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赣州市赣县区城区幼儿园选调及小学教师选调支教幼儿园50人公告

 
 
  为满足城区幼儿园教育教学需要,经研究,决定从本区乡(镇)幼儿园、小学选调一批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支教)。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计划
 
  Ⅰ类:面向全区农村幼儿园选调幼儿园教师30名。
 
  Ⅱ类:面向全区小学选调支教20名幼儿园教师。
 
  注:以上岗位设置1:2.5的开考比例,若某类岗位报名人数小于开考比例的,则按照1:2.5相应缩小选调计划数,因此而产生的缺额将调剂到其他类岗位。
 
  二、报名条件
 
  (一)Ⅰ类条件:
 
  1.区内在编在岗的幼儿园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在我区乡镇公办幼儿园工作3周年及以上。通过区外教师选调调入我区的教师(不含省统招、特岗招聘入职的教师),在取得原任教公办幼儿园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后可将原任教地公办乡镇幼儿园工作年限作为本次报考的乡镇幼儿园工作年限依据。
 
  (二)Ⅱ类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不受工作年限限制(除农村特岗教师外)。
 
  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两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师德考核及年度工作考核合格及以上。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不得报考;2024年已参加外县(市、区)教师选招考试的,不得报考。开具了外县(市、区)教师选招考试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参加了该次考试。
 
  三、报名时间、资格审查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17:00前。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赣县区2024年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进行在线报名(注意提交,凡未提交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初审。时间:7月31日上午8:30—12:00。报名人员需携下列材料到区城关四小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赣县区2024年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情况证明表》中“加分”栏填写的顺序进行排序。
 
  1.《情况证明表》。此表务必如实填写,并由个人承诺,学校经办人、复核人、校(园)长三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近三学年中有工作调动的,要在原工作单位开具《原任教幼儿园(小学)证明》(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师德考核证、年度考核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加分佐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1寸正面免冠相片2张。
 
  (三)资格复审。时间:7月31日下午14:30-17:30。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集中资格复审,对不符合选调资格人员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
 
  (四)信息公示。8月1日起,在赣县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告号公示报名人员信息,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须于公示日起至8月3日15:30前向区教体局人秘股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五)领取准考证。经公示无异议的教师,本人于8月3日下午16:00由所在学校派代表到中塔楼15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4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及考场具体见准考证。
 
  五、考评及记分办法
 
  实行笔试和业绩加分累计记分的办法。具体内容及分值如下:
 
  1.笔试(总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幼儿园教师专业知识。
 
  2.业绩加分
 
  (1)2022年9月以来,在我区公办幼儿园(小学)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每一完整学期加0.5分。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以区教体局任命文件或备案表为准)的,参照班主任标准加分。同时兼任班主任和中层以上干部的,不重复计分。
 
  在区外担任班主任及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不作为本次选调加分依据。
 
  (2)与所报学段一致(Ⅱ类报考人员不作学段学科要求)且截至2024年9月1日仍在任期内的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按以下标准加分:省、市、县学科带头人,依次加3分、2分、1分;省、市、县骨干教师,依次加2分、1分、0.5分(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3)获得荣誉的加分:
 
  ①2022年9月以来被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教育主管部门评为优秀教师、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最美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育人标兵、最美乡村教师、师德标兵、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按下表加分(同年度同类奖项取最高奖项加分,不累加)。
 

类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党委、政府

5

3

2

1

教育部门

4

2.5

1.5

 
 
  此项加分依据以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或下发的文件为准。
 
  ②2022年9月以来与报考学段一致(Ⅱ类报考人员不作学段学科要求)的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教师本人参与(不含指导学生)的现场课堂教学比赛(不含录像课)按下表加分(同年度同类奖项取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现场说课比赛、现场微课比赛、现场命题比赛、现场教学设计比赛、现场教学基本功(技能)比赛按下表折半计分。不在此范围的不予加分。
 

等级类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一等奖

5

3

2

1

二等奖

4

2.5

1.5

0.5

三等奖

3

2

1

0.25

 
 
  注:此项所指的“现场比赛”是指教师本人到达规定的比赛场所进行的实地比赛,不包括前期录制或制作好比赛作品后,通过网络上传、邮寄等形式报送的评比或比赛类项目。此项加分依据以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直属机构颁发的证书原件或下发的文件为准。
 
