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吉水县选调县外吉水籍卫生专技人员公告

  吉水县2022年选调县外吉水籍卫生专技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推进人才战略,推动我县卫健事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开展2022年选调县外吉水籍卫生专技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1.在吉水县外工作的吉水籍卫生专技人员。

  2.在吉水县外工作的非吉水籍卫生专技人员,其配偶在吉水工作或属吉水籍的。

  二、基本条件

  1.通过公开招聘或其他国家规定进人方式参加工作的具有正式编制的在岗人员。

  2.在编在岗工作时间必须满2周年(含试用期)。

  3.在城区单位工作的报考县直医疗单位或乡镇卫生院,在乡镇工作的只能报考乡镇卫生院。

  4.无违纪违法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吉水县2022年选调县外吉水籍卫生专技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中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岗位表》中专业按《专业目录》(附件3)执行。

  四、办理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县外卫生专技人员于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8日工作日期间向县卫健委人事股提交如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吉水县2022年选调县外吉水籍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非吉水籍而配偶在吉水工作或属吉水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工作单位的证明或配偶属吉水籍的证明材料。

  (6)报名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调出单位出具编制证复印件(编制证复印件需当地编办盖章,并注明“复印属实”)或编办出具的在编证明原件。以上材料须明确人员编制形式(即基本编制)、经费来源(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及单位性质(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等)。

  (8)政府(办)或组织人社部门的聘用(含安置)文件(含抄告单)复印件,复印件需调出方发文机关或当地人社局盖章,注明“复印属实”。

  (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当地人社局盖章,注明“复印属实”。

  2.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

  3.考试。

  (1)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4.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是递补规则):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果面试分数相同,则依次以学历高、职称高、工龄长、年龄小的优先;如果四项均相同,全部进行体检、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调入对象)。

  (2)当考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时,面试分数应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5.考察。体检合格者,对其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

  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法、职位匹配、心理状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

  6.选岗。考察合格者,进入选岗程序,同一岗位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单位。

  7.办理调动。拟调入人员在吉水政府网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调入的,办理调动手续。调入我县后,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所称吉水籍系指拥有吉水户籍或籍贯(以户口本籍贯栏记载为准)为吉水县。

  2.本公告所称城区单位系指单位地处城区,且属于县(市、区)直医疗单位。

  3.报考县直医疗单位岗位的,需在原县(市、区)直单位在编在岗满一年。

  4.已安置的“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期可视为在编经历(仅限本次考试资格认定)。

  5.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项。

  6.公示前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由吉水县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7.参加面试人员要根据江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8.后续相关信息请关注吉水政府网(www.jishui.gov.cn)。

  咨询电话:0796-8680896(县卫健委)

  0796-7108096(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96-3560694(县纪委监委)

  

吉水县2022年选调县外吉水籍卫生专技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吉水县2022年选调县外吉水籍卫生专技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吉水县2022年选调县外吉水籍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专业目录.pdf

  

2022年江西吉安市峡江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33人公告

  

2022年吉安市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吉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吉办字〔2012〕243号)要求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为满足工作需要,峡江县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试用期内的;

  

9.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职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3)。招聘职位条件中的年龄、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2.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社厅最新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1)执行。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发布公告起至2022年5月27日下午5:00前。报名的考生将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按招聘岗位+姓名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xjxzcb@163.com。

  

3.报名材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登录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2022年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及招聘条件其他条件要求的有关副高职称资格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2年5月28日(周五)上班时间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至峡江县人社局事业股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若有隐瞒、虚报、欺骗、作假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5月29日(周六)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原则(同时也是递补规则):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峡江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六、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峡江县《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峡字〔2018〕24号)享受人才待遇。

  

七、监督、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6-7108195;监督电话:0796-7108190。

  

峡江县人力资源

  

附件1: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新).pdf

  

附件2:2022年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 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职位表.xls

2022年江西吉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招聘聘用人员1人公告

  

吉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聘用会计1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

  

(二)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会计或相关专业毕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年龄40岁以下;

  

(三)熟悉操作财务软件、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每月工资4000元;

  

(二)入职人员工资60000元/年,含工作餐。

  

五、招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4月22日;

  

(二)联系方式:龚主任 13879685329 邮箱:26966161@qq.com

  

(三)所需材料:现场面试时需提供纸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学习经历证明;

  

(四)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应责任;

  

(五)报名费用: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六、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022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3人公告

  

万安县财政局等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万安县财政局等县直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职位

  

1.万安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2.万安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1名;

  

3.万安县卫生健康和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万安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乡镇在编在岗(事业编)、财政全额拨款的具有三年以上财政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万安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在编在岗(事业编)、财政全额拨款的具有连续两年以上民政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万安县卫生健康和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相关规定满服务期限(有其他规定的,适用其他规定)。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医学类,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其他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其中,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需从事殡改工作;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5.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财政、民政等工作经历以乡镇或所在单位认定为准,同时结合个人档案认定。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尚在任职、录(聘)用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已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因参加选调聘用到新单位,职称发生变动的,由本人负责。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现场报名,(联系电话5839805,联系人张敏)。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写《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同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和所有在职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有关情况证明;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档案材料复印件均需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和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报考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审查合格)之比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命题、制卷和阅卷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考察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选名单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考察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而出现名额空缺,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考察人选的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将综合考察人选的工作表现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拟选调人员。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拟选调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严格执行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

  

3.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咨询、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民政局 5701202;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委 5701204,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人社局5839855。

  

七、本方案以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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