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上饶市婺源县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遴选教师方案

  婺源县2022年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婺源县委办公室、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婺源县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婺办发〔2012〕23号)和《婺源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婺府办字〔2021〕102号)文件精神,根据婺源县城区学校教师编制和学科需求情况,经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共同协商,经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为使遴选工作公正、有序地进行,特制订本方案。1、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郎建平副组长:李媚 王国荣 叶永忠成员:程永强 程育红 黄新良 胡昱飞 汪世根 郑清源 李志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汪世根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洪济时 刘贤钢 汪佩芳 董炎盛 王自争 叶斌2、遴选岗位及名额(因城区学校之间教师交流未定,故具体学校及名额待选岗时公布):

  

  三、遴选对象条件

  (一)文公中学高中部遴选:

  参加遴选的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必须一致,并取得相应学科高中及以上;

  4.截至2022年8月31日在本县农村学校工作满五周年及以上(2017年9月1日前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任教);城区学校教师报考时工作年限不限;外县正式在编教师调入或考入我县的,须在我县正式工作满两周年及以上;

  5.任教统考年级成绩在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列全县前五分之三区间,非统考年级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列全乡(镇)前二分之一区间;近三年内因脱产进修或因事、因病请假经学校批准并报教体局同意的,其教学成绩的时间向前顺延;因成绩太差而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则与时成绩比较,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比时成绩有所进步;

  6.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并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7.鼓励小学、初中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

  (二)城区其他中小学(幼儿园)遴选:

  1.基本条件:

  (1)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2)录用为教师后在农村正式工作五周年(含进修年限)及以上(其中外县正式在编教师调入或考入我县的,须在我县正式工作满两周年及以上),且工作效果好;(3)2021年县域内学校之间调动人员不得报考。

  2.小学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2)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可放宽至中专;(3)①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岗位面向编制在小学的所有教师以及编制在初中但不任教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学科的教师报考(学校出具证明);九年一贯制学校编制在初中但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在小学任教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科目且成绩符合要求的,也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学校提供成绩证明);②报考小学英语、音乐、体育学科须专业对口和学科对应; (4)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要求:

  ①任教统考年级成绩在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列全县前五分之三区间,非统考年级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列全乡(镇)前二分之一区间(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②近三年内因脱产进修或因事、因病请假经学校批准并报教体局备案同意的,其教学成绩的时间向前顺延(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③因成绩太差而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则与时成绩比较,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比时成绩有所进步(学校出具详细证明);

  ④报考小学音乐、体育岗位的,成绩不作要求。

  3.初中各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2)大专及以上学历;(3)①任教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的教师报考相应岗位;②不任教以上初中学科,但持有该学科初中及以上的初中和小学教师,可以报考初中相应岗位;③报考英语、音乐、体育学科须专业对口和学科对应(4)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学教师报考;(5)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要求:

  ①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列全县前五分之三区间(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②近三年内因脱产进修或因事、因病请假经学校批准并报教体局备案同意的,其教学成绩的时间向前顺延(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③因成绩太差而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则与时成绩比较,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比时成绩有所进步(学校出具详细证明);

  ④报考初中音乐、体育岗位的,成绩不作要求。

  4.城区公办幼儿园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2)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可放宽至中专;(3)具有幼师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2.有重大工作失误,或被教体局专项通报处理未满一年的;

  3.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未撤销的。

  (四)城区学校(含城区幼儿园以及城区小学所辖村小和教学点)教师不能报考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城区高中岗位面向全县所有在编教师遴选;各岗位之间不得兼报;所有学校出具的证明需校长签字、学校盖公章,如有弄虚作假者,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四、遴选形式

  因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都是在编在岗教师,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遴选只进行笔试。

  五、遴选工作流程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

  上午8:00 —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教育体育局五楼会议室

  所有参加遴选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学校出示的相关证明,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交2张1寸免冠照片,并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不得代为报名。

  2.资格审查:

  8月19日上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比例不低于1.5:1,否则减少遴选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符合条件的人员于 8月19日下午2:30—5:00到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已领取准考证但不参加考试者,以缺考处理。

  4.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的命题、组织等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于8月20日上午9:00—11:00在天佑中学进行文化考试。考试内容分学科专业知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江西省义务教育教学基本规范》、《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语文等14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总分100分。

  8月21日上午公布考试成绩。

  六、择优录用:

  1.总成绩经遴选领导小组审核后张榜公布。考上者不得无故放弃,否则两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遴选的报考;

  2.所有入围人员于2022年8月26日上午8:30在教体局五楼会议室分岗位抽签决定遴选学校;

  3.入围人员职称如是乡镇类的(2018年及以前评定)还须按相关要求进行转换,在调入学校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竞聘,如调入学校相应岗位数没有空缺或竞聘不上,则根据人社部门相关文件作低聘处理。

  按赣人社发〔2019〕25号文件中“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仅限在乡村学校聘任有效。取得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教师流动到非乡村学校的,不得按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对其进行聘任。乡村教师取得乡村中教师职称的,可同层级转评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但不可直接申报高一级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要求,2020年及以后评定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此次选聘进入城区学校后,先按要求降层级,再按规定在学校空岗内竞聘重新申报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