  六、选调程序及调入岗位确定办法
 
  1.Ⅰ类幼儿园选调岗入选人员由区选调领导小组对参考对象的各项得分进行累加,得出总分,根据总分从高到低从各乡镇选取本乡镇公办园在编人数的1/3进入排名(若按1/3比例选取不足最终计划数,则按1/2比例选取),并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入选名单。
 
  2.确定为入选对象的,Ⅰ类人员如在我区乡镇幼儿园工作满5年(2019年9月及以前在我区乡镇幼儿园工作),幼儿园教师则可办理调入城区幼儿园手续;未满5年的,执行试用期制度,不足5年部分的年限为试用期年限;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期间,工资在原工作单位发放,福利待遇由试用工作单位发放。
 
  Ⅱ类乡镇小学教师选调支教至城区幼儿园的,设两年考核期,即2024年9月至2026年8月。考核期间,编制和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不变,工资等在原单位发放,福利待遇由所在幼儿园发放。考核期结束,由区教体局牵头,对选调支教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本次选调支教成绩高低优先安排选岗,再根据选岗情况将编制调入城区小学。考核合格后,如在我区乡镇小学(含考核期)工作满5年(2019年9月及以前),小学选调支教教师则可办理调入城区小学手续;未满5年的,执行试用期制度,不足5年部分的年限为试用期年限;试用期满方可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期间,工资在原工作单位发放,福利待遇由试用工作单位发放。
 
  3.入选名单在赣县区教育体育局公众号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影响选调情况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选岗。选岗时间和地点通过赣县区教育体育局公众号另行通知。如公示期内本人弃权或经查实不符合入选资格的,则按成绩高低及每园限取一名的原则进行递补。
 
  4. 办理调动手续后,按照上级及我区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享受工资福利待遇。调入城区5年后方可申请区外调动,3年后方可申请区内调动交流。
 
  七、其它事项
 
  1.选调教师在考核期和试用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边远山区津贴。
 
  2.凡在本次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如:伪造学历、证书、虚报年龄、教研成果及考试舞弊等,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各乡(镇)校(园)长必须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同时,各校(园)长要对《证明表》中以下信息的真实性负责:①任教学校及在该校任教年限;②班主任工作期限;③师德考评情况;④年度考核情况;⑤业绩加分情况。对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学校和校(园)长。由此引发的信访、投诉,由相关校(园)长负责解释。
 
  3.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公布选调过程涉及的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业绩加分、拟调名单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公布选调过程涉及的资格复审、绩效考核、专业考试、其他加分、拟调人员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赣县区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联系电话:0797-4441307)
 
 
 
  附件3:赣县区2024年城区幼儿园选调及小学教师选调支教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
 
  

640 (22).jpg

 
  (扫码在线填写报名信息汇总表)
 
  赣县区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江西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录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在基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或消防救援大队担任执勤灭火、抢险救援、接警调度和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传培训、会计出纳等工作。
 
  一、招录计划
 

序号

单位

政府专职消防

队员(限男性)

消防文员

(男女不限)

备注

战斗员

驾驶员

1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

12

1

0

 

2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

6

2

2(宣教员)

 

3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4

0

0

 

4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

9

2

2(1名防火文员、1名出纳)

 

5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

3

0

2(宣教员)

 

6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

15

0

0

 

7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5

3

0

 

8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0

0

3(1名会计、2名宣教员)

 

9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8

7

0

 

10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5

8

2(宣教员)

 

11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6

6

1(会计)

 

12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11

3

0

 

13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

9

10

0

 

14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5

0

0

 

15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2

1

0

 

16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

0

5

0

 

17

支队迎宾大道特勤站

3

0

0

 

小计

103

48

12

 

合计

163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仅限男性)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65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5.报考战斗员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必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之后)。
 
  6.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化学分析、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及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聘用。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消防文员(男女不限)
 
  1.宣教员(防火)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消防宣传事业。
 
  (2)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公文写作、全日制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媒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公文写作、秘书学、网络新闻与传播、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传播与策划、抖音短视频拍摄、新媒体宣传等相关专业。
 
