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19人公告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西洞庭管理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西洞庭管理区第一中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西洞庭管理区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西洞庭管理区人民医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西洞庭管理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招聘计划19名,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西洞庭管理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
 
  1.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2岁。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
 
  3.专业要求:报考专业以岗位表上的同级学历所学专业为准,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 “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4.户籍要求: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户口于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西洞庭管理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一)报名时间
 
  网 上 报 名:2024年4月16日 9:00至4月18日16:00
 
  网上资格审查:2024年4月16日 9:00至4月18日18:00
 
  网 上 缴 费:2024年4月16日 9:00至4月18日22:00
 
  (二)报名网址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mohrss.changde.gov.cn/rsks )。
 
  (三)报名程序
 
  浏览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点击进入“西洞庭管理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考生注册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表->上传照片及附件->提交审核->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纳报名费(每人50元,微信支付)->查验报名信息->报名结束。
 
  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的电子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等附件;其中,个人电子照片须保证清晰可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其他电子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M。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对岗位招聘条件有疑问的,应详细咨询招聘单位,再行确定报考岗位。
 
  网上信息填报完成后,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招聘单位的资格审查结果(一般半个工作日内),未审查的,请及时与西洞庭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期限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再更改个人报考信息,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缴纳报名费(勿重复缴费),缴费成功后请在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缴费成功方为报名程序完成。
 
  2024年4月19日10:00前公布验证信息,如个人信息遗漏,请在4月19日12:00前与西洞庭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4月19日17:00前在网上公布最终报考人员名单。
 
  (四)最低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
 
  原则上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
 
  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西洞庭管理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否则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五)笔试准考证打印
 
  2024年5月10日9:00-5月11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和范围
 
  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
 
  地点: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范围:教师、医护岗位笔试范围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文旅宣传岗位笔试范围为岗位专业知识和书法创作;会计岗位笔试范围为会计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他岗位笔试范围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详见《岗位表》。
 
  (二)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笔试查询通知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发布信息。
 
  七、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公告在西洞庭管理区官方网站另行发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详见《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三)资格复审要求
 
  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供以下资料: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和专业证书);④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和银行流水或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日。
 
  报考人员对现场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性负责。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资格。因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时,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面试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面试方式
 
  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医护岗位面试方式为操作能力测试,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入围下一环节考生的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九、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西洞庭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应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十二、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区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西洞庭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四、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拟聘人员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编制和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落实其工资福利待遇。
 
  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三)严肃考试纪律。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保持预留电话畅通,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及时浏览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西洞庭管理区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十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0736-7504987(西洞庭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次招聘在湖南文理学院实习实训大楼C301室另设教师岗位报考政策咨询室。咨询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4月18日,每日10:00-15:00。
 
  (二)报名咨询电话
 
  0736-7893126(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三)监督举报电话
 
  0736-7508024(西洞庭管理区委员会组织宣传统战部)。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洞庭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9日


2024年湖南常德市澧县公安局招聘辅警4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澧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4年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烈士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因公伤残人民警察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等。在特巡警大队勤务辅警岗位拿出10名计划定向招聘退役军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夜班执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相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澧县公安局民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应聘到该民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9月20日、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澧县公安局办公大楼208办公室。
 
  3.考生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④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⑤《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⑥《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⑦个人征信报告;⑧其它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需如实填写《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交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公安局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于2024年9月25日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澧州民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和专业性较强的岗位,经省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四)准考证领取。领取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领取地点:澧县公安局办公大楼208办公室。
 
  (五)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实行百分制。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进行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七)体能测试和体检。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项目为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八)考察及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九)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以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以纳入后备人才库,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当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
 
  (十)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县公安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澧州民警”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及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查实不影响使用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根据层级确定薪酬待遇,购买社会保险。
 
  公示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五、其他注意事项
 
  此次招聘相关工作(笔试、面试、体检等)均在网上公告,请考生关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l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363?type=4&catId=1143452041&action=list&nav=3 )、“澧州民警”微信公众号。
 
  六、组织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澧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澧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36-3249008(澧县公安局辅警办)
 
  举报电话:0736-3222918(澧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政策由澧县人社局、澧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澧县公安局
 
  2024年9月6日

2024年湖南常德市澧县公安局招聘辅警4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澧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4年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烈士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因公伤残人民警察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等。在特巡警大队勤务辅警岗位拿出10名计划定向招聘退役军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夜班执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相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澧县公安局民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应聘到该民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9月20日、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澧县公安局办公大楼208办公室。
 
  3.考生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④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⑤《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⑥《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⑦个人征信报告;⑧其它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需如实填写《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交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公安局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于2024年9月25日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澧州民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和专业性较强的岗位,经省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四)准考证领取。领取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领取地点:澧县公安局办公大楼208办公室。
 
  (五)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实行百分制。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进行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七)体能测试和体检。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项目为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八)考察及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九)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以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以纳入后备人才库,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当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
 
  (十)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县公安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澧州民警”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及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查实不影响使用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根据层级确定薪酬待遇,购买社会保险。
 
  公示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五、其他注意事项
 
  此次招聘相关工作(笔试、面试、体检等)均在网上公告,请考生关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l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363?type=4&catId=1143452041&action=list&nav=3 )、“澧州民警”微信公众号。
 
  六、组织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澧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澧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36-3249008(澧县公安局辅警办)
 
  举报电话:0736-3222918(澧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政策由澧县人社局、澧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澧县公安局
 
  2024年9月6日

2024年湖南常德市鼎城区选调区外在编教师12人公告

  
 
  根据鼎城区2024年教师补充工作安排,现面向鼎城区以外,公开选调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到我区公办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农村小学

农村初中

阳明中学(高中)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英语

化学

生物

音乐(舞蹈方向)

12

3

2

1

1

2

1

1

1

 
 
  三、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安排,能胜任班主任、教学任务和学生管理工作;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有此次选调资格: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2021年以来违反社会治安等情况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资格证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湖南省适岗培训证(所持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湖南省适岗培训证的层次和学科要与所报岗位一致)。
 
  3.年度考核要求:近三年(2021-2023)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鼎城区教育局大会议室。
 
  2.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或湖南省适岗培训证);
 
  (2)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提供JPG电子文件);
 
  (4)现场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区外在编)》。
 
  3.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教育局对考生提交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领取准考证:
 
  2024年9月13日8:00-9:00,区教育局通过微信逐一发送准考证PDF文件,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及时接收准考证文件并自行打印。考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参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以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中体育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含体育技能展示,音乐(舞蹈方向)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含舞蹈展示。
 
  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如部分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
 
  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按选调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等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选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六)递补
 
  同一岗位的拟选调对象中有本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的,在本岗位参考对象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八)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统一到相关职能部门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调动手续。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管理要求,选调人员一律只能聘用在用人单位空余岗位上,没有相应空余岗位的降岗聘用(不同意降岗的不予聘用)。人员聘用后,至少在鼎城区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且农村学校教师至少在鼎城区农村学校服务满3年。
 
  五、组织、纪律与监督要求
 
  (一)加强领导。在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区人社局指导、监督和管理,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二)加强监督。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纪律。选调有关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应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实行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并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7376951(区教育局)
 
  0736-7384915(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6-7395586(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
 
 
 
  鼎城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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