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宜春市万载中学_县二中选调教师56人公告

 
 
  为满足万载中学、县二中教学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办中小学校公开选调一批教师到万载中学、县二中任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选调岗位计划
 
  见附件1。
 
  三、选调对象
 
  万载县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且任教满五年的教师。
 
  四、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职业道德好,关爱学生,身体健康。
 
  2.近五年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至少有一年为优秀,每学年工作量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或以上。
 
  3.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且所学专业与报考科目匹配,并获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报名参加选调的教师必须在我县公办中小学(外县调入教师在外县相应学段学科任教年限可合并计算)在编在岗工作满五年(含五年)以上。
 
  5.近五学年内没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司法机关处理。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考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报名时须选定学校学段学科,每人限报一个学科,高学段教师不能报低学段学科。
 
  2.报名时间: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万载县教体局老干部活动中心(教体局负一楼)。
 
  4.报名所需材料:①学校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②身份证③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⑤考核登记表(附件3,请先行填写并打印)⑥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上①⑤材料的原件和其他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以及近期免冠彩照2张到县教体局现场报名,交报名考务费200元。
 
  5.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对未完成选调计划数的岗位,相应核减各选调学校可选岗位数。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参加选调的教师须由所在学校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交有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选调资格。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及其后两年的选调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占总成绩的80%(按80分计算),其中笔试40%、面试40%。
 
  1.笔试准考证的领取:7月19日下午3:30-5:30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教体局老干活动室领取。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7月20日上午8:30-10:30(语文考至11:00);
 
  笔试地点:万载外国语学校。
 
  3.笔试内容及要求:60%为专业知识、40%为新课标理念的运用;专业知识包含60%的本学段知识+40%的高一级学段知识(比如初中语文的试题包含60%的初中知识+40%的高中知识)。试卷难度系数为0.7。
 
  4.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满70分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满70分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末位笔试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结束两天后在教体局宣传栏进行公示。
 
  5.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准考证领取:7月26日下午3:30-5:30持本人身份证到教体局302室领取;
 
  面试时间:7月27日。面试当天上午7:00(下午13:00)前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逾时未报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万载外国语学校。
 
  6.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音体美采取试讲和才艺展示相结合的形式,分值比为7:3),考生独立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2分钟(音体美教师试讲时间为12分钟,才艺展示在教室内进行,展示内容自定,其中:音乐才艺包括但不限于吹、拉、弹、唱等方面,万载中学初中音乐限舞蹈才艺展示,美术才艺包括但不限于绘画、剪纸、书法、简笔画等方面,体育才艺包括但不限于队列队形、武术、球类、田径等动作示范方面,才艺展示时间为5分钟,共17分钟)。试讲课题由各学科考官于面试当天早上,按面试公告指定教材分学科选定5个考题,再由监察人员分上、下午现场从中抽取确定。
 
  面试内容:
 
  ①高中:语文(必修下册、人教版)、数学(必修第二册、北师大版)、英语(必修第二册、人教版)、物理(必修第二册、人教版)、化学(必修第二册、人教版)、生物(必修2、人教版)、思政(必修2、人教版)、历史(必修下、人教版)、地理(必修第二册、中国地图出版社)、美术(选择性必修1、人民美术出版社)、音乐(必修2、人民音乐出版社)考生所需教材由考点统一提供,除钢琴外(音乐学科),其他教具考生自备。
 
  ②初中:为我县初中阶段现行使用教材,对应学科为:语文(八年级下册、人教版)、数学(八年级下册、人教版)、英语(八年级下册、人教版)、历史(八年级下册、人教版)、音乐(八年级下册、人教版)、体育(八年级全册、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人教版)、考生所需教材由考点统一提供;除钢琴外(音乐学科),其它教具及器材由考生自备。
 
  7.面试流程
 
  (1)资格确认:7︰00,面试考生持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面试地点候考室确认面试资格并进行登记,并宣布有关注意事项。
 
