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3人公告

 

为满足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工作需要,现就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灭火救援岗位,共计1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面向广大社会男青年;
 
4.年龄要求为18至26周岁(1997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取得机动车驾驶证B2照及以上者,可放宽至28周岁(199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
 
6. 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外观正常,无畸形、残缺,身高165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5,符合体检标准;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8.无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病史,在培训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9.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工作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原则上就近招聘,能长时间稳定安心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3.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4.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或者有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
 
6.已评定残疾等级、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等;
 
7.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1.工作时间: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调休8天。
 
2.工作地点: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皋城路消防救援站(三十铺镇长淮路)、张店镇消防救援站(张店镇椿石路),人员通过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由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
 
四、工作待遇及薪金
 
1.按照政策规定为专职消防员缴纳 “五险一金”。另外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相关保障标准,统一为政府专职队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
 
3.每年单位安排1次免费体检;
 
4.享受工会福利,优秀专职消防员可享受技术培训、继续教育等待遇;
 
5.专职消防员纳入金安区政府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年薪约6万元(含五险一金)。聘用满一年后,相关工资等福利待遇随个人工作年限、实际表现逐年递增。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须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5月8日(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东门一楼值班室(金安区宁承路望城特勤站)。
 
3.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审查表》(详见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3个月内个人征信合格报告;
 
(5)各类个人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6张;
 
(7)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由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电话通知领取《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变更,请主动及时联系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
 
1.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2.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消防救援队伍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只测一次,不得补考。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内容和达标成绩详见附件2),总分100分,从体能测试成绩达标的人员中(考生各单项体能测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其中1500米占总分50%,俯卧撑占总分20%,100米占总分30%),根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体能测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体测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如参加面试人员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内容是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以及能否本职岗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根据总成绩(体能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及体检其他相关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因政审出现缺额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1次。
 
(七)公示
 
对政审合格人员,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统一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保密协议。
 
2.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人员,重新续签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人员,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4.建立考生备选库。本次招聘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备选登记。如出现人员空缺,依据相关程序,按考生总成绩(体能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补充,递补有效期设置为一年。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4-3263053
 
监督电话:0564-3263056
 
 
 
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安徽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3人公告

 

为满足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工作需要,现就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灭火救援岗位,共计1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面向广大社会男青年;
 
4.年龄要求为18至26周岁(1997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取得机动车驾驶证B2照及以上者,可放宽至28周岁(199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
 
6. 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外观正常,无畸形、残缺,身高165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5,符合体检标准;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8.无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病史,在培训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9.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工作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原则上就近招聘,能长时间稳定安心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3.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4.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或者有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
 
6.已评定残疾等级、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等;
 
7.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1.工作时间: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调休8天。
 
2.工作地点: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皋城路消防救援站(三十铺镇长淮路)、张店镇消防救援站(张店镇椿石路),人员通过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由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
 
四、工作待遇及薪金
 
1.按照政策规定为专职消防员缴纳 “五险一金”。另外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相关保障标准,统一为政府专职队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
 
3.每年单位安排1次免费体检;
 
4.享受工会福利,优秀专职消防员可享受技术培训、继续教育等待遇;
 
5.专职消防员纳入金安区政府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年薪约6万元(含五险一金)。聘用满一年后,相关工资等福利待遇随个人工作年限、实际表现逐年递增。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须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5月8日(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东门一楼值班室(金安区宁承路望城特勤站)。
 
3.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审查表》(详见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3个月内个人征信合格报告;
 
(5)各类个人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6张;
 
(7)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由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电话通知领取《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变更,请主动及时联系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
 
1.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2.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消防救援队伍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只测一次,不得补考。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内容和达标成绩详见附件2),总分100分,从体能测试成绩达标的人员中(考生各单项体能测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其中1500米占总分50%,俯卧撑占总分20%,100米占总分30%),根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体能测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体测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如参加面试人员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内容是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以及能否本职岗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根据总成绩(体能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及体检其他相关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因政审出现缺额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1次。
 
(七)公示
 
对政审合格人员,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统一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保密协议。
 
2.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人员,重新续签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人员,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4.建立考生备选库。本次招聘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备选登记。如出现人员空缺,依据相关程序,按考生总成绩(体能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补充,递补有效期设置为一年。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4-3263053
 
监督电话:0564-3263056
 
 
 
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安徽六安市叶集区教师选调50人公告

 

