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潍坊市技师学院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28人简章

 

(受潍坊市技师学院委托发布)

 
根据潍坊市技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潍坊市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1日(含)以后出生);
 
(七)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考生需要在2024年6月1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审核参照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报考人员所学课程实施;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的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6月11日。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8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潍坊市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简章发布、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和潍坊市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wfjsxy.com/)“通知公告”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4日11:00
 
应聘人员通过登录潍坊市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wfjsxy.com/)“通知公告”栏中发布的报名系统链接,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4日11:00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系统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4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技师学院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缴费成功人员请于缴费结束后关注学院网站通知,登录报名系统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潍坊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中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学院网站发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见学院网站通知)、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语文教师(职教高考)、数学教师(职教高考)、英语教师(职教高考)、思政教师、智能制造专业教师、汽车专业教师、电气专业教师、物联网教师、动画制作教师、大数据专业教师、网络安全专业教师、烹饪一体化教师、幼儿舞蹈教师、旅游管理教师、职业教育研究人员岗位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70分)、公共基础知识(30分)。
 
文秘岗位笔试内容:思想政治、法学法理、时政、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知识(70分)、综合写作(30分)。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岗位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100分)。
 
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会计学基础知识(20分)、政府会计实务(40分)、中级会计实务(40分)。
 
安全管理岗岗位笔试内容:应急救援知识(100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等相关事项将在潍坊市技师学院网站统一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严格依照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尺度。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持《潍坊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签名。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潍坊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纸质版(内含诚信承诺书,有个人签名、日期,内容完整);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考生需要在2024年6月1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如情况特殊无法提交的,经学院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公告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不能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5)岗位中要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合同、社保参保证明及现(原)单位出具的《从事XX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6月11日(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
 
(6)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允许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查,委托他人审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应聘人员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通过扫描潍坊市技师学院“智慧校园——校园缴费平台”进行缴费,并开具电子发票。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缴费完成后,考生携带加盖学院财务处公章的缴费证明,回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公布后学院网站通知
 
(三)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详见附件)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语文教师(职教高考)、数学教师(职教高考)、英语教师(职教高考)、思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
 
智能制造专业教师、汽车专业教师、电气专业教师、物联网教师、动画制作教师、大数据专业教师、网络安全专业教师、烹饪一体化教师、幼儿舞蹈教师、旅游管理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加技能操作(幼儿舞蹈教师为技能展示)测试的方式(试讲和技能操作(展示)各占面试成绩的50%);
 
职业教育研究人员、文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会计岗位、安全管理岗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进入考察体检。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面试成绩须经主考官和考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并于当日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当日面试成绩。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学院成立招聘考察小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前置查询,对存在师德违规、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按规定按权限实施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过程中,在职工作人员工作单位不同意考察和调动工作的,取消考察资格,按程序递补。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新进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相关待遇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新进入高等院校单位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八、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过程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全程在学院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536-5600167
 
九、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潍坊市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网址:https://www.wfjsxy.com/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6-3089522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潍坊市技师学院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山东潍坊市技师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受潍坊市技师学院委托发布)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山东省、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潍坊市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七)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八)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九)不能应聘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或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与学院联系。招聘咨询电话:0536-3089522。
 
1.报名时间:招聘岗位在年度内实行常年招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wf5600169@126.com)进行报名。所需材料按顺序压缩成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岗位+所学专业+姓名”。纸质材料在面试时提交审核。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后,报名人员需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如下:
 
①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须经本人亲笔签名。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④个人工作学习过程中的科研成果、论文、获奖等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成果性佐证材料。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申请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⑥需提供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咨询服务,并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审查结果。对符合应聘条件且报名材料齐全的,应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审查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学院网站、查看邮箱、接听电话,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面谈交流)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行为表现等方面,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由学院负责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档案存放地,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形式进行。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考察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学院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报潍坊市人社局办理备案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人才待遇
 
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根据潍坊市人才政策文件,享受潍坊市相关规定待遇。
 
七、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由潍坊市技师学院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学院无关。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潍坊市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s://www.wfjsxy.com/
 
