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九江市公安局招聘辅警36人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人数:36人
 
  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及以上(2006年7月18日及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具有专业要求的岗位,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执行;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不得被招聘到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全市公安机关现有员额制辅助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招聘程序按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9:00至8月11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九江人才网(网址:www.jjtl.com.cn),点击首页通栏处考试服务,点开本公告上方报名链接,按提示流程操作,进行诚信报名。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人才网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如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产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统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提交报名表格后,于2024年7月18日9:00至8月11日18:00期间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费50元,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
 
  5.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9:30在九江人才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8月17日9:00-11:00,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比例确定第一批拟入闱资格审查人员[招聘计划5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6-10人的岗位按1:2.5的比例(尾数四舍五入),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后,考生可登陆九江人才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进入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拟入闱面试进入资格审查人员于2024年8月20日9:30-17:00到九江市北司路109号(九江人才市场2楼招聘大厅)进行资格审查,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另行发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职位代码04-07职位的须提供摩托车E或D驾驶证。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自动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根据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经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体能测试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勤务辅警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文职辅警采取勤务辅警科目“三选二”的模式自主选择。体能测试采用达标制,体测合格标准见附件3。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或提前备训,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测试。
 
  3.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因体能测试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4.体能测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发布公告。
 
  (五)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2.当同一岗位人数分布在两个及以上考场时,为力求考生的面试成绩公正性,则采用“修正系数法”校正,计算公式为:每位考生面试成绩的最后得分=本面试室考官评分×修正系数(该职位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本面试室考生的平均分)。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低于60分或者高于90分),再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因此,面试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的成绩为考生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
 
  4.面试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文职辅警应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4)执行;勤务辅警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5)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有异议的,7日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在九江人才网上另行公布。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考察。政审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审查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九江市公安局审定后,在九江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公示期间收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九)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六个月。市公安局在试用期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情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因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将从同岗位的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
 
  (十)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六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依法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有关事项
 
  1.此次招聘的公告、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公告或名单均在九江人才网(网址:https://www.jjtl.com.cn/)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九江人才网并保持手机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为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为本科学历报考。
 
  5.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市公安局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日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日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监督电话:0792-8278073
 
  咨询电话:0792-8278059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2-857681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九江市公安局
 
  2024年7月18日
 
 
 
 
 


2024年江西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是1987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有近40年的办学历史。2015年市政府为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将市高级技工学校与九江职业大学整合发展,实行各自牌子不变、隶属关系不变、办学资源共享的办学模式,并由原青竹路校区整体搬入九江职业大学新校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学校于2016年成功升格为高级技工学校。升格后学校乘势而上、抢抓机遇,各项事业得到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21至2023年连续三年在全省技工院校考评中均获优秀等次,目前已经进入升格建成九江技师学院的关键阶段。
 
  学校现共设置数控加工、汽车维修、工业机器人等12个高级工专业,年培训3000余人次。学校高级工占比、招生工作成绩、年培训规模三项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学校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先后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数控技术实训基地”“江西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在发展的同时,市高级技工学校积极提升影响力,是全省唯一与新疆阿克陶县进行对口帮扶的技工学校,代表江西省签订了《赣新校校合作协议》。
 
  二、招聘教师岗位与要求
 
  备注:需具备以下条件,优先考虑
 
  1. 具有企业或职业院校3年及以上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经历;
 
  2. 具有相关专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技能资格等级证;
 
  3. 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参赛或指导学生参赛获前三名。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招满截止。
 
  2.线上报名:符合条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须填写《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招聘报名表》(附件)并同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类荣誉证书、任职证明材料等,一并扫描打包压缩,发送至jjjgxx@163.com,邮件“主题”栏标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例:电子技术应用教师+张三+1381010XXXX),请已报名人员加QQ群:975076488。
 
  四、招聘程序
 
  1.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招聘教师岗位,按要求报名,条件不符合不给予受理。
 
  2.初审符合条件者,学校将电话通知统一来校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任职证明材料原件,面试时间暂定8月底,具体时间关注QQ群通知。
 
  3.学校根据岗位进行分类考核。其中,考核形式包括:试讲、结构化面试、实操等一种或多种方式。
 
  4.考核通过后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福利待遇
 
  以上岗位实行聘用制,除了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外,还需要担任班主任等全日制工作。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期间办理五险一金并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一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792-8367494
 
  单位官网:http://www.jxjjjx.cn/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濂溪大道88号,九江职业大学校内(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
 
 
  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
 
  2024年8月7日


2024年江西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是1987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有近40年的办学历史。2015年市政府为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将市高级技工学校与九江职业大学整合发展,实行各自牌子不变、隶属关系不变、办学资源共享的办学模式,并由原青竹路校区整体搬入九江职业大学新校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学校于2016年成功升格为高级技工学校。升格后学校乘势而上、抢抓机遇,各项事业得到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21至2023年连续三年在全省技工院校考评中均获优秀等次,目前已经进入升格建成九江技师学院的关键阶段。
 
  学校现共设置数控加工、汽车维修、工业机器人等12个高级工专业,年培训3000余人次。学校高级工占比、招生工作成绩、年培训规模三项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学校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先后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数控技术实训基地”“江西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在发展的同时,市高级技工学校积极提升影响力,是全省唯一与新疆阿克陶县进行对口帮扶的技工学校,代表江西省签订了《赣新校校合作协议》。
 
