优先,以此类推,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合格者列为入闱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入闱考察环节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转递到市教体局,无正当理由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可在同岗位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4.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引进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5.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服务期不少于5年。考生正式录用后必须服从学校分配。
五、工作监督
引进过程中严格遵守引进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在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体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抚州市教体局:0794-8263403、抚州市人社局:0794-8222293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9日
原标题:2024年抚州市直属学校高素质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crczpw.com/kaoshi/2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