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宜宾市南溪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9人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的需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根据《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宜宾市南溪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宜宾市南溪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务费。
 
  3.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组织二室(南溪区委党校4楼411办公室)。
 
  4.报名所需资料:①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有效身份证、户口薄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④在南溪区南溪街道、仙源街道服务满半年及以上的在岗社区综合网格员需提供任职社区党组织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并由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签署“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⑤在全市城市(城镇)社区担任正职或副职干部1年及以上的需提供任职文件或相关印证资料;⑥符合本公告加分情形的证书、表彰(表扬)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岗位调整:本次招聘确认报考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2:1方可笔试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取消或调剂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区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次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7.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7月13日)。实行闭卷理论考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和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加分情形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对获得助理社工师、中级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分别加2分、3分、5分。同时,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表彰(表扬)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分别加10分、5分、3分、2分。符合多个类别加分条件的,同类别加分取最高分,非同类别加分可累计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表彰(表扬)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关注查询。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有关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面试成绩*5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予以公布。体检由区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招考社区所在镇(街道)参与,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
 
  (六)岗位选择
 
  对招聘人数为2名及以上的岗位,在该岗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的社区工作岗位。逾期未到指定地点参加岗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和岗位选择过程中,如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该职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已公示的招聘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经宜宾市南溪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同意后,由相关镇(街道)党(工)委研究作出聘用决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南溪区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与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四、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及时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调剂、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0831-7856857。
 
  附件: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24日


2024年四川宜宾市叙州区面向区内考试选调在编在职教师122人公告

  
 
  根据宜宾市叙州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考试选调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
 
  一、选调方式及范围
 
  (一)选调方式:考试选调。
 
  (二)选调范围:所有岗位面向叙州区内在编在职教师。具体情况详见公告附件《宜宾市叙州区2024年面向区内考试选调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122名)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岗位表》。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心健康。
 
  2.所有岗位须为叙州区内在编在职教师。定向考调岗位教师须在定向范围乡镇商州镇、龙池乡、凤仪乡在编在职累计满8年,其余区内选调教师须在叙州区工作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公开考试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城区3年、乡镇5年;考核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区外考调、申请调入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区内考调、申请调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方可报考。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3.幼儿园选调的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其余岗位选调的教师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均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考试选调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考试选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6岁,以此类推)。
 
  4.具备具体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除幼儿教师岗位外的报考者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曾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奖(获奖学科需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县(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之一(现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
 
  3.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星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英才、骨干教师之一(现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
 
  4.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三等奖及以上(获奖学科需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艺体(音乐、美术、体育、舞蹈)岗位报考教师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艺术展评展演学生指导奖二等及以上、县(区)级及以上优质课展评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教师基本功技能大赛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运动会获优秀教练员荣誉称号之一。
 
  以选调条件(二)的第2点或第3点条件报考的考生,若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不相符的需提供任教学科证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开考比例
 
  选调岗位最低开考比例1:3,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可降低选调岗位开考比例至1:2。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按相应比例调减或取消选调名额,调减或取消选调名额岗位的报考者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xz.gov.cn/)和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领取笔试准考证
 
  (一)报名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限报1个岗位(详见《岗位表》)。
 
  报名时间:2024年7月6日至7月7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8楼会议室(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坤泰路251号,叙州区坤泰实验学校旁)。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宜宾市叙州区2024年面向区内考试选调教师报名表》(见公告附件2,经所在编制单位核实,在编制单位意见栏注明“上述内容属实、同意报考”,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
 
  3.岗位所要求的教学质量奖、优秀(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星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英才、骨干教师、大赛获奖等相关证书或文件原件,若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报考岗位如需提供任教学科、定向服务年限证明材料须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两张一寸蓝底标准证件照(与报名表上粘贴的照片一致,并在照片背面写上报考者姓名和报考岗位代码)。
 
  以上材料必须现场提供,证明材料收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的同时,由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参加选调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责任到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取消聘用。对虚假、恶意进行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合格者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考试
 
  (一)笔试
 
  所有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统一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于2024年7月18日前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xz.gov.cn/)和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请于2024年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到区教育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股510提交查分申请(每位考生只能提交一次),逾期不受理,查分完毕后将在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查分结果,查分结果为考生最终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所有岗位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音乐、体育、美术、幼师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其余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无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所有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选调人数),则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
 
  2.2024年7月23日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xz.gov.cn/)和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面试人员名单。
 
