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景德镇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满足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灭火救援力量的需求,切实提高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我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我们。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工作地点

  

景德镇市高新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救援事业。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男性,18至30周岁(1991年1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之间出生),身高1.60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心理素质好。无明显纹身,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等。

  

(四)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含职高、大专),常住地为景德镇市。

  

(五)中共党员、持B2及以上驾驶证、有车辆维修、宣传摄影、运动健身等专长人员、退役军人和有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违反劳动法规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在消防救援部门工作违反相关规定退出的;

  

5.有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应聘者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名。持B2及以上驾驶证者需带驾驶证原件,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军人证原件。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至9月23日(含周末、节假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景德镇市高新区梧桐大道高新消防大队。

  

(三)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相关人员实施,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其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五、考核组织实施

  

考核采取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按照100分计算,两项分别占40%、60%。面试和体能测试后,以应试者综合成绩高低为序,按拟聘用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一)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体型体态、精神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以及应聘人员求职动机和岗位的匹配性。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

  

(二)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短跑、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六、聘用及保障

  

(一)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工资为3600元/月,试用期满进行考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二)正式聘用后将由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三)正式聘用后工资4500元/月左右,根据省应急厅、人社厅、财政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落实。

  

(四)上五休二工作制,工作时间24小时驻勤,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模式。

  

(五)入职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一次性10天年假。

  

(六)符合相关条件的,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且作为优先录用条件。

  

(七)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入党、在职学历提升、参加驾驶B照、无人机操作等培训。

2021景德镇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满足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灭火救援力量的需求,切实提高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我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我们。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工作地点

  

景德镇市高新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消防救援事业。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男性,18至30周岁(1991年1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之间出生),身高1.60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心理素质好。无明显纹身,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等。

  

(四)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含职高、大专),常住地为景德镇市。

  

(五)中员、持B2及以上驾驶证、有车辆维修、宣传摄影、运动健身等专长人员、退役军人和有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违反劳动法规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在消防救援部门工作违反相关规定退出的;

  

5.有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应聘者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名。持B2及以上驾驶证者需带驾驶证原件,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军人证原件。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至9月23日(含周末、节假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景德镇市高新区梧桐大道高新消防大队。

  

(三)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相关人员实施,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其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五、考核组织实施

  

考核采取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按照100分计算,两项分别占40%、60%。面试和体能测试后,以应试者综合成绩高低为序,按拟聘用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一)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体型体态、精神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以及应聘人员求职动机和岗位的匹配性。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

  

(二)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短跑、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六、聘用及保障

  

(一)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工资为3600元/月,试用期满进行考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二)正式聘用后将由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三)正式聘用后工资4500元/月左右,根据省应急厅、人社厅、财政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落实。

  

(四)上五休二工作制,工作时间24小时驻勤,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模式。

  

(五)入职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一次性10天年假。

  

(六)符合相关条件的,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且作为优先录用条件。

  

(七)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入党、在职学历提升、参加驾驶B照、无人机操作等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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