为健全教师流动机制,进一步深化我区“县管校聘”工作,有效缓解城区部分中小学校师资紧缺问题,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到叶集明强学校、叶集实验学校、平岗初中、叶集二小及叶集一小等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
 
拟公开选调50名教师,其中小学教师32名,初中教师18名。具体选调学科详见《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教师选调学科一览表》(附件1)。
 
三、选调对象
 
除五所选调学校外的叶集区公办学校在编中小学教师。
 
四、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无违反师德师风现象,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满一年及以上(教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3.学历、教师资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不低于本学段教师资格,具备所任学科专业或所任学科教师资格。
 
五、选调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9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从叶集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六安市叶集区2024年教师选调报名表》(附件2),持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电子证件照片到区教育局人事股(区行政中心635室)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学科,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证件资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相一致,并真实无误。
 
六、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组织专人负责审查,7月10日前完成审查工作。
 
七、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上午,详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所授学科课本内容,采取无生上课和问答方式进行。时间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15分钟,问答5分钟。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
 
3.成绩计算:考试总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80分,问答20分。总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地点:叶集二小。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7月12日。领取地点:区教育局人事股(区行政中心635室),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八、结果运用
 
根据各学段各学科的选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最后一个选调名额合成总分相同,以无生上课分值从高到低选定。拟选调名单将在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三天,接受监督和举报。
 
九、调动
 
同一学科报考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岗。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备案,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本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2776323、2776308
 
监督电话:0564-2776326
 
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2024年安徽六安市裕安区选调教师182人公告

 

为保障普通高中和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加强普通高中和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经区委编委同意,决定从裕安区内农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182名教师到业余体校、普通高中和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肃政策,规范操作。
 
二、选调计划
 
普通高中选调教师20名,城区初中选调教师50名,城区小学选调教师100名,城区幼儿园选调教师10名,区业余体校选调教师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选调同一岗位应形成竞争,选调岗位为1人的,选调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2,选调岗位为2人的,选调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1.5,选调岗位为3人及以上的,选调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1.3,若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则核减选调计划数,并及时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报名人员范围
 
裕安区内农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四、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师风优良。
 
2、报考区业余体校、普通高中和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3年及以上(2021年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原在外县(区)任教的裕安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其在外县(区)农村学校任教年限可以累计计算,须经原任教地学校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证明。
 
3、报考普通高中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教师资格与岗位学科一致;报考初中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教师资格与岗位学科一致;报考小学岗位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岗位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报考区业余体校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教师资格与岗位学科一致。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上一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6月25日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及岗位表。整个选调工作中,将及时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有关选调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至7月4日,受理报名时间上午为8:00-12:00,下午为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六安市裕安区教体局五楼会议室(将军路与横排头路交汇处)
 
4、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以上证书的复印件;
 
(2)《2024年六安市裕安区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2024年六安市裕安区选调教师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名表和承诺书见选调公告附件,用同一张A4纸正、反两面打印;
 
(3)关于同意 同志参加裕安区2024年选调教师报名考试的证明(附件4);
 
(4)同底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3张,缴纳笔试报考费90元/人(45元/科)。
 
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区教体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2024年7月18日-19日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六安市裕安区教体局四楼人事股(将军路与横排头路交汇处)领取笔试《准考证》,上午领取时间为8:00-12:00,下午为2:30-5:30,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方式:采用笔试方式进行,由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科目一:《教育公共知识》,卷面分数12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笔试科目二:《专业知识》,卷面分数120分,考试内容为选调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不超过选调岗位规定学历应具备的水平。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上午8:00—9:30《教育公共知识》,10:00—12:00《专业知识》,报考者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20分(《教育公共知识》成绩与《专业知识》成绩相加),含加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加分: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满10年的笔试成绩每科加2分,在农村任教满15年的笔试成绩每科加3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及时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同时公布考生申请查分时间。查分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人选如出现分数相同情况,以专业知识得分高低确定,如专业知识分数相同,以专业知识中的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考察人选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指导下,由区教体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选调人员被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拟选调人选未经区教体局同意不得放弃选调。
 
六、岗位安排
 
区教体局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组织选调录取人员按公告岗位依次选择岗位,选至最后出现一岗多人的采取抓阄方式确定人选。
 
七、监督
 
本次选调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选调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选调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考风考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考察、调动等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报名结束后,与本次选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一经公布,视同通知到本人。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本公告由裕安区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体局0564-3235065,0564-3235067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0564-3236003
 
区教体局行风管理中心0564-3236252。
 
 
 
 
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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