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3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科骨干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秀青年人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表);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公告有效期截止日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发送电子邮件或电话报名。应聘者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个人简历、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jszjyyrsk@126.com,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邮件主题请标明高层次人才应聘,并与招聘单位联系进行电话确认,务必保持联系畅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资格审查: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招聘单位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电话或邮件通知。考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考试

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并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在镇江市卫健委、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体检工作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审核后在镇江市人社局、镇江市卫健委、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列入事业单位编制。被聘用的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招聘单位正式通知报到后两个月内未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六、待遇

1.学科带头人参照同类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待遇“一事一议”,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2.学科骨干、优秀青年人才享受60万至80万不等的人才引进待遇。

3.符合《关于实施人才“镇兴”行动建设人才集聚福地的若干意见》(镇发〔2021〕13号)、《镇江“金山英才”医学领域高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镇卫发〔2023〕12号)条件的,可申报相关项目,享受100万至300万不等的项目资助。

七、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0511-85248348

监督电话:0511-88911163、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511-88917711、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监察室(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0511-85340800、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2024年江苏镇江市市直文化系统编外用工招聘2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镇办〔2019〕36号)文件精神,结合编外用工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市直文化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人。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4日以后),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市直文化系统2024年编外用工集中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制合同工;
 
  (八)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其中,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二、应聘报名与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4日9:00——2024年9月6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应聘者可登录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wgl.zhenjiang.gov.cn/ )在通知公示栏中下载相关报名材料,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将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打包以“编外用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文件名,发送至相关招聘单位邮箱(详见《镇江市市直文化系统2024年编外用工集中公开招聘岗位表》),具体为:
 
  1、《镇江市市直文化系统2024年编外用工集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须粘贴电子照片;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承诺书》(附件3)。
 
  (三) 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的24小时内通过考生报名邮箱回复是否通过初审,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在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面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告。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 核减或取消岗位
 
  报名截止后,如果不能满足招聘岗位需求需要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将在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
 
  (二)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为闭卷形式。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
 
  笔、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轮。笔面试占比情况详见岗位表。
 
  笔、面试均由市直文化系统各招聘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报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批准,在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后并在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监督下组织实施。总成绩合成方式见(附件1)。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将通过考生报名邮箱发送,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岗位表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由市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派遣合同。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相关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人员待遇按《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要求执行,享受所在单位编制外社会化用工相关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待遇考生报名时可电话咨询相关招聘单位。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本次集中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咨询电话:0511—84422210;监督电话:0511—84413632。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江苏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kg/ztzl_ks.shtml)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十)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十二)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9:00- 9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 9月2日9:00- 9月4日22: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9月2日- 9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9月2日9:00- 9月6日12: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9 月2日9:00- 9月6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9月4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9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13日-14日登陆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9月5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未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签署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市疾控中心网站、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按以下办法组织实施:
 
  以本科为学历起点的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招聘岗位数的3倍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招录计划数3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市疾控中心网站、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以硕士研究生为学历起点的岗位,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不予录取。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总成绩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市疾控中心网站、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办法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招聘单位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2024年应届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2024年国(境)外应届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报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监督电话:0511-88912870(镇江市卫健委人事处);
 
  0511-85340800(镇江市人社局事业处)。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江苏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招聘紧缺岗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招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紧缺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十)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00至2024年8月15日17:00。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或网上报名。报名者可直接在工作时间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人力资源科报名,网上报名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者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报名所需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以及其他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未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签署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邮件主题请写成“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岗位”的格式,一起发送至zj_xqyy@163.com。
 
  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医院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后及时关注个人报名邮箱及预留手机短信的反馈信息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医院不再另行通知。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报名资格复审:考试前,医院将对应聘人员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材料:根据各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以下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①《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一份;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③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④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如已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推荐表或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不明确的,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⑦2022年和2023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三)。
 
  ⑧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在培证明或从业经历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考试
 
  医院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考试工作方案经市卫生健康委初审后,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同意后,由医院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如出现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面试结束三天内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网站(https://www.zjxqyy.com/)公示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医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卫生健康委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在市卫生健康委、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4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政策咨询:0511-80900997?? 王老师、纪老师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地址:镇江经开区兴港西路2号
 
  监督电话:
 
  0511-88912870(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0511-8534080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附件: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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