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滁州凤阳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1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凤阳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凤办字〔2023〕80号)和《凤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凤人才办〔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到我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引进计划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1名,具体岗位、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详见《2024年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其中,符合本次引进对象人选中具有海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须为招聘年度QS(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世界排名前200名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且本科为国内全日制高校本科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以及年龄等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24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现役军人、凤阳县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攻读以及通过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
 
  (八)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九)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凤阳先锋网及相关媒体统一发布。以后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凤阳先锋网“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http://fengyang.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9:00至2月6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4年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2月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于2月7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月8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考生在报名期间保持电话通畅。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凤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安徽小岗干部学院(中共凤阳县委党校)招聘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等形式;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
 
  为确保用人素质,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在凤阳先锋网及“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如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超过10:1,则需组织笔试,参加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按引进岗位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资格复审依据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考察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需提供材料为:
 
  (1)《2024年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通过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3)学历证书、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按要求提供材料。
 
  (五)体检与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人选在凤阳先锋网公布。体检考察由凤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县纪委监委机关全程参与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凤阳先锋网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新引进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八)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我县人才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人才政策。相关待遇和管理按照《凤阳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凤办字〔2023〕80号)和《凤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凤人才办〔2019〕2号)文件执行。
 
  (九)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凤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人才引进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凤阳先锋网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0-6730683(凤阳县委人才办)
 
  监督电话:0550-2226681(凤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中共凤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凤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

2024年安徽滁州凤阳县教育体育局选调教研员2人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教研室“研究、指导、服务”水平,推动教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县委编委同意,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研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专业发展评价+专业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与岗位
 
  选调范围为全省范围内正式在编在岗教师、教研员。选调岗位为小学数学教研员1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1名,兼任凤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相应的或高于选调要求的教师资格,具有满6年以上从教经历(截止报名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5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近5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范围、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或出勤不正常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到过处理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业发展评价、专业测试、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3月6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北一楼人师股。
 
  3.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2024年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 见附件1  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两寸照片3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从教(教研工作)证明等(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及证明均需单位盖章)。
 
  (4)属县外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2《2024年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同意报考证明》)。
 
  (5)专业发展评价相关材料
 
  ①优质课大赛县级一等奖以上证书和教学成果证书;
 
  ②基本功大赛县级一等奖以上证书和教学成果证书;
 
  ③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成员)等证书或文件;
 
  ④获奖或发表论文的相关证书、刊物和出版的书籍;
 
  ⑤主持的课题结题证书;
 
  ⑥其他类表彰证书或文件;
 
  ⑦学校部门正职及以上领导或县兼职教研员(任职)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还需提供评比结果文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及证书(证明)均需单位盖章(县外人员须另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人提供了虚假、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专业发展评价  (满分100分)
 
  1.优质课大赛
 
  省级及以上一等奖12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
 
  市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4分;县级一等奖2分。
 
  2.基本功大赛
 
  省级及以上一等奖12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
 
  市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4分;县级一等奖2分。
 
  3.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省级及以上18分、市级14分、县级10分。
 
  4.论文获奖
 
  省级及以上一等奖12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市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县级一等奖2分。
 
  5.论文发表(与本专业相关且不少于2000字)
 
  国家级刊物(教育部主管)12分、省级刊物8分、一般期刊6分。
 
  6.主持结题课题
 
  国家级课题16分、省级课题12分、市级课题8分。
 
  7.各类表彰
 
  党委、政府表彰:省级及以上8分、市级6分、县级4分。
 
  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省级及以上6分、市级4分、县级2分。
 
  8.组织管理能力
 
  学校部门正职及以上领导或县兼职教研员10分。
 
  以上材料须为2014年3月5日以后,且与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一致。其中表彰、获奖以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含教研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准;论文发表以在国家正式批准出版发行、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到的刊物为准,录像课同级别分数减半。每项仅取一个最高分,不累加。
 
  专业发展评价得分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公示无异议后,按选调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分数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五)专业测试(100分)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测试采取说课与答辩的方式进行。准备时间40分钟,按指定内容进行准备,说课与答辩时间15分钟。专业测试为100分,当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专业测试设置最低控制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总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为专业发展评价得分 + 专业测试得分。
 
  (六)考察
 
  总成绩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发展评价得分高者优先。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照规定程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共递补1次。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编制调整报批等相关手续。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1.本次选调工作由凤阳县教体局、人社局、县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
 
  2.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考人选调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选调考试,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六、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选调工作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本次选调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0550-6721026 (县教体局教研室)
 
  0550-6730877  (县教体局人师股)
 
  监督电话: 0550-6721261(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组)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凤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2024年安徽滁州凤阳县第二批“凤进青年”村级后备干部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凤阳县村干部队伍结构,充实村级后备干部力量,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坚实基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换届后村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皖组通字〔2022〕34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第二批“凤进青年”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选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凤阳县户籍或直系亲属、配偶为凤阳县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为“35周岁以下”为“1988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最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现已在职的村(社区)“两委”干部。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村(社区)干部近亲属回避制度》所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凤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fengyang.gov.cn/)、凤阳先锋网(http://www.fyxf.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以后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凤阳先锋网“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中共凤阳县委组织部农村组织室(凤阳县人民政府4楼锦绣401)。
 