  二、招聘教师岗位与要求
 
  备注:需具备以下条件,优先考虑
 
  1. 具有企业或职业院校3年及以上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经历;
 
  2. 具有相关专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技能资格等级证;
 
  3. 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参赛或指导学生参赛获前三名。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招满截止。
 
  2.线上报名:符合条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须填写《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招聘报名表》(附件)并同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类荣誉证书、任职证明材料等,一并扫描打包压缩,发送至jjjgxx@163.com,邮件“主题”栏标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例:电子技术应用教师+张三+1381010XXXX),请已报名人员加QQ群:975076488。
 
  四、招聘程序
 
  1.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招聘教师岗位,按要求报名,条件不符合不给予受理。
 
  2.初审符合条件者,学校将电话通知统一来校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任职证明材料原件,面试时间暂定8月底,具体时间关注QQ群通知。
 
  3.学校根据岗位进行分类考核。其中,考核形式包括:试讲、结构化面试、实操等一种或多种方式。
 
  4.考核通过后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福利待遇
 
  以上岗位实行聘用制,除了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外,还需要担任班主任等全日制工作。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期间办理五险一金并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一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792-8367494
 
  单位官网:http://www.jxjjjx.cn/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濂溪大道88号,九江职业大学校内(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
 
 
  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
 
  2024年8月7日


2024年江西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23人公告

  
 
  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修水县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均为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 灭火战斗员17名,限男性;
 
  2. 驾驶员6名,B2驾驶证以上;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消防信息通信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学历及技能条件:
 
  灭火救援员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力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应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力)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驾驶员岗位能够熟练驾驶B2证车辆,并取得B2证及以上驾照。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灭火救援员、接警调度员岗位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在1994年8月至2006年8月),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87年8月至2006年8月)。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7)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特别规定
 
  下列岗位对考生的学历、年龄作出的特别规定:
 
  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的报名灭火救援员岗位的考生,考试、体检、政治考核达合格者,优先在该岗位录取。
 
  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的报名灭火救援员岗位的考生,岗位条件的年龄放宽至31周岁(出生时间在1993年8月至2006年8月)。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
 
  2.报名方式:
 
  线下: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德信商砼对面)报名。
 
  线上:报名考生需在招聘公告中下载《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根据自身意向发至发至电子邮箱:957373775@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考生报名后至2024年8月30日下午5点前。
 
  采取线下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内含照片)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前往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11日期间,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通知参加考试。
 
  1.报名灭火救援员、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
 
  体能测试:所有参加招聘人员需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进行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其中,1000米跑30分、100米跑20分、单杠引体向上30分、立定跳远20分。体能测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判定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2.入闱面试的条件
 
  (1)报名灭火救援员、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考生按照1:2入闱面试,入闱比例不足时,全体合格考生入闱。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考生优先入闱。
 
  (2)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在招聘未满的情况下,将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缺额调整至灭火救援员岗位。
 
  3.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思想稳定性、过往经历、个人形象、言语表达、逻辑能力及职业认知度与适应力等情况。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
 
  灭火救援员、驾驶员岗位考核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80%+面试*20%计取最终成绩;根据最终成绩结果,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入闱体检(含心理素质测评)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资格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四)体检(含心理素质测评)
 
  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18日,体检在由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修水入闱考生有序参加体检。
 
  1.心理素质测评
 
  考生先开展心理素质测评,测评合格的进入后续体检环节。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2.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和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的项目执行,体格检查费用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考生申请,市消防救援支队批准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不予复检。
 
  3.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岗位空额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入闱。
 
  (五)政治考核
 
  时间为9月19日至9月22日。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如末位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1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等项目成绩高者入闱。不足招聘计划时,按实际人数入闱。
 
  政治考核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严格审核招聘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和现实表现。同时要对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奖惩情况、个人征信等进行全方面核查了解,并填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政治审核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九江消防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新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入职集中培训,在试用期(培训期)三个月期满前,组织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试用期结束转正(录用)考核要求及标准见附件4。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灭火救援员、执勤消防车驾驶员、接警调度员岗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严格承担岗位工作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及上级交办的事项。
 
  2.按照下列要求,接受并严格执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战斗条令》《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请休假管理规定(试行)》及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的其他文件的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三分之二;
 
  (5)集中食宿,并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基层单位一日生活、值班、营区警卫、查铺查哨、点验、训练管理、移动电话和互联网的使用管理等内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执行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按照《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及相关规定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构成,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财政实际进行核定。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消防员职业保障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县、区)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有关情况将全程在九江消防公众号等网络信息平台公布。
 
  (二)招聘对象无需缴纳报名费,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招聘对象存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以及存有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环节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将通过公告、短信、微信群和电话等形式发布,请招聘对象及时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未保持通信畅通,造成相关损失的,由考生本人承担不利后果。
 
  六、监督、咨询电话
 
  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0792-7763119
 
  陈 助 理: 15970405242
 
  附件:1.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2.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3.试用期结束转正(录用)考核科目、内容及评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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