  3.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股510领取,逾期未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4.面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5.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方式为命题问答加专业技能面试,专业技能面试内容为本学科、本学段专业知识,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满分为100分(实得分保留2位小数)。
 
  (三)加分
 
  近三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取得的教学质量等级奖可申报加分。
 
  报考者如有报考岗位相对应学科区(县)教学质量等级奖则在面试后按照一等奖一次0.5分、二等奖一次0.3分、三等奖一次0.1分加在总分中(高中教师报考者市级教学质量等级奖一等奖一次0.5分、二等奖一次0.3分、三等奖一次0.1分,市、区级教学质量等级奖每年每学科只加其一,不重复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必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取得的加分材料。
 
  (四)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命题问答30%+试讲70%)×50%+加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总成绩于2024年7月30日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xz.gov.cn/)和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
 
  七、选岗、递补及公示
 
  (一)选岗
 
  1.选岗人员的确定
 
  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调岗位职数等额确定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以专业技术等级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等级也相同时,以教龄长者优先)。
 
  2.选岗
 
  按照考试总成绩结合报考条件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二)考调人员公示、聘用及递补
 
  选岗结束后,由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审核后对拟调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调聘手续,岗位聘用在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且不高于原聘岗位的基础上进行聘用。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选调领导组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以专业技术等级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等级也相同时,以教龄长者优先)。
 
  考调聘用人员须于2024年8月30日前到岗,且须在规定期限内完善相关调聘手续,否则取消调聘资格。
 
  八、纪律要求
 
  整个选调过程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廉洁选才。参考教师要自觉遵守相关纪律和考场规定,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无论是否被聘用,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方案由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监督电话
 
  1.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1—6250009。
 
  2.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0831—7822849。
 
  (二)咨询电话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股:0831—6201795。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6日

2024年四川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初级中学校招聘教师27人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叙州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初级中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与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10)宜宾市叙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共招聘2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初级中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7会议室(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28号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6楼)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的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初级中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5)《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材料。
 
  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考核
 
  (一)笔试
 
  所有岗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30人需要进行笔试,小于等于30人则不笔试。如需进行笔试将在报名截止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等相关情况。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后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前30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告。
 
  (二)面试
 
  本次招聘考核为专业技能面试,面试形式为命题问答+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各岗位的具体考核方式详见《岗位表》。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24年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领取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1室。
 
  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核总成绩
 
  若需先进行笔试筛选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如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网站上公布考核总成绩及排名,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待核验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二)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区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需达到本公告要求的最低考核成绩。
 
  七、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区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需达到本公告要求的最低考核成绩。
 
  八、公示
 
  (一)拟聘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审核确认。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区人社部门确认通知为准)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6205177
 
  十一、待遇和管理
 
  按本公告招聘的人才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按宜宾市叙州区现有政策规定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人才引进待遇咨询电话: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0831-6611529。
 
  十二、特别提示
 
  (一)此次所有招聘信息公布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网站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三)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人才叙州区组织人社部门未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及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0831-6611529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6613022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0831-6201795
 
  附件: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四川宜宾市南溪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9人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的需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根据《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宜宾市南溪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宜宾市南溪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务费。
 
  3.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组织二室(南溪区委党校4楼411办公室)。
 
  4.报名所需资料:①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有效身份证、户口薄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④在南溪区南溪街道、仙源街道服务满半年及以上的在岗社区综合网格员需提供任职社区党组织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并由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签署“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⑤在全市城市(城镇)社区担任正职或副职干部1年及以上的需提供任职文件或相关印证资料;⑥符合本公告加分情形的证书、表彰(表扬)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岗位调整:本次招聘确认报考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2:1方可笔试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取消或调剂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区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次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7.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7月13日)。实行闭卷理论考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和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加分情形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对获得助理社工师、中级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分别加2分、3分、5分。同时,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表彰(表扬)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分别加10分、5分、3分、2分。符合多个类别加分条件的,同类别加分取最高分,非同类别加分可累计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表彰(表扬)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关注查询。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有关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面试成绩*5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予以公布。体检由区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招考社区所在镇(街道)参与,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
 
  (六)岗位选择
 
  对招聘人数为2名及以上的岗位,在该岗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的社区工作岗位。逾期未到指定地点参加岗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和岗位选择过程中,如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该职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已公示的招聘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经宜宾市南溪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同意后,由相关镇(街道)党(工)委研究作出聘用决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南溪区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与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四、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及时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调剂、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0831-7856857。
 
  附件: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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