  (2)面试抽签:7︰30,按照分组情况,由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在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分学段、学科进行,同一学段、学科考生的面试先后顺序由本人现场抽签确定。
 
  (3)备课和试讲:8︰00,第一位面试人员进入备课室备课,独立备课30分钟;8︰30,备课结束后第一位面试人员由联络员从备课室引领至指定考场开始试讲,以此类推。主考官按要求和程序主持面试。试讲和才艺展示分别计时,时间到,计时员发出指令,考生停止作答,并立即退场。
 
  (4)候分:每个岗位的面试人员试讲结束后,在面试室外候分,待计分结束后由主考官宣布面试人员的成绩,考生在自己的分数后签字确认。
 
  8.考试违纪舞弊的成绩记零分,并全县通报。
 
  (四)业绩考核
 
  考核分总分20分。考核内容及分值如下:
 
  (1)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5分)
 
  每年任有1项优秀计1分(两项优秀不重复计分),其余等次不计分。
 
  (2)获得各级荣誉(5分)
 
  获得党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得分为同级别学科带头人分值的1/2)的按以下标准计分: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乡镇级0.3分,同一奖项记分就高不就低,5分封顶。所获荣誉以证书或通报表彰文件为准。
 
  (3)任职及业绩考评得分(5分)。
 
  任职分(2分),业绩考评分(3分)。任职分为近五年担任班主任或中层干部及以上的教师,每学年计0.4分(任职不足一学年不计分);业绩考评分由任教学校按《万载县中小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评细则》中教学工作效果进行评分。任职及业绩考评记分表(附件4)以校为单位于7月20日之前交人事股。
 
  (4)学科竞赛(含班主任展示课比赛)(5分)
 
  指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或技能、展示课)大赛,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4、3分;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3、2分;获得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2、1分。同一奖项记分就高不就低。其他:优质课、精品课、说课比赛、教学微视频、融合课例等得分为相应层次优质课得分的1/2计分,且所获证书与内容应与所报考的学段学科相吻合,否则不计分。5分封顶。
 
  (5)考核计分时间为近五学年(即:2019.9-2020.8、2020.9-2021.8、2021.9-2022.8、2022.9-2023.8、2023.9-2024.8),实行累计记分。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选调资格。
 
  (6)报名时必须由本人申报登记考核结果及获奖情况,并同时提交考核表和获奖证书原件。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须正确填写,凡是填写错误的不予计分;在报名时漏报、错报获奖事项,及未提交获奖证书者不予计分。
 
  (五)录用
 
  1.总成绩计算办法:
 
  报考者按所报学段学科参加笔试,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后,面试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业绩考核分(满分20分)。
 
  2.分学校学段学科按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对象,若拟选调对象的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过录用计划时,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第一大题得分高低确定,若再次相同则按大题序号依次类推(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3.所有入闱考生面试前放弃符合条件可替补。入闱考生面试后如放弃不替补,且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考试。
 
  4.已选定岗位的选调教师必须到校任教,且在校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三周年。
 
  六、其他事项
 
  凡被录用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按万教体字【2022】80号文件执行。
 
 
 
 


2024年江西宜春市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选调3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6人,具体职位详见《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宜丰县事业单位(医院及中学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编在岗乡镇小学教师(县对外交流中心岗位可面向全县在编在岗小学教师选调、县委党校仅面向初高中思政教师选调)。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须在编在岗工作满2年(“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基层专干、定向培养人员按规定服务期执行,特岗教师须任教满6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尚在试用期内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主管部门因工作需要,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专业要求
 
  选调职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专业名称前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选调职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具体专业要求参照《宜春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2.关于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要求
 
  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符合选调职位对应层次专业所要求的毕业证书。
 
  3.关于职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职位要求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4、关于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要求
 
  计算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5.关于《报名表》盖章要求
 
  《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中“所在单位意见”栏,由报考人员编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意见”栏,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章。
 
