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保定市博野县中医医院招聘29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保定市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基本条件:
 
  1、学科带头人要求副主任医师职称及以上,年龄50岁以下;
 
  2、医师岗位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特殊人才可放宽要求。
 
  三、招聘程序
 
  按照指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招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岗位(见附表)
 
  五、报名要求
 
  (一)关于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2月2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投递个人简历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byxzyyy292@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应聘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博野县中医医院人事科。联系人:陈罗肖。电话:0312-8322292
 
  3、所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须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写清楚应聘科室和岗位名称);
 
  (2)身份证复印件;
 
  (3)其它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学历/学位/学信网证明/资格证书等)。
 
  (二)招聘采取面试和笔试的方式进行。由县卫健局人事股、医政股、党办室、纪检监察室、财务室、县中医医院相关人员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与招聘全过程。
 
  六、招聘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或面试两个阶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根据不同专业,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命题,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科目的笔试考试,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录用程序。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
 
  (三)人员聘用
 
  新招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聘,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按国家工资标准落实工资待遇。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有关事项说明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312-8322292
 
  监督举报电话:0312-5832023、0312-5832062
 
  博野县中医医院
 
  2024年01月24日
 

2024年河北保定市徐水区事业单位招聘111人公告

  
 
  为提高我区事业单位工作效率,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人字〔2011〕70号),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保定市徐水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1人,资格条件等详见《保定市徐水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和技能等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7日至2006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7.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具备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相应教资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还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资格证书;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保定市应征入伍,2023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保定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4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三)本次招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2.报名网址:http://111.62.216.232:85/ 。
 
  3.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7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6月8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8日17:00。
 
  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上午9:00至11:00。
 
  具体笔试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2024年6月26日-6月28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1)综合类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医学类内容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3)教育类内容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笔试中存在缺考、作弊或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5.2024年7月2日前,登录http://111.62.216.232:8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进入面试的人选于7月3日-7月5日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提供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学信网证明及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审核。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3)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
 
  (5)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在本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通知单打印。
 
  进入面试的考生于7月11日-7月12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7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和内容。
 
  (1)综合类岗位和医学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2)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授课逻辑性、专业知识、教态语态、板书设计等。应聘此类岗位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4.面试考生分组。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部分岗位由于面试人员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的方法,并将招聘计划均分到各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本组顺延递补。
 
  5.面试有关要求。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备课室和候考室等面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6.面试评委会组成。
 
  面试评委会由评委7名、合分员1名、计时员1名和监督员1名组成,面试评委实行异地交流。
 
  7.面试成绩。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计分,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每半天在面试地点公布一次,7月16日前考生可登录http://111.62.216.232:85/ 查询个人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程序等。
 
  8.综合成绩。
 
  (1)综合类岗位、医学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2)教育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较高者,普通院校学历较高者,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小者。
 
  考生可在http://111.62.216.232:85/ 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或复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对其报考条件包括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七)公示
 
  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http://111.62.216.232:85/ 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人社部门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相关事宜说明
 
  (一)招聘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附件)。
 
  (二)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目录设置。
 
  (三)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六)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保定市徐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2024年河北保定市选聘教师293人公告

保定市2024年选聘教师工作公告

 
  为实现我市教育事业“三年大变样、六年大改观”的目标,急需引进高素质专业化教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的若干措施》(冀人社字〔2023〕178号)和《关于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保办〔2023〕12号)等文件,经市政府同意,为市直部分中小学和部分县(市、区)高中选聘教师293名。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分级分批与统一集中相结合,采取校园招聘、面试考察的方式。徐水区、安国市、高碑店市和定兴县岗位分别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实施。
 
  三、选聘岗位和数量
 
  选聘单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四、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1.部属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不含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部属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师范大学详见《保定市2024年选聘教师有关师范高校名单》(附件2)。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
 
  3.国(境)外高校毕业,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0日至2006年2月20日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7.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8.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 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三)其他条件
 