咨询电话:0536-3089522
 
监督电话:0536-5600167
 
电子邮箱:wf5600169@126.com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
 
 
 
潍坊市技师学院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山东潍坊市人民医院招聘11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2024年市卫健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潍坊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
 
  7.应聘医疗岗位人员,需取得医师资格证书(2024年八年制毕业除外),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8.应聘医师岗位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的岗位除外);
 
  9.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10.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国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3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提报的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通过医院官网“人才招聘”系统或复制招聘公告报名网址链接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报名网址:https://www.wfphzp.com:60080/zp.html#/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照下列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潍坊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
 
  (2)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籍证明)
 
  (4)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
 
  (5)职称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的岗位提供)
 
  (6)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和获得的荣誉奖励
 
  (7)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客观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4日11: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4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初审工作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工作时间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笔试开考比例按照1:3确定,其中,博士研究生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通过资格初审考生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招聘单位和潍坊市卫健委网站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四)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在潍坊市人民医院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试
 
  博士研究生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以面谈交流方式进行,免笔试。其他岗位以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面谈交流
 
  面谈交流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行为表现等方面。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谈交流设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结果在本场面谈交流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二)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根据专业不同分设考试科目。主要考察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在潍坊市人民医院网站查询。
 
  (三)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要求和地点在潍坊市人民医院网站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潍坊市人民医院网站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博士研究生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以面谈交流结果确定。其他考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对面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排名。
 
  四、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应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和市卫健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卫健委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待遇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此次招聘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违纪处理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医院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将对其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潍坊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有关网站和联系电话:
 
  潍坊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和咨询电话:
 
  http://www.wfph.cn,0536-8192670、8192017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wsjkw.weifang.gov.cn
 
  监督电话:0536-8090329
 
  请在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潍坊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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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潍坊市中医院招聘3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2024年市卫健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医院人才需求,现将2024年潍坊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应聘人员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报考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八)应聘医师岗位人员,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2024年八年制毕业除外),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其他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必须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证;
 
  (九)2014年及以后毕业应聘医师岗位人员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提供培训基地盖章的省级卫健部门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和博士研究生不限;
 
  (十)国内、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2024年8月31日及以前仍未取得相关学历,不予聘用;
 
  (十一)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2日11:00-6月15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下同)考试鉴定专栏,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2日11:00—6月15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初审工作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工作时间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笔试开考比例按照1:3确定,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通过资格初审考生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招聘单位和潍坊市卫健委网站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三)网上交费
 
  交费时间:2024年6月12日11:00—6月1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逾期不交费的,视作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交费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2024年潍坊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具体打印时间在潍坊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考试采取面试(面谈交流、专家评议)方式,免笔试;其他岗位,考试均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根据专业不同分设考试科目。主要测试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岗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在潍坊市中医院网站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
 
  (1)本人签字的《2024年潍坊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 ;
 
  (2)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5)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基地提供的规范化培训证明;
 
  (6)职称相关证明材料(有职称要求的岗位提供);
 
  (7)工作经历证明;
 
  (8)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9)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和已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交原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经医院同意,最迟应当在体检前提供);
 
  (10) 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1)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相关证明材料即报名系统所提交材料,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并用透明文件袋装存,写明姓名、电话、报考岗位。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次70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潍坊市中医院官方网站通知。
 
  (三)面试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面谈交流、专家评议方式进行。其他岗位,根据岗位特点,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专业理论、专业技能。
 
  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在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对面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医院组织考察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一)考察
 
  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按医院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察环节。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专业技能、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最终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潍坊市中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潍坊市人社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用人员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此次招聘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六、违纪处理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将对其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潍坊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36-8272090。
 
  有关网站和联系电话:
 
  1.潍坊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和咨询电话:
 
  http://www.wfszyy.com,0536-8190091、8190012、8190122
 
  2.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wsjkw.weifang.gov.cn
 
  3.监督电话:0536-8090329
 
  请在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潍坊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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