  6.关于诚信考试及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
 
  4.《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近三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应注明“此件系原件的复印件”、经办人签名、时间、所在单位党组盖章);
 
  6.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开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选调计划为2个及以上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岗位选调计划为1个的单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对报名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改报一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对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公告另有规定的岗位除外)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宜丰县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岗位仅面试,中共宜丰县委党校岗位面试形式为无生试讲,宜丰县网络应急指挥中心、宜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岗位需加试公文写作。
 
  (一)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考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职位选调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宜丰党建”和“宜丰发布”公布。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一)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选调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县委人才办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公布1次。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2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场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到县委人才办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五)加试。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部分职位需要加试(详见附件1),由县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总分100分。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1.仅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后,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选调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录用人员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拟录用人员将在“宜丰党建”和“宜丰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选调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795-2765339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江西宜春市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选调3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6人,具体职位详见《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宜丰县事业单位(医院及中学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编在岗乡镇小学教师(县对外交流中心岗位可面向全县在编在岗小学教师选调、县委党校仅面向初高中思政教师选调)。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须在编在岗工作满2年(“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基层专干、定向培养人员按规定服务期执行,特岗教师须任教满6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尚在试用期内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主管部门因工作需要,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专业要求
 
  选调职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专业名称前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选调职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具体专业要求参照《宜春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2.关于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要求
 
  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符合选调职位对应层次专业所要求的毕业证书。
 
  3.关于职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职位要求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4、关于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要求
 
  计算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5.关于《报名表》盖章要求
 
  《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中“所在单位意见”栏,由报考人员编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意见”栏,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章。
 
  6.关于诚信考试及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
 
  4.《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近三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应注明“此件系原件的复印件”、经办人签名、时间、所在单位党组盖章);
 
  6.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开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选调计划为2个及以上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岗位选调计划为1个的单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对报名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改报一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对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公告另有规定的岗位除外)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宜丰县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岗位仅面试,中共宜丰县委党校岗位面试形式为无生试讲,宜丰县网络应急指挥中心、宜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岗位需加试公文写作。
 
  (一)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考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职位选调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宜丰党建”和“宜丰发布”公布。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一)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选调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县委人才办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公布1次。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2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场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到县委人才办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五)加试。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部分职位需要加试(详见附件1),由县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总分100分。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1.仅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后,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选调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录用人员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拟录用人员将在“宜丰党建”和“宜丰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选调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795-2765339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江西宜春市宜丰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36人公告

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6人,具体职位详见《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宜丰县事业单位(医院及中学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编在岗乡镇小学教师(县对外交流中心岗位可面向全县在编在岗小学教师选调、县委党校仅面向初高中思政教师选调)。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须在编在岗工作满2年(“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基层专干、定向培养人员按规定服务期执行,特岗教师须任教满6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尚在试用期内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主管部门因工作需要,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专业要求

选调职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专业名称前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选调职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具体专业要求参照《宜春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2.关于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要求

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符合选调职位对应层次专业所要求的毕业证书。

3.关于职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职位要求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4、关于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要求

计算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5.关于《报名表》盖章要求

《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中“所在单位意见”栏,由报考人员编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意见”栏,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章。

6.关于诚信考试及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

4.《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近三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应注明“此件系原件的复印件”、经办人签名、时间、所在单位党组盖章);

6.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开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选调计划为2个及以上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岗位选调计划为1个的单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对报名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改报一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对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公告另有规定的岗位除外)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宜丰县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岗位仅面试,中共宜丰县委党校岗位面试形式为无生试讲,宜丰县网络应急指挥中心、宜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岗位需加试公文写作。

(一)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考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职位选调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宜丰党建”和“宜丰发布”公布。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一)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选调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县委人才办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公布1次。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2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场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到县委人才办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五)加试。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部分职位需要加试(详见附件1),由县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总分100分。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1.仅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后,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选调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录用人员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拟录用人员将在“宜丰党建”和“宜丰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选调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795-2765339

附件1: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4: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材料.doc

附件5: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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