  (3)如遇到应急突发事件,能适应跟随消防救援队伍到救援现场进行宣传报道。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2.会计(出纳)岗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做事严谨踏实,工作认真细致负责,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3)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及相近专业毕业,有相关从业经历优先。
 
  (4)取得初级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以上(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优先)。
 
  (5)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常用财务软件,能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7)具有较强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性情温和、反应敏捷,服从意识强,有责任心,自觉服从单位工作的需求。
 
  三、录用流程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男性)的体能考核项目: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消防文员(女性)体能考核项目:800米、仰卧起坐、跳绳。
 
  (二)面试
 
  由支队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及分析判断能力。
 
  (三)政审
 
  经体能测试和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政审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1.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2.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体检要求。
 
  3.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心理测试环节在试用期进行,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转正并解除劳动关系。
 
  (五)公示录用
 
  1.应聘人员通过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消防救援机构官网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自入职报到参加培训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90天的试用期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聘用单位辖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工作,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根据聘用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原则上每月休息6-8天。
 
  3.消防文员由聘用单位结合拟任岗位要求,组织1-3个月的试用期培训,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可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宣教员、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
 
  四、薪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
 
  1.录用人员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保障。
 
  3.成长为业务骨干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提供大专以上教育培训和学习B类驾照等机会。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薪金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构成,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地财政实际进行核定。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
 
  2.消防文员的薪资待遇参照现用人单位中同类或相近岗位对应等级确定。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和材料直接发送至邮箱如下: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418862536@qq.com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15297794519@163.com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12995143209@qq.com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15180270285@163.com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3550586774@qq.com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541497557@qq.com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heidi_wen123@qq.com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523326022@qq.com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2972162484@qq.com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2467978821@qq.com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371756942@qq.com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1366424308@qq.com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942445349@qq.com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2393453775@qq.com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36795218@qq.com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491891920@qq.com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462003642@qq.com
 
  (二)现场报名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现场报名联系人如下: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刘翰青18979797585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程志斌18608479308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范光维15775869896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赵章建18379906226(专职队员、出纳)
 
  潘瑞鑫18279755280(防火文员)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刘殷菡18897975866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董婷13410560207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温珍13631285350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张迪0797-6810802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肖乐15079794602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王泉皓17679333119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蓝俊18000771811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李金城15387970142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黄洲14770827446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宋宇龙18507908911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施晶13979785405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胡徐东18827872318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康丕泰0797-7391869
 
  (三)网上或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个人近期红底免冠2寸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如实逐项填写信息并插入个人近期电子证件照)。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B类以上(含B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证件。
 
  5.有原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携带退役证书、退出证明。
 
  6.近半年内的健康体检报告。
 
  (四)报名时间截止日期
 
  2024年9月18日
 
  六、有关要求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工作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应聘人员上交的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五)本次征招考核及培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监督服务电话0797-7391869(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江西赣州市安远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县教体局工作人员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择优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到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遴选到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以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和公正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选调岗位、名额(详见附件1)
 
  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9名
 
  三、选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
 
  现为安远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事业编人员,正式参加工作时间已满5年(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综合文秘岗可放宽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教师资格证;
 
  6.近三学年师德考核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现为或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三学年师德考核等次为不合格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办公室(县科教文化中心807室)
 
  3.提交材料:
 
  (1)《安远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三学年师德考核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附件3,由编制所在单位出具,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6)个人征信报告。
 
  4.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50元。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
 
  1.考试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8:30-10:30;
 
  2.考试地点:待定
 
  3.考试内容:教育工作相关知识。
 
  4.考试形式: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5.笔试开考比例为3:1,选调岗位职数为1人的岗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选调岗位职数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职数。
 
  (四)考察
 
  根据选调岗位职数,按照1:1的比例,各岗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考察对象(如末位考试成绩相同,取学历高者〈如最高学历相同,取第一学历高者〉;若学历相同,取正式参加工作时间长者)。同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向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含交管大队)等部门征求意见。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全县教体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经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工作。
 
  组 长:刘文丙(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林永祥(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晓明(县人社局局长)、李会文(县委编办主任)、
 
  叶光来(县教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由叶光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选调具体事务。
 
  六、有关要求
 
  1.选调人员调入后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规定,重新办理职称岗位聘任手续。如因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限制,无法聘任原职称等级的,要实行“高职低聘”,待有岗位空缺时进行续聘。
 