  入围人员还需就职称评聘问题向县教体局提交承诺书,不提交者,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空出岗位按成绩高低顺延录用,选调人员提交承诺书后,再与聘用学校签订协议并到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入手续。所有通过公开遴选进入城区学校教师上岗后,城区学校之间交流按婺教发〔2018〕1号文件规定办理。

  七、防疫要求

  1.考生均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承担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考生在考试前14天内存在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和有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居住情况的,应在进入考试现场前报告。

  3.参加考试人员须均按规定佩戴口罩入场(考试期间自己选择是否佩戴口罩)。等候时,考生需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婺源县教育体育局城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5日

  附:2022年婺源县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2022年江西上饶市广信区招聘村专职党建文化宣传员114名公告

  2022年上饶市广信区招聘村(居、社区)专职党建文化宣传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全省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的试点方案》(赣宣发〔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补选村(居、社区)党建文化宣传员的通知》(饶广信宣发〔2022〕3号)文件精神,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岗位

  全区拟选聘114名党建文化宣传员。

  二、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选聘范围限上饶市广信区户籍人员,报名村(居、社区)专职党建文化宣传员的人员户籍应与报考岗位所在镇(乡、街道)一致,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同等条件下,中员或预备党员优先。

  (二)村(居、社区)党建文化宣传员年龄:女性40周岁以内(1981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45周岁以内(1976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党建文化宣传员年龄:35周岁以内(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四)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

  (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爱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因违纪违法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道德败坏,参加过组织的;有吸毒行为的;其他不宜从事岗位工作的。

  三、岗位职责

  党建文化宣传员在村(居、社区)重点协助“两委”做好以下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党组织做好党建引领和文明实践融合发展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参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推动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精神文明建设、城乡网格化治理、法治教育等;负责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养老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站、青少年活动设施等村级阵地的运行管理和活动组织;完成上级党组织及村(居、社区)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待遇保障

  党建文化宣传员每人每月工资总额大专学历3000元(含社保),本科学历3200元(含社保),研究生学历3500元(含社保),并依法为其办理“五险”。党建文化宣传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其人事档案由工作岗位所在镇(乡、街道)代理保管。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符合条件的对象请于2022年2月12日至2月20日到报考岗位所在镇(乡、街道)报名,报考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党建文化宣传员的到七六路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一楼报名。报考者填写《广信区补选村(居、社区)党建文化宣传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后,由镇(乡、街道)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按照补选资格进行资格初审,报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二)报名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个人征信证明。

  (三)笔试。由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党建文化宣传员岗位相关业务知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发布。

  (四)面试。由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60%。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的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入闱),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不削减岗位数,面试分数60分以上(含60)为合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分=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政审和体检。面试结束后,由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考察政审和体检对象名单。考察及政审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组织实施,并向区纪委、区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法院、区信访局等有关部门以及所在工作单位、村(居、社区)征求意见,重点审查考生德、能、勤、绩、廉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表现。体检工作由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进行。

  (七)递补。因村(居、社区)党建文化宣传员岗位无人报名或岗位空缺,可从本镇(乡、街道)其他村(居、社区)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由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有关镇(乡、街道)和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审核后,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考察政审体检结束后,按照1:1比例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较重的,按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2.本选聘公告由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委组织部、宣传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联系人:邱荣云

  联系方式:07938445159、 18070305569

  

2022年江西上饶市中医院招聘公告

  上饶市中医院2022年新春招聘计划

  

  上饶市中医院创建于1977年,是一所“有特色、技术好、设备全、服务优、环境美”的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因医院发展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9日-2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以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到上饶市中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上饶市中医院人事科负责。

  3.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见“上饶市中医院2022年新春招聘计划”。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西药士各一名,临床若干名,收费处工作人员一名,总务科男性干事一名。

  三、报名条件

  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②身体健康,能胜任报考岗位日常工作。

  ③任职资格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上饶市中医院2022年新春招聘计划)。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期限的。

  ④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聘用

  经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我院有关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满并且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793-8307525(人事科)

  报名地点:上饶市明叔路与康体大道交叉口西北侧上饶市中医院医技楼三楼人事科(市内乘10路公交车直达)。

  

  

2022年江西上饶市人民医院第一批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饶市人民医院2022年第一批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医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院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备注:1、所有层次学历均要求全日制第一学历

  2、年龄:25周岁以下(1996年1月20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20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20及以后出生),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二、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4日-2022年3月4日(双休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上饶市人民医院1号楼7楼人事科

  现场资格审核:审查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所需材料(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及赣通码、行程码)。

  应聘人员需根据应聘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学历、书、所有学历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

  (3)专业方向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证明(需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岗位2022年必须取得合格证书,未取得不予以聘用)

  (6)2022年应届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7)一寸彩照2张;

  (8)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 效证明(提供现单位的工作证明及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9)现场资格审核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才能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核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考核形式,考核采取分类、分批次进行。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品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者一经发现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上饶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3-8100123(人事科)

  监督电话:0793-8100355(医院纪委)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