2. 报名所需材料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打包,压缩包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报名材料要求:
 
(1)《凤阳县第二批“凤进青年”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附件2)(二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直接插入表内,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时间必须相互衔接)。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实习期满后仍未提供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提供党员身份证明。
 
(6)本地户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3. 应聘人员按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 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5.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在凤阳先锋网另行通知。
 
(三)面试
 
1. 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 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先锋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其中:应聘者身份为退役军人且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面试成绩加2分(加分人员信息情况将及时在凤阳先锋网站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如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定数量,不宜组织面试的,将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仅作为面试资格的筛选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具体笔试相关组织情况另发补充公告。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组织实施。考察时,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联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及村干部任职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凤阳先锋网及相关媒体通知公示7天。
 
(六)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乡镇(街道)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如录用人员补入村“两委”干部队伍的,合同自行解除),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乡镇(街道)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对试用期不合格的或转正后工作不力的,依法解除合同,并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如招聘岗位因聘用人员辞职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按规定程序进行等额递补,确保“凤进青年”队伍满招状态。
 
五、报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期间基本报酬比照村“两委”其他干部执行。正式聘用后,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由乡镇(街道)比照村“两委”其他干部自正式聘用开始发放绩效报酬。
 
聘用人员作为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聘用期内可经村“两委”换届选举或届中增补,进入村“两委”班子,全日制本科学历基本报酬按照凤办字【2024】1号文件工资标准执行。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中共凤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有关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凤阳先锋网及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50-6720942(中共凤阳县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0550-6720393(凤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0550-2226681(凤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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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滁州凤阳县教育体育局选调教研员2人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教研室“研究、指导、服务”水平,推动教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县委编委同意,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研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专业发展评价+专业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与岗位
 
  选调范围为全省范围内正式在编在岗教师、教研员。选调岗位为小学数学教研员1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1名,兼任凤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相应的或高于选调要求的教师资格,具有满6年以上从教经历(截止报名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5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近5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范围、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或出勤不正常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到过处理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业发展评价、专业测试、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3月6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北一楼人师股。
 
  3.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2024年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 见附件1  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两寸照片3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从教(教研工作)证明等(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及证明均需单位盖章)。
 
  (4)属县外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2《2024年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同意报考证明》)。
 
  (5)专业发展评价相关材料
 
  ①优质课大赛县级一等奖以上证书和教学成果证书;
 
  ②基本功大赛县级一等奖以上证书和教学成果证书;
 
  ③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成员)等证书或文件;
 
  ④获奖或发表论文的相关证书、刊物和出版的书籍;
 
  ⑤主持的课题结题证书;
 
  ⑥其他类表彰证书或文件;
 
  ⑦学校部门正职及以上领导或县兼职教研员(任职)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还需提供评比结果文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及证书(证明)均需单位盖章(县外人员须另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人提供了虚假、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专业发展评价  (满分100分)
 
  1.优质课大赛
 
  省级及以上一等奖12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
 
  市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4分;县级一等奖2分。
 
  2.基本功大赛
 
  省级及以上一等奖12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
 
  市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4分;县级一等奖2分。
 
  3.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省级及以上18分、市级14分、县级10分。
 
  4.论文获奖
 
  省级及以上一等奖12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市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县级一等奖2分。
 
  5.论文发表(与本专业相关且不少于2000字)
 
  国家级刊物(教育部主管)12分、省级刊物8分、一般期刊6分。
 
  6.主持结题课题
 
  国家级课题16分、省级课题12分、市级课题8分。
 
  7.各类表彰
 
  党委、政府表彰:省级及以上8分、市级6分、县级4分。
 
  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省级及以上6分、市级4分、县级2分。
 
  8.组织管理能力
 
  学校部门正职及以上领导或县兼职教研员10分。
 
  以上材料须为2014年3月5日以后,且与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一致。其中表彰、获奖以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含教研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准;论文发表以在国家正式批准出版发行、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到的刊物为准,录像课同级别分数减半。每项仅取一个最高分,不累加。
 
  专业发展评价得分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公示无异议后,按选调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分数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五)专业测试(100分)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测试采取说课与答辩的方式进行。准备时间40分钟,按指定内容进行准备,说课与答辩时间15分钟。专业测试为100分,当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专业测试设置最低控制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总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为专业发展评价得分 + 专业测试得分。
 
  (六)考察
 
  总成绩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发展评价得分高者优先。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照规定程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共递补1次。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编制调整报批等相关手续。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1.本次选调工作由凤阳县教体局、人社局、县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
 
  2.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考人选调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选调考试,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六、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选调工作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本次选调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0550-6721026 (县教体局教研室)
 
  0550-6730877  (县教体局人师股)
 
  监督电话: 0550-6721261(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组)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凤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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