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招用社区工作者88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促进社区建设,根据《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委办〔2018〕130号)规定,县委社会工作部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新昌县公开招用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24年新昌县公开招用社区工作者88名。具体岗位与数量等详见《2024年新昌县公开招用社区工作者计划表》(附件)。
 
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4年6月28日起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目查询。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
 
2.新昌县户籍人员(以2024年7月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要求为18到35周岁(1988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3日期间出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为18到40周岁(1983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3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上述人员中属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24年7月3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其他证书(证明)。
 
三、招用程序
 
本次招用工作包括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7 月3 日9:00—7月5日17:00。
 
初审时间:2024年7 月3 日9:00—7月6日12: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资格初审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统筹安排,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特别注意,在填报报考信息时现户籍所在地请明确至市、县;固定电话请填写11位手机号码,应聘人员必须真实填写高中以来的学习工作简历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资格证书获得情况。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7月20日9:3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本人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时间和科目:2024年7月20日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因岗位需要,设立笔试加分项。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初级职称的,笔试成绩加2分;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中级职称的,笔试成绩加4分;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高级职称的,笔试成绩加6分,职称等级加分取高值,不累加。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笔试总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xc.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招聘3名及以上按1:2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需提供纸质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含初级、中级、高级)者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持退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有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经验人员持街道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岗位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并不予发放面试通知单。由此产生的减员不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减员不递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将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由中共新昌县委社会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x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统筹分配至社区。
 
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社区专职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合同用工期间薪酬、福利待遇按现有专职社区工作者规定执行。
 
四、其他
 
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半年内有效(自总成绩公布之日起算)。若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以及已录用人员辞职的,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放弃递补机会或半年有效期内未获得递补机会的,递补资格自动失效。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按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xc.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新昌县委社会工作部0575-86623367。
 
本次招聘由新昌县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6034770。
 
 
中共新昌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招用编外人员公告

 

为满足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新委办〔2022〕69号)文件精神,县卫健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24年卫健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羽林分院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1名,岗位为驾驶员。
 
二、招用条件
 
(一)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24年7月2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中专及以上学历(包含高中),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2006年7月23日-1988年7月23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与招用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取得准驾车型C1及以上资格、5年及以上驾驶经验(驾龄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当年度驾驶周期扣分不超过6分;会开手动档、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三、招用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用工作包括报名、笔试、现场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招用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中心一楼报告厅(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时还需随带按规定填写的《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一寸免冠近照2张。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相关交通、安全法规及驾驶技能知识。
 
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现场技能测试
 
现场技能测试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汽车驾驶技术进行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不足5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现场技能测试的人员放弃现场技能测试的,不再替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现场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现场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名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现场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体检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县卫健局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办理招用
 
笔试、现场技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卫健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招用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允许招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卫健局核准同意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并在下次全县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咨询电话: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羽林分院86199686。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6日

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招用编外人员19人公告

 

为满足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新委办〔2022〕69号)文件精神,县卫健局决定组织开展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19名。具体招用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或于2024年7月16日起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查询。报名人数少于招用岗位人数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
 
二、招用条件
 
(1)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24年7月2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国内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要求除招聘计划“有关说明”栏中18周岁至30周岁(2006年7月23日-1993年7月23日)外,其他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2006年7月23日-1988年7月23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资格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中心一楼报告厅(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名时还需随带按规定填写的《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一寸免冠近照2张。
 
四、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1.笔试:医技辅助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非医技辅助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招用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体检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县卫健局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办理招用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由县卫健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招用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允许招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卫健局核准同意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并在下次全县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对招用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县卫健局咨询电话0575-80623375。
 
附件: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6日

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编外聘用人员55人公告

 

为满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用工实施办法(试行)》(新委办〔2013〕133号)文件精神,县人力社保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聘用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24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用编外聘用人员55名。具体招用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附件)或于2024年9月4日起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栏查询(http://www.zjxc.gov.cn/)。报名人数少于招用岗位人数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
 
二、招用条件
 
(1)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24年9月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国内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要求:新昌县礼泉小学水电工、新昌县拔茅中学电工、新昌县鼓山小学水电工、新昌县城北幼儿园水电工、消控员、新昌县南星幼儿园电工、消控员、新昌县鼓山中学水电工、新昌县南岩小学水电工、新昌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公路养护工、新昌县人民法院消防控制员岗位为18周岁至40周岁(2006年9月4日-1983年9月4日);其他岗位为18周岁至35周岁(2006年9月4日-1988年9月4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具备与招用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取得证书、相关工作经历年限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其中,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计算到2024年9月4日止。
 
三、招用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用工作包括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招用等程序。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9:00—9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6日9:00—9月12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资格初审由招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24日9:00—9月28日11:30。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本人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笔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时间和科目为:9月28日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用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计划数1:3比例(招用3名及以上按1:2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由各招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证明需2024年9月4日以后出具)及社保缴纳凭证,工作经历计算到2024年9月4日止。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应聘面向退役军人岗位的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因应聘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体检、考察
 
1、面试: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各主管部门(招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办理招用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不同岗位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招用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允许招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并在下次招用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对招用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2024年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中提供的相应单位的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县人力社保局86235558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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