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均纳入事业编制内管理,具体岗位及条件自2月29日起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发布。单位简介可登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http://www.lswz.gov.cn)了解查询。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经国家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五)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六)现役军人;
(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3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3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2024年度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至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查询岗位入围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选择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应变能力、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潜能等,满分100分。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制定并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公布。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最低专业测试分数线为70分。该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要求进行发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负责解释。
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51-6516416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人事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513582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机关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
2024年2月29日
2024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89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社会人员和经国家认可的境外高校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2月底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9名,其中硕士研究生5名,本科及以上学历75名,专科及以上学历9名,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委托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等具体事宜详见《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一般应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再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笔试
详见《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省人社厅官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http://www.lswz.gov.cn)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省人社厅官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http://www.lswz.gov.cn)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电话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http://www.lswz.gov.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人社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纪委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0351-7074943
监督电话:0351-707572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
2024年2月19日
2024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7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三七一处公开招聘人员8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四七四处公开招聘人员1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五三〇处公开招聘人员8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六七六处公开招聘人员7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七七四处公开招聘人员3名;
以上5家单位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2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4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人才网(https://www.ynhr.com)网站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人才网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登录云南人才网(网址:https://www.ynhr.com)→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电子照片一经上传成功保存后将不得更改,请报考人员按要求确认无误后再上传,如因照片原因审核不通过,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2.报名人员须同时提交符合报名岗位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将完整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上传至指定邮箱:lcynjrsc@126.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单位+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未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8: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2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3日24:00;
4.岗位改报时间:
2024年3月7日9:00至16:00;
5.岗位改报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3月7日9:00至16:00;
6.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3月25日9:00至30日10:30;
7.笔试时间:
2024年3月30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专业要求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进行人工审核,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4年3月3日24: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确定的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50元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3月30日10:30前登陆云南人才网(网址:https://www.ynhr.com)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及后续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时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后续系统关闭后将不能打印!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4年3月6日前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swz.gov.cn)或云南人才网(网址https://www.ynhr.com)进行公布。
(六)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4年3月7日9:00至16:00,登录云南人才网(https://www.ynhr.com)网站,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前期报名阶段已确认并缴费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用。
(七)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缴费完成即视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7.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2024年5月9日前,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swz.gov.cn)或云南人才网(网址:https://www.ynhr.com)网站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应聘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联系电话:0871-64145364,64141673)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七、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当首位及中位并列时,按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当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岗位,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swz.gov.cn)或云南人才网(网址:https://www.ynhr.com)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swz.gov.cn)或云南人才网(网址:https://www.ynhr.com)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前将开展心理测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5:1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实际人数面试。笔试最低分数线按照笔试实际参考人数85%的通过比例划定。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十、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所属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考察环节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所属事业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体检环节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二、公示与聘用
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swz.gov.cn)或云南人才网(网址:https://www.ynhr.com)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四、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五、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swz.gov.cn)或云南人才网(网址:https://www.ynhr.com)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和云南人才网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人事处:0871-64141673,64145364;
2.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三七一处咨询电话:0878-6080304;
3.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四七四处咨询电话:0871-67695928;
4.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五三〇处咨询电话:0871-67335576;
5.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六七六处咨询电话:0878-4841114;
6.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七七四处咨询电话:0877-2091538;
(二)监督电话:0871-65707724。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
2024年2月8日
2024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8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以下简称粮储四川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五处等10个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粮储四川局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其中,报考社招工勤技能岗位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完全符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粮储四川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有岗位限以主修专业报考。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83名,其中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五处6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六处7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七处7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八处10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二七一处7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七三处12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六七四处15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一五七处5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二五五处11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机关服务中心3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粮储四川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网上缴费
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4年3月26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粮储四川局于2024年4月3日16: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将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 4月16日至4月19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粮储四川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1科,满分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24年4月21日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4年5月7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5月7日至5月8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5月9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粮储四川局于2024年5月14日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粮储四川局和各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5月13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下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毕业证所载的学历、专业名称及学位证上的学位为准;不符者,粮储四川局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和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以及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⑤党员证明以及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局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审查资格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粮储四川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未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粮储四川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面试前24小时内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粮储四川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粮储四川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粮储四川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一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粮储四川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笔试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招聘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单位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4、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考生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5、其他需要的材料。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粮储四川局出具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在岗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招聘信息、过程、结果全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粮储四川局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粮储四川局和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粮储四川局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机构,招聘条件和程序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的统一规定执行,如与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一致,按本公告执行。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主要负责解释报名政策、报考条件及面试考务等问题):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028-86673592、028-84590633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五处:023-62767557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六处:023-68545460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七处:028-84204743、028-84204610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三八处:0816-3710163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二七一处:0832-580508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四七三处:0831-6641065、0831-6641473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六七四处:023-46780020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一五七处:023-65830358、023-65830318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二五五处:0816-3721977、0816-3721144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机关服务中心:028-84590633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626583、028-60662620(省人事考试中心)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电话:
028-86761165(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监督电话:
028-86721490(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直属机关纪委)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