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邢台市第六医院(邢台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42人公告

  
 
  根据医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等条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信息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1.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它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详见附件);
 
  2.涉及年龄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2日(报名首日);
 
  3.岗位条件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2024年7月底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学位的除外);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执行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7月1日在医院官网(http://www.xtsjsbyy.com)和邢台人才网 (https://rsj.xingtai.gov.cn/xtrcw/)及医院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2日8:00至2024年7月8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51chengcai.cn
 
  2.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网上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考生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上交费时间:2024年7月2日8:00—7月9日17:00。交费成功后,请务必返回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医院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三)考试
 
  001-002岗位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实操技能考试三部分;其他岗位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命题、阅卷、评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机构负责。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医学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笔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依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查询、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51chengcai.cn)查询,资格复审时间在报名系统另行通知,同时下载《资格复审表》(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资格复审当天需现场提交此表)。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学信网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发现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51chengcai.cn)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对应聘者的职业素养、适岗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打分方式采取“平均分”计算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4.总成绩确定
 
  001-002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实操技能×20%,保留两位小数。
 
  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2.烈士子女或配偶;3.学历、学位较高者;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考察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公示、聘用
 
  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网站(http://www.xtsjsbyy.com)和报名网站(http://www.51chengcai.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内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反映问题属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复审、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人员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本岗位招聘计划内及时按招聘程序递补。
 
  对拟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一经发现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纪委监委机关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相关重要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及时发布。
 
  网站技术电话(工作时间):0311-86995286
 
  报考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319-5273121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0319-5273122
 
 
 
 
  邢台市第六医院
 
  2024年7月1日

2024年河北邢台市中心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5人公告

  
 
  根据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5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察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各类证书、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中心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2.岗位信息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3.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31日通过邢台市中心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站:http://110.249.194.101:82/。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13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算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合为一科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应聘研究生岗位的人员,符合报名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如果合格人数较多,超过计划招聘人数与合格人选1:5的比例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含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邢台市中心医院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各层次毕业证与学位证、报到证、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各类资格证件,各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邢台市中心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复审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年度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含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报名网站。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面试现场或未参加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
 
  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考试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
 
  4.每组面试考官7名,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面试考官从面试专家评委库抽取。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招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及就业困难人员等。如无以上情况人员或情况相同人员,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邢台市中心医院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院纪委对体检过程予以监督。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邢台市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邢台市中心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规定,医院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参照正式在编人员执行,个别岗位略有差异,具体内容可咨询医院人事科。医院负责缴纳“五险”“一金”单位部分,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九)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院纪委全程参与公开选聘工作,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笔(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319-2206182(邢台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9-2206011(邢台市中心医院监察室)
 
 
 
  邢台市中心医院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河北邢台市第九医院/巨鹿县医院招聘53人公告

  
 
  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县编办批复意见,结合巨鹿县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巨鹿县医院工作需要,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别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均为备案制类人员。共计53名:其中医疗专业29名、医技专业11名、护理专业10名、其他专业3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巨鹿县医院报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及县编办审批,由巨鹿县医院自主组织招聘,根据报名情况及岗位需求采取选聘加统一招聘方式进行:凡报名考生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学位)、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学专业人员、手麻科及病理科人员均采用选聘方式进行;其他考生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的招聘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3.年龄在18-35周岁(1989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中级及以上医师可放宽至45周岁。
 
  4.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国家基层服务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
 
  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巨鹿户籍或服务地在巨鹿地区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均含2024年服务期满)人员。对于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或正式参加工作后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6.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仅指所设专业。
 
  8.学历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他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类别的,且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三)不得应聘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报名方式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s://rpta.cn/
 
  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 至 2024年9月15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9月3日 至 2024年9月16日17:00
 
  2.咨询电话:
 
  办公电话:0319—4321808 刘老师:18003192199
 
  杜老师:18003192637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
 
  (1)考生网上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考生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有弄虚作假的、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
 
  (5)报名缴费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后方可完成报名。
 
  (6)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报名网站、邢台市第九医院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需求及具体报名情况采取选聘加统一招聘两种方式。
 
  (一)选聘方式
 
  1.学历及专业:报名考生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学位)、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学专业人员、手麻科医师及病理科医师等高学历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员均采用选聘方式进行。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面试成绩在报名网址(http://rpta.cn)、邢台市第九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最终结果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面试地点:巨鹿县健康东路163号巨鹿县医院。
 
  3.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第九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按总成绩递补。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统一招聘方式
 
  1.理论考试
 
  (1)理论考试采取笔试方式,开考比例原则上2: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也可将剩余岗位数调整到同单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大或岗位性质相近的岗位。
 
  考试内容为医学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根据实际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数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2)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在报名网址(http://rpta.cn)、邢台市第九医院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需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按照1.5:1的比例确定,末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低于1.5:1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邢台市第九医院微信公众号的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执业证或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其他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函原件和复印件;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其空缺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随时关注报名网址及邢台市第九医院微信公众号。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应变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等。
 
  (3)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4)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面试成绩在报名网址、邢台市第九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4.专业技能操作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专业内容设定专业技能操作环节。
 
  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理论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成绩×30%。
 
  总成绩汇总排名:按理论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4:3:3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各岗位分别排名。录用计划末位出现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以上情况均相同,以再次面试成绩确定。
 
  5.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根据各岗位要求,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延递补。
 
  6.公示
 
  对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报党委会审议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第九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7.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按总成绩递补。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七、监督
 
  招聘工作邀请县纪律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附件:《邢台市第九医院/巨鹿县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
 
 
  备注:
 
  1.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应聘人员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往届本科学历(学位)临床医学专业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需具有医师执业证、自毕业起至今未脱离临床工作(提供相关证明)。

2024年河北邢台市中心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5人公告

  
 
  根据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5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察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各类证书、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中心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2.岗位信息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3.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31日通过邢台市中心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站:http://110.249.194.101:82/。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13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算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合为一科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应聘研究生岗位的人员,符合报名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如果合格人数较多,超过计划招聘人数与合格人选1:5的比例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含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邢台市中心医院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各层次毕业证与学位证、报到证、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各类资格证件,各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邢台市中心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复审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年度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含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报名网站。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面试现场或未参加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
 
  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考试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
 
  4.每组面试考官7名,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面试考官从面试专家评委库抽取。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招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及就业困难人员等。如无以上情况人员或情况相同人员,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邢台市中心医院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院纪委对体检过程予以监督。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邢台市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邢台市中心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规定,医院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参照正式在编人员执行,个别岗位略有差异,具体内容可咨询医院人事科。医院负责缴纳“五险”“一金”单位部分,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九)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院纪委全程参与公开选聘工作,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笔(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319-2206182(邢台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9-2206011(邢台市中心医院监察室)
 
 
 
  邢台市中心医院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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