  1.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是:截止2024年2月20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是指: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现役军人。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与校园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名考生可同时选择报考市直和各县(市、区)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以免考试时间发生冲突。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具有同等效力。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网上报名统一时间,报名时间为2月25日9:00至3月2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3日12:00,市直学校报名网址为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rsj.baoding.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徐水区报名网址为http://110.249.194.121:85/,安国市报名网址为http://110.249.194.200:82,高碑店市报名网址为http://110.249.194.200:83,定兴县报名网址为http://110.249.194.121:84/。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
 
  1.报名准备。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注册账号。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填报信息。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通过初审。本次选聘不需缴纳费用,网上“审核通过”即为完成报名。
 
  校园现场报名时间,市直学校岗位分先后两个批次,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凡网上报名并通过审核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在网上报名审核结束后另行通知。考生应按要求提供个人证件以及与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材料原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现场报名人员的资格复审与报名初审同时进行。复审合格者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
 
  (三)面试
 
  1.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试讲内容按报考岗位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选一课。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综合素质,包括教学能力、授课逻辑性、教学举止形态、教学语言表达等。
 
  2.市直学校分先后两批次进行,同一批次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第一批次为部属师范大学报考人员,第二批次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第一批次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岗位专业条件等调剂到第二批次同一学校相应岗位。面试时间应与资格复审(现场报名)时间相衔接,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报考安国市、徐水区、定兴县、高碑店市岗位的,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根据最终应聘人数,确定组建面试评委会数量,每个评委会由7名评委组成,采取从异地交流或从教育部门、选聘学校、所在高校随机选派专业人员担任。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相应学段教师工作经历时间长的、年龄小的。
 
  5.面试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市直学校的拟聘人员在保定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和保定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各县(市、区)的在本级人社、教育部门网站或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选聘学校、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月31日前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完成选聘备案和聘用手续办理工作。
 
  六、有关事项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报名资格条件问题拨打选聘学校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312-5037344。
 
  2.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2)等处理。
 
  3.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重要时间、地点节点,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选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

2024年河北保定市清苑区招聘教师135人公告

  
 
  为满足清苑区教育人才需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5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C}(二){C}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4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相应教资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须于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岗位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待认定”,即可报名;在复审及考察考核审档阶段可提供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截图)或师范类“校考”合格相关佐证材料,并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还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资格证书;
 
  9.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保定市清苑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所需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清苑区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包括在保定市服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保定市应征入伍,2023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保定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4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经历、户籍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6月24日)。
 
  6.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8、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三)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所列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清苑人社”微信公众号和“清苑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负责)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冬残奥会志愿者应届生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已经交费的,将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
 
  2.报名网址:http://110.249.192.194:88/
 
  3.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5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7月6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6日17:00。
 
  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4.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或微信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7月20日下午14:00至17:00到保定市清苑区人社局四楼人事人才股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
 
  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报名考务费于审核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考生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上午9:00至11:00。
 
  具体笔试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2024年7月1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以上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笔试中存在缺考、作弊或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5.2024年7月24日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四)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6日。资格复审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负责,复审地点及要求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及教师资格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5.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
 
  7.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8.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提供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截图)或师范类“校考”合格相关佐证材料。
 
  9.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2的情况,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10.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在本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7月30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8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授课逻辑性、专业知识、教态语态、板书设计等。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整)天,试讲同一内容。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4.面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备课室和侯考室等面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5.面试评委会组成。面试评委会由评委7名、合分员1名、计时员1名和监督员1名组成,面试评委异地选拔。
 
  6.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当天24点之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程序等。
 
  7.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六)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核
 
  考核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负责。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对其报考条件包括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八)公示
 
  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四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工作于2024年8月底前结束。
 
  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拟聘人员通知》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涉及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等请拨打区人社局、区教体局电话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2)等处理。
 
  3.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2.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3.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4.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保定市清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7950192
 
  保定市清苑区教育和体育局:0312-8118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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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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