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佛山市荣山中学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2024年佛山市荣山中学面向社会招聘临聘教师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高中英语老师  1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校医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8.专业相符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即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系列职称证上的专业其中一项符合应聘学科要求即可视为专业相符)。相关专业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聘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岗位专业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9.具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须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时未取得者不予聘用;
 
10.年龄要求:首次应聘禅城区普通临聘教师年龄须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5.两年内被认定为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每名应聘者只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到相应报名邮箱才视为报名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名失败的,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由应聘者承担责任。原则上每名应聘者只限报一个岗位。(若应聘者报考多个岗位,且最终被多个岗位同时录用的,以最先参加考试且被录用的岗位为准。若应聘者被录用后违约的,区内其他公办学校也将不予录用。)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期限为6个工作日。
 
(2)根据招聘要求,将以下(3)所需材料压缩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学校邮箱fsrszx@yeah.net报名。压缩文件命名格式要求:岗位学科+姓名,如“语文+张三.rar”。
 
(3)报考需提交的材料:
 
①临聘教师报名表;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如有)证书扫描件;
 
④教师资格证扫描件(若暂无,需正式入职时提供);
 
⑤教师系列职称证扫描件(如有);
 
⑥符合本公告内“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结合实际,根据各专业、学科实际教学需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进入现场报名确认及考试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通过电话通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三)现场报名确认及考试
 
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1.现场确认。
 
学校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收取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1)临聘教师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如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职称证书;
 
(5)其他能够证明个人专业能力、业务能力的相关证书、资料、成绩表、个人简历等(如有,可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考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就成绩相同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前往本市、区三甲医院自费进行入职体检。
 
(五)聘用
 
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者,由学校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的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届时,被聘用人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中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自行挂人才服务中心;
 
(三)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四)本次招聘的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五)通过本次招聘考试的人员即纳入禅城区临聘教师管理库进行管理。
 
 
 

2024年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0人公告

 

为加强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本次招聘由我院会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5年4月24日后出生);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非在职)、法学学士学位;(2)取得普通高等院校非法学本科学历(非在职)、学士学位,并获得第二学位为法学学士学位。(3)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统计学本科学历(非在职)、学士学位。
 
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校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4月30日;
 
详情请留意佛山市政府人才网(网址:www.fsrlzy.cn)、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者请登录网址http://wethapp.citygf.com/courtenroll/public/index.php/api/entry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注册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大于30kb小于2M)完成报名,待入围体检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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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考试内容
 
1.笔试,占总成绩30%;
 
2.电脑录入考试,按参考人员每分钟录入字数和准确率进行综合评价,占总成绩20%;
 
3.面试,占总成绩50%。
 
(二)考试安排
 
1.笔试、电脑录入考试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不列入考试总成绩,但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的参考依据之一。
 
3. 面试
 
根据笔试和电脑录入考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各项考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并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如合适人选不足,可适当减少招聘名额。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在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公布,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进行组织考察。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根据报考者的考试、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录用人选,招聘结果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后,按有关程序聘用。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招聘,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递补。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出现职位空缺,可在替补人员中补充录用。
 
六、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双方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住房自行解决。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630747。
 
本公告对外发布在佛山市政府人才网(网址:www.fsrlzy.cn)及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为区委直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区委组织部归口管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社会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需求
 
本次招聘岗位2个,人数2名。具体需求详见《2024年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设置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人员为区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乐于奉献。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6月7日之后出生)。
 
(三)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8日-2024年6月21日。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依次编号排序后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qwdx@shunde.gov.cn。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电子版、签名扫描版各一份;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JPG格式,200KB以内);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本科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研究生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相关资历证明扫描件(如职称证明、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证明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提交后不可变更报考的岗位。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名失败的,应聘人员责任自负。我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有关事宜均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基本能力,试卷满分100分,合格60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初定时间:2024年6月29日,笔试地点以组织部网站公布为准。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公布。
 
(三)公布面试入围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公布。
 
(四)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安排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均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核查。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储备、研究能力、授课技巧、学习和工作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在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公布。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由我校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我校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有关事宜将在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公布并通过电话告知。
 
八、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并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校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咨询:0757-22362505。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
 
佛山市顺德区行政学校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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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公物仓仓储管理及安全员1名(实物仓以及电子仓)。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取得仓储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初级或以上)或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证或低压电工作业证),熟悉低压线路的维修与高压设备的操作与管理,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及应用软件操作技能。上述证书若为今年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先以合格成绩单报名,在正式录用前须取得并提供证书,否则不予录取。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上午8:30—6月5日16:00时。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及岗位所需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czjbgs@ss.gov.cn,邮件主题为“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时间以邮件显示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包括如下:
 
1.报名表(签名扫描件),并上传本人近期的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3.毕业证(扫描件);
 
4.资格证明、工作证明(扫描件)。如仓储管理员资格证(或成绩证明)、电工操作证(或成绩证明)、参保证明等;
 
5.其他材料(扫描件)。如获奖证书、工作成绩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考岗位要求,对报考者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电话或者短信等通知资格审核结果,初审合格的才可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必须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初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若报考人员违背上述承诺或累计2次缺考笔试,列入诚信黑名单。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包括面试和实践操作考核两部分。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实践操作考核。
 
1.入围实践操作考核人员。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践操作考核人员。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面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实践操作考核人员。
 
2.资格复审。实践操作考核前,招聘单位对入围实践操作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实践操作考核资格。入围实践操作考核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实践操作考核资格的,应当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实践操作考核组织。实践操作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实践操作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实践操作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实践操作考核成绩×5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实践操作考核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如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按照实践操作考核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实践操作考核成绩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谈。
 
六、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统一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现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并且,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递补人选应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研究决定。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佛山市三水财政局网站(http://www.ss.gov.cn/gzjg/ssqczj/)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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