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池州市人民医院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池州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池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6名,纳入编制管理。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8月12日起同时在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s://wjw.chizhou.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和池州市人民医院网(http://www.chizhouhospital.com/)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一)报名网站: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三)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25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25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26日18: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5.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8月27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池州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长江南路波斯曼大厦398号)现场办理退费手续。
 
6.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7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其中:
 
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9月19日至20日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和池州市人民医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3: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池州市人民医院网站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所有岗位均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该考官(评委)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站和池州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0.5+专业测试成绩×0.5。
 
九、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和池州市人民医院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和池州市人民医院网查阅。
 
本公告由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池州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566-2816108、2816426,0566-3393895
 
监督举报电话:0566-3393101,0566-2812293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安徽池州市贵池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9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贵池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贵池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9名。为做好此次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池州市贵池区社区专职工作者59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
 
4.贵池区户籍(2024年8月30日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5.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在职的贵池区村(社区)干部。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4年8月30日起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站(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贵池区政府网(http://www.ahgc.gov.cn)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5日08:00至2024年9月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4年9月10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4年9月10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1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在9月29日工作时间到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402室)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8)。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3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上午8:30—10:3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区,具体考试地点、考场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9月25日09:00至9月27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主要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国情等常识,写作)和岗位业务知识,占60%(主要为社区建设知识),总分120分。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五)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0人以下的按照1:3的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0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七)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考生考试最终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
 
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 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法另行公布。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会同相关街道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贵池区委社会工作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选择街道,由街道安排到所辖社区。原则上聘用人员与街道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
 
(十)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进入面试而未录用人员,将全部纳入贵池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才储备库,有效期限半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经贵池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照考试最终成绩高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在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予以录用。
 
五、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在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会同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委全程参与监督。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政府网站陆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区委社会工作部 0566-2411910
 
考务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 0566-3214808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0566-2029030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2024年安徽池州市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乡编村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池州市贵池区范围内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大学生中专项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4名(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专项招聘岗位面向池州市贵池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大学生公开招聘。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其他条件。
 
(1)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目前仍在党组织书记岗位上;
 
②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③男性年龄50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50周岁及以下”为“197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④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本人担任过区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任职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参考荣誉表彰目录见附件2)或本人担任过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女性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对男性年龄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0周岁,未办理退休手续且未达到事业单位法定退休年龄的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经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常委会审定、报池州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可纳入“乡编村用”专项招聘范围。
 
(2)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5年,且目前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③年龄35周岁及以下;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2023年度量化考核成绩倒数第一的;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4年9月2日起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gc.gov.cn/)、贵池先锋网(http://www.gcxfw.gov.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6403室,联系电话:0566-2045175。
 
3、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向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提出个人申请,各镇街道党(工)委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经镇街道党(工)委会议或扩大会议研究后,以文件形式上报推荐报考人员名单。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被推荐报考人员填写的《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1份;
 
(2)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党风廉政、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和受表彰等相关情况的鉴定材料;
 
(3)被推荐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文件(聘任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9月13日到区委组织部6403室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为形成有效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专项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在村(社区)工作大学生报考人员须参加笔试和面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农村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三日内在贵池先锋网公布。
 
为确保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笔试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对村(社区)党组书记报考人员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村(社区)党组书记任期内获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人员,按照省级及以上3分,市级2分,区级1分原则予以加分,同一项工作获同一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受到不同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最高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表彰证书由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审核认定,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贵池区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加分,计入面试成绩。
 
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加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含加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最终成绩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生面试成绩(含加分)即为考生最终成绩。
 
在村(社区)工作大学生考生最终成绩为考生笔试成绩÷1.2×40%+面试成绩×60%。
 
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在村(社区)大学生考生岗位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生岗位的以面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由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贵池区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分配到原工作村(社区)所在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按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聘用后须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5年,凡不服从分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在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委社工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考试考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贵池先锋网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66-2045175(贵池区委组织部)
 
0566-3214807(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务咨询电话:0566-3214808(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9030(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2024年安徽池州市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乡编村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池州市贵池区范围内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大学生中专项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4名(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专项招聘岗位面向池州市贵池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大学生公开招聘。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其他条件。
 
(1)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目前仍在党组织书记岗位上;
 
②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③男性年龄50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50周岁及以下”为“197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④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本人担任过区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任职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参考荣誉表彰目录见附件2)或本人担任过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女性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对男性年龄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0周岁,未办理退休手续且未达到事业单位法定退休年龄的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经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常委会审定、报池州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可纳入“乡编村用”专项招聘范围。
 
(2)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5年,且目前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③年龄35周岁及以下;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2023年度量化考核成绩倒数第一的;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4年9月2日起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gc.gov.cn/)、贵池先锋网(http://www.gcxfw.gov.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6403室,联系电话:0566-2045175。
 
3、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向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提出个人申请,各镇街道党(工)委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经镇街道党(工)委会议或扩大会议研究后,以文件形式上报推荐报考人员名单。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被推荐报考人员填写的《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1份;
 
(2)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党风廉政、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和受表彰等相关情况的鉴定材料;
 
(3)被推荐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文件(聘任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9月13日到区委组织部6403室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为形成有效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专项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在村(社区)工作大学生报考人员须参加笔试和面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农村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三日内在贵池先锋网公布。
 
为确保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笔试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对村(社区)党组书记报考人员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村(社区)党组书记任期内获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人员,按照省级及以上3分,市级2分,区级1分原则予以加分,同一项工作获同一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受到不同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最高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表彰证书由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审核认定,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贵池区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加分,计入面试成绩。
 
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加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含加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最终成绩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生面试成绩(含加分)即为考生最终成绩。
 
在村(社区)工作大学生考生最终成绩为考生笔试成绩÷1.2×40%+面试成绩×60%。
 
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在村(社区)大学生考生岗位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生岗位的以面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由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贵池区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分配到原工作村(社区)所在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按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聘用后须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5年,凡不服从分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在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委社工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考试考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贵池先锋网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66-2045175(贵池区委组织部)
 
0566-3214807(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务咨询电话:0566-3214808(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9030(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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