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补充增强人员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求实际,现面向安顺市级及以下、省内其他市(州)生态环境系统公开选调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8名。岗位信息详见《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及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安顺市级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省内其他市(州)生态环境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取得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并登记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可以参加选调。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以及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干部选调相关政策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选调的;
 
  5.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6.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选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选调公告通过安顺市人民政府网(www.anshun.gov.cn)、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anshun.gov.cn)、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thjj.anshun.gov.cn/)发布。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月2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生态环境局人事教育科(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9号市生态环境局812办公室)。
 
  3.报考人员须下载《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仔细阅读,并对照岗位表填报,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如实填写的《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经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3)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承诺书(仅限于公务员〈参公〉考生提供)(附件3)。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现场报名时,除报名信息表纸质版外,需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100KB以下、底色无要求,图像清晰准确,图片名称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职位代码+身份证号后4位)。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
 
  1.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信息及时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向报考人员反馈。
 
  2.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职位,该职位选调计划予以减少或者取消,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布。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合者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对报名信息负责,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者未主动说明本人重要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9日(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本人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安顺市生态环境局人事教育科(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9号市生态环境局812办公室)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公告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
 
  (1)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
 
  (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报考条件证明材料。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期间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者取消选调计划。
 
  六、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职位调整情况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处理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设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折算后),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布。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选调职位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并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布。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成立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洁自律证明。考察工作完成后,形成考察材料,提出拟选调人选建议。
 
  九、公示及办理调动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结合考试考察情况,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在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和拟调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反映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办理选调手续过程中,因考生或考生单位原因造成选调手续超时限未办理完毕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宜
 
  本次选调工作在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党委领导下、安顺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开展选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跑风漏气等现象发生。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党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33727868
 
  监督电话:0851-33711488
 
 
 


2024年贵州安顺市普定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定南分院招聘简章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落实“人才强院”的战略方针,合理配优配强我院人才队伍,持续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组织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数共8名,临床护士6名,检验技师1名,影像技师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满足应聘岗位的资格和条件,临床护士:护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及以上职称,具备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5岁及以下(1989年7月23日以后出生);检验技师: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检验士及以上职称,具备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5岁及以下(1989年7月23日以后出生);影像技师: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影像技士及以上职称,具备本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5岁及以下(1989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因经济问题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有严重违反医德医风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行业法规的人员。
 
  6.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普定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定南分院行政楼二楼(普定县定南街道鑫旺大市场)
 
  4.联系电话:0851-32222750
 
  (二)资格审查
 
  我分院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
 
  (三)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面试方式。
 
  (四)体检
 
  1.根据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医院由我院指定,费用考生自理。
 
  4.如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政治标准和专业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个人诚信等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在考察中发现考察人选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等均符合我院用人岗位要求的,按我院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院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管理方案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在后续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我院联系不上本人情形的,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我院负责解释。
 
  普定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定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贵州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补充增强人员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求实际,现面向安顺市级及以下、省内其他市(州)生态环境系统公开选调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8名。岗位信息详见《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及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安顺市级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省内其他市(州)生态环境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取得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并登记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可以参加选调。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以及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干部选调相关政策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选调的;
 
  5.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6.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选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选调公告通过安顺市人民政府网(www.anshun.gov.cn)、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anshun.gov.cn)、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thjj.anshun.gov.cn/)发布。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月2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生态环境局人事教育科(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9号市生态环境局812办公室)。
 
  3.报考人员须下载《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仔细阅读,并对照岗位表填报,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如实填写的《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经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3)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承诺书(仅限于公务员〈参公〉考生提供)(附件3)。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现场报名时,除报名信息表纸质版外,需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100KB以下、底色无要求,图像清晰准确,图片名称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职位代码+身份证号后4位)。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
 
  1.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信息及时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向报考人员反馈。
 
  2.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职位,该职位选调计划予以减少或者取消,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布。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合者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对报名信息负责,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者未主动说明本人重要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9日(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本人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安顺市生态环境局人事教育科(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9号市生态环境局812办公室)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公告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
 
  (1)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
 
  (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报考条件证明材料。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期间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者取消选调计划。
 
  六、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职位调整情况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处理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设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折算后),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布。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选调职位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并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布。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成立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洁自律证明。考察工作完成后,形成考察材料,提出拟选调人选建议。
 
  九、公示及办理调动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结合考试考察情况,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在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和拟调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反映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办理选调手续过程中,因考生或考生单位原因造成选调手续超时限未办理完毕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宜
 
  本次选调工作在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党委领导下、安顺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开展选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跑风漏气等现象发生。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党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33727868
 
  监督电话:0851-33711488
 
 
 


2024年贵州安顺市普定县机关事业单位考调46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源渠道,促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合理流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计划及职位信息
 
  (一)考调计划
 
  本次公开考调共46个岗位,其中:行政岗位14个,事业岗位32个。
 
  (二)职位信息
 
  考调职位详见《普定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报考者对报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咨询时,可直接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二、考调对象及范围
 
  普定县各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在编机关单位人员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5.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在本级机关工作满2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所占编制符合所报考岗位的机构性质;
 
  7.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
 
  4.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考调;
 
  5.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到乡镇(街道)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6.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和教育行业事业人员;
 
  7.到村任职期未满的选调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考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到2024年8月3日。
 
  四、考调方式及程序
 
  公开考调采取面试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本次公开考调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可由本人申请并经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至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室。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可登录普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前从网上下载附件填写相关表册,并按考调公告规定提供报名所需资料。
 
  本次公开考调不收取报名费。
 
  (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普定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需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并加盖党委〈党组〉公章)一式三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照片3张;
 
  2.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3.本人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考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报名。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按手印,不能由代报人代签(按);
 
  4.廉洁自律情况说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未主动说明本人重要情况或者虚假填报报名信息表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报名成功后,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8月9日9:00至18:00到县委组织部领取面试准考证,超出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本次考调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县考调办“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分数现场公布。进入面试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到3:1比例的岗位,按各考调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下一环节人员。进入面试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时间为15分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由考官现场打分,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察与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考察人选与考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下一环节。考察工作由县考调办负责,考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考调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或窗口服务部门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并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结束,考调单位综合考察情况按拟调动人选与考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调动人选名单报县考调办汇总,县考调办将拟调动人选名单在普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调动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由各考调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考调并查有实据的,按规定取消本次考调资格。
 
  五、纪律监督
 
  (一)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调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相关规定处理。
 
  (二)本公告解释权属普定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室(0851-38225152)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851-38222870)
 
  监督电话:
 
  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851-38222368)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851-12380)
 
 
 
  普定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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