  2.本方案由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安远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安远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近三学年师德考核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附件1-3
 
  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安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远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江西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录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在基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或消防救援大队担任执勤灭火、抢险救援、接警调度和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传培训、会计出纳等工作。
 
  一、招录计划
 

序号

单位

政府专职消防

队员(限男性)

消防文员

(男女不限)

备注

战斗员

驾驶员

1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

12

1

0

 

2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

6

2

2(宣教员)

 

3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4

0

0

 

4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

9

2

2(1名防火文员、1名出纳)

 

5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

3

0

2(宣教员)

 

6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

15

0

0

 

7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5

3

0

 

8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0

0

3(1名会计、2名宣教员)

 

9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8

7

0

 

10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5

8

2(宣教员)

 

11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6

6

1(会计)

 

12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11

3

0

 

13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

9

10

0

 

14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5

0

0

 

15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2

1

0

 

16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

0

5

0

 

17

支队迎宾大道特勤站

3

0

0

 

小计

103

48

12

 

合计

163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仅限男性)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65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5.报考战斗员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必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之后)。
 
  6.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化学分析、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及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聘用。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消防文员(男女不限)
 
  1.宣教员(防火)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消防宣传事业。
 
  (2)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公文写作、全日制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媒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公文写作、秘书学、网络新闻与传播、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传播与策划、抖音短视频拍摄、新媒体宣传等相关专业。
 
  (3)如遇到应急突发事件,能适应跟随消防救援队伍到救援现场进行宣传报道。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2.会计(出纳)岗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做事严谨踏实,工作认真细致负责,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3)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及相近专业毕业,有相关从业经历优先。
 
  (4)取得初级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以上(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优先)。
 
  (5)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常用财务软件,能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7)具有较强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性情温和、反应敏捷,服从意识强,有责任心,自觉服从单位工作的需求。
 
  三、录用流程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男性)的体能考核项目: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消防文员(女性)体能考核项目:800米、仰卧起坐、跳绳。
 
  (二)面试
 
  由支队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及分析判断能力。
 
  (三)政审
 
  经体能测试和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政审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1.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2.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体检要求。
 
  3.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心理测试环节在试用期进行,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转正并解除劳动关系。
 
  (五)公示录用
 
  1.应聘人员通过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消防救援机构官网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自入职报到参加培训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90天的试用期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聘用单位辖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工作,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根据聘用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原则上每月休息6-8天。
 
  3.消防文员由聘用单位结合拟任岗位要求,组织1-3个月的试用期培训,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可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宣教员、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
 
  四、薪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
 
  1.录用人员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保障。
 
  3.成长为业务骨干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提供大专以上教育培训和学习B类驾照等机会。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薪金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构成,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地财政实际进行核定。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
 
  2.消防文员的薪资待遇参照现用人单位中同类或相近岗位对应等级确定。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和材料直接发送至邮箱如下: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418862536@qq.com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15297794519@163.com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12995143209@qq.com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15180270285@163.com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3550586774@qq.com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541497557@qq.com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heidi_wen123@qq.com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523326022@qq.com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2972162484@qq.com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2467978821@qq.com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371756942@qq.com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1366424308@qq.com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942445349@qq.com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2393453775@qq.com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36795218@qq.com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491891920@qq.com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462003642@qq.com
 
  (二)现场报名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现场报名联系人如下: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刘翰青18979797585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程志斌18608479308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范光维15775869896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赵章建18379906226(专职队员、出纳)
 
  潘瑞鑫18279755280(防火文员)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刘殷菡18897975866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董婷13410560207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温珍13631285350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张迪0797-6810802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肖乐15079794602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王泉皓17679333119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蓝俊18000771811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李金城15387970142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黄洲14770827446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宋宇龙18507908911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施晶13979785405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胡徐东18827872318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康丕泰0797-7391869
 
  (三)网上或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个人近期红底免冠2寸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如实逐项填写信息并插入个人近期电子证件照)。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B类以上(含B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证件。
 
  5.有原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携带退役证书、退出证明。
 
  6.近半年内的健康体检报告。
 
  (四)报名时间截止日期
 
  2024年9月18日
 
  六、有关要求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工作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应聘人员上交的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五)本次征招考核及培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监督服务电话0797-7391869(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9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