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宣城宣州区招聘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老年学校队伍建设,根据市教体局、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4年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工作方案》(宣教秘职成〔2024〕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24年,我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计划招聘4名。
二、招聘期限及工作内容
聘用期为1年。主要面向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重点面向2024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
4. 服从招聘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
5. 身体健康;
6.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 现役军人;
4.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我区老年学校工作人员特设岗位人员招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7月1日至7月15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宣州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计划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点宣州区社区学院进行现场报名(宣城市区盛世华庭小区22栋楼下)。联系人:阮荣鑫,联系电话:13305633619
(二)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点负责审核报考者的资格条件,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面试。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和公示
7月28日前,报名点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完成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再择优递补,无递补的岗位自动取消。
(五)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人员,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老年教育法律法规、教学与管理方法、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六)签订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七)报到上岗
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生活补助
聘用人员在聘期间工作生活补助(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准,按年3万元标准确定。
五、工作管理
(一)日常管理
区教体局负责招聘人员日常管理与考核、户口、组织关系、档案关系等相关工作。老年学校工作人员聘用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迁至服务所在地;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人事档案由老年学校所在地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办理档案托管。聘用期满后,聘用期间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等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或人才服务代理机构管理。
(二)资金统筹
聘用人员工作生活补助所需经费在宣州区老年学校(大学)人均保障经费中统筹解决。
(三)激励保障
聘用人员在聘期间,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同类人员同等对待。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含合格)等次以上,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聘用期间按政策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为工龄。
宣州区教育体育局 宣州区委老干部局
宣州区财政局 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
2024年安徽宣城宣州区招聘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老年学校队伍建设,根据市教体局、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4年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工作方案》(宣教秘职成〔2024〕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24年,我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计划招聘4名。
二、招聘期限及工作内容
聘用期为1年。主要面向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重点面向2024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
4. 服从招聘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
5. 身体健康;
6.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 现役军人;
4.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我区老年学校工作人员特设岗位人员招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7月1日至7月15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宣州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计划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点宣州区社区学院进行现场报名(宣城市区盛世华庭小区22栋楼下)。联系人:阮荣鑫,联系电话:13305633619
(二)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点负责审核报考者的资格条件,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面试。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和公示
7月28日前,报名点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完成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再择优递补,无递补的岗位自动取消。
(五)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人员,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老年教育法律法规、教学与管理方法、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六)签订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七)报到上岗
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生活补助
聘用人员在聘期间工作生活补助(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准,按年3万元标准确定。
五、工作管理
(一)日常管理
区教体局负责招聘人员日常管理与考核、户口、组织关系、档案关系等相关工作。老年学校工作人员聘用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迁至服务所在地;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人事档案由老年学校所在地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办理档案托管。聘用期满后,聘用期间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等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或人才服务代理机构管理。
(二)资金统筹
聘用人员工作生活补助所需经费在宣州区老年学校(大学)人均保障经费中统筹解决。
(三)激励保障
聘用人员在聘期间,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同类人员同等对待。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含合格)等次以上,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聘用期间按政策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为工龄。
宣州区教育体育局 宣州区委老干部局
宣州区财政局 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
2024年安徽宣城宣州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52人公告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关于印发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2024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52名高层次人才(详见附件1:《2024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对于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专业适当放宽。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为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以后出生)符合宣城市教育人才分类E类以上层次的教育人才(见附件2),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引进信息
本次引进公告及后续有关环节信息通过宣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anzhou.gov.cn)招考专题——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栏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8:00至2024年5月13日17:00。
2.报名办法: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exapt.cn)进行报名,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3.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宣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4年5月14日17: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
4.考试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15日17: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缴费。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的标准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5.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考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5月17日17:00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本人为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持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人员为2024年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签名的报考承诺书(附件3),及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或证明原件;
8.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前往宣州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宣州区鳌峰东路178号政务中心北楼906室)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后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信息并认真阅读专业测试人员须知,并按要求参加专业测试;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所需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能证明本人学籍信息的材料,并现场填写“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一致,已修完全部课程且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承诺。
(四)专业测试
1.教师岗位(岗位代码:R2422-R2452)专业测试采取无生试讲方式进行(有关实施方案细则由区教体局制定并报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将于专业测试前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招考专题——2024高层次人才引进栏上公布)。
其他岗位(岗位代码:R2401-R2421)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
2.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区外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当参加某一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引进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体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3.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4.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5.因下列情形导致引进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引进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公示
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uanzhou.gov.cn)招考专题——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栏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引进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七)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履行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八)签订聘用合同
经审批后,用人单位须在15日内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确立人事关系。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迟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引进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引进单位负责人和引进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引进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公告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30条、第31条、第32条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引进人才享受政策
(一)引进人才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
(二)协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就业问题。引进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需在宣州区就学的,按照优先照顾、就近择优的原则予以安排。
(三)引进人才由区委组织部纳入人才库进行跟踪管理,经考核表现优秀的,符合职称评聘条件的优先评聘。
七、有关事宜
1.引进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本《公告》由区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
0563-3029803(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监督举报电话:
0563-302346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安徽宣城宣州区事业单位招聘14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4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9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月29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xuancheng.gov.cn)、宣州区人民政府网(www.xuanzhou.gov.cn)统一发布。后续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招考专题栏发布。
在2024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兵。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详见附件,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一)报名网站: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三)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由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4.报考人员报名后,3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3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6.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2024年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等5个类别(中小学教师类细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等6个小类)。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至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宣城市。
(三)成绩查询: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宣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成绩排名情况,供考生查询。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岗位的放宽到13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四)加分政策: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4月1日0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到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宣城市陵西路61号,联系电话:0563-3011705)申报加分事宜。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均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由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负责,具体时间、方式请关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专题栏发布的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定为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并网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参加专业测试。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除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公办幼儿园岗位采取试讲方式外,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当某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1.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合成前,先将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折算成绩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
2.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折算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合成确定后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折算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考试最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亦照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招考专题栏进行公示。其中,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中教师岗位考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63-3011705(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0563-3023256(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