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临床和其它专技岗位招聘12人公告(第二批)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是省属重点口腔医学教育和医疗保健基地。1984年建口腔医学系,1997年建成附属口腔医院,2005年经省编办批准挂牌安徽省口腔医院。医院是安徽省唯一的省级三级口腔专科医院,依托安徽医科大学雄厚的资源优势,已成为安徽省口腔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中心。

 
医院除梅山路院本部以外,开设政务区、包河区、滨湖、庐阳区、望湖城5个门诊部。正在建设中的新院区位于长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西南角,投资概算3.8亿元,设门诊牙椅339台,病房床位110张,2024年投入运营。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根据现有队伍结构和工作需要,招聘临床和其它专技工作人员12名(第二批次招聘岗位为2024年2月6日发布的招聘公告中未招满岗位)。硕士研究生采用人事代理管理,本科生采用合同制管理。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英语要求:硕士研究生通过英语六级或达到英语六级水平(英语六级分数≥425或TEM-8≥60或雅思≥6.0或托福(internet-based)≥80或托福(paper-based)≥550),本科生通过英语四级(英语四级分数≥425)。
 
2.年龄要求(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2024年应届硕士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人员招聘年龄详见需求岗位一览表,未标记具体年龄的均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
 
3.学历要求:须为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有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内外取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须为两年制及以上且经过教育部学历认证。
 
4.岗位资格证书:临床岗位需医师资格证,含截止报名时已通过考试,能提供成绩合格证明者。部分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2024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
 
5.2024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非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临床医师,可报考我院2024届应届硕士岗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与所报岗位需求专业保持一致,年龄及其他要求参照2024届应届硕士岗位要求,并要求最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工作经历要求:社会人员招聘要求具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要求正式在职在岗工作经历,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含进修、短期培训、劳务派遣等经历),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详见具体招聘岗位要求。
 
7.专业和职称要求:所学专业须与各岗位招聘需求一致;社会人员招聘要求具有相应岗位相应专业的职称、资格,详见具体招聘岗位要求。
 
8.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规培合格证书等,要求最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届时若不满足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三)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7.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4日9:00至6月11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2024年6月12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13日16:00前通过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定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计划数与确定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计划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人数公告将在医院网站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6月14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2024年6月15日-6月16日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见附件,满分100分,时长120分钟,笔试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6月16日下午,笔试具体地点等相关安排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考生可在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
 
4.每个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心理健康测评及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多人并列,均进入心理健康测评及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心理健康测评和面试。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医院网站公布为准。
 
2.原则上本人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如有考生无法按时来我院现场资格审核,可将本人所有报名审核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交由他人,委托他人代为现场审核。凡委托他人代办理现场审核的考生,务必提供书面委托书一份,写明考生和被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事项,考生手写签字,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现场审核。
 
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完毕后返还,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材料按照下列顺序装订):
 
(1)笔试准考证(此件不需要装订);
 
(2)网上报名平台打印的资格审查表;
 
(3)有效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4)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
 
(5)所有学历的学信网的学籍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另需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验证报告(学籍及学历验证可通过学信网申请,网址为https://www.chsi.com.cn/;学位验证可通过学位网申请,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cn/);海外学历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6)党员证明(院系党组织盖章);
 
(7)学校就业推荐表(需填写完整并盖章齐全,注明所学专业方向及导师);
 
(8)英语等级证书;
 
(9)医师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
 
(10)规培证明(由学院或培养单位教学部门盖章);
 
(11)职称证书(中、初级资格证和聘任证书);
 
(12)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所填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
 
(4)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4.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所空名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等额递补一次。
 
(四)心理健康测评
 
未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心理健康测评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重要参考。
 
(五)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请关注医院网站通知。
 
2.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及专家提问两个部分。考生需准备自我介绍,自我介绍内容包括学习经历、工作或实习经历、学术成果情况、掌握技能情况、获奖情况五个方面。考生自我介绍期间不得透漏本人姓名,家庭情况或导师信息等身份标识信息。
 
3.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面试成绩计算办法。各考官所评分数,去掉一个最低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其余考官评分相加后加以平均,计算出考生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依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回避等方面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2次,并公示。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公示
 
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考试考察结果,将拟录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院党委会研究审定。
 
八、费用
 
笔试45元/人,面试80元/人。
 
九、签约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医院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其他
 
招聘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相关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51-65172126(人力资源部)
 
2.监督电话:0551-65160396(纪委办公室)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1-65127522
 
4.查询网站: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http://ahskqyy.ahmu.edu.cn/index.aspx)
 
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s://www.exapt.cn)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4年5月24日

2024年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做好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详见招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具体条件
 
1.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业绩特别优异者放宽至40周岁以下。副高年龄不超过45周岁、正高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业绩特别优异或学科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
 
2.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简历投送: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六)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请邮件投递《个人简历》(发表文章要按照参考文献格式排列,标注发表当年影响因子与中科院分区),请一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材料、科研成果清单、科研工作计划等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aykqrs@126.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请统一为“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格式。
 
(二)资格初审
 
收到简历后,医院会及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邀请参加考核(审查未通过者,医院不再逐一通知)。
 
(三)考试考核
 
博士及高层次等人才招聘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
 
相关考核工作成立考官组,由7名及以上同行专家组成。具体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待确定后电话或邮件通知。
 
(四)成绩合成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1-65172126、0551-65167751
 
邮箱:aykqrs@126.com(邮件发送后的7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回复的,可电话咨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68号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六、有关事宜
 
(一)我院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纪委办公室电话:0551-65160396。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医院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医院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特别优秀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一事一议。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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