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保定市竞秀区招聘社区工作者80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竞秀区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社区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保定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推进方案〉的通知》(保组字〔2021〕25号)、《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竞秀区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社区工作者,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社区工作者招聘全部面向社会,招聘人数共8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以下《2024年竞秀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二、公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主要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网上公示聘用结果等招考流程进行。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8日至2006年7月8日期间出生)。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1、受过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有机关正在立案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尚在处分期的;
2、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参与蛊惑群众上访或本人无理上访的;
4、本人及配偶、子女参加过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管理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
1、 2024年7月8日至7月16日通过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官网和报名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 报名网站: http://www.shouliecn.com/。
3、 提示:请报名者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此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将以《公告》方式在报名网站发布,因考生未能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后续各环节公告,所产生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7月16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www.shouliecn.com/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16: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18:00时,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9:00时。考务费200元。
3、报名需提交并上传以下电子版证明资料(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对应格式原件的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户口簿(包括首页和本人页);
(4)应聘社区工作者C岗的考生需提供党员证明信(指党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证明人签字留电话,上级党委加盖公章)。
4、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应聘者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此公告,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者必须履行《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网站招聘公告附件查看),应聘者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请规范填写和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并成功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应聘者登录报名网站注册账号,通过登录账号进入报名系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审核驳回”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工作人员根据修改后信息进行再次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将不具备应聘资格。
(5)应聘者务必牢记自己的注册账号和密码、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个人账号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社区工作相关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后续考试各环节。
(二)资格复审。
1、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2的比例(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若出现并列,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报考者需本人前往现场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报名材料原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考生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户口簿(包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应聘社区工作者C岗的考生需提供党员证明信(指党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证明人签字留电话,上级党委加盖公章)。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进入面试,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伪造证件或材料、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及后续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本岗位考生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
5、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考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现场只报自己的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予聘用。面试评委7名,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张贴公布。
3、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考察考核
1、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招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行承担。
2、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岗位面试组别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较高者,中共党员者。
3、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治考察考核对象,考察考核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4、考察考核后出现岗位有空缺的情况,经竞秀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从其他报考岗位考生中调剂。
七、公示
1、体检、考察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取消招聘资格者,按照取消考生应聘岗位所在面试组别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八、聘用及管理
按照“区聘街管社区用”的方式,聘用后将分配到竞秀区各街道、社区,由街道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聘期待遇
聘用人员由竞秀区社会工作部统一管理,薪酬标准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执行。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班或培训班。任何假借招聘组织方名义组织的考试辅导、培训或其他任何组织、个人假借招聘包过等名义收取考生费用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会进行电话通知),并请在报名成功后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各环节通知,避免错过,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因考生未能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后续通知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3、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在资格复审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凡考生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报到等情形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伪造学历和工作经验、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15369295563 / 16613086058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保定市竞秀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2024年河北保定市竞秀区选聘高层次教师14人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专业化教师加入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的若干措施》(冀人社字〔2023〕178号)和《关于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保办〔2023〕12号)等文件,经竞秀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6所部属师范类院校择优公开选聘2024届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14名到我区工作。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和原则
(一)选聘方式
采取校园选聘、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选聘范围
部属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4届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三)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中学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五)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条件。
四、选聘岗位
选聘高中、初中教师,共14人。具体选聘岗位见《2024年保定市竞秀区选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本次选聘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需缴纳费用。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应聘资料发至选聘邮箱(jxqzp_xp@163.com),邮箱标题以“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应聘岗位”命名,报名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16日。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实习简历及任教年级、获奖情况、联系方式等;以“姓名+个人简历”命名;
2.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证件扫描件;以“姓名+证明材料”命名;
3.《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公开选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姓名+报名表”命名。
(二)资格审核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选聘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面试及后续资格。
(三)面试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每组评委7人。评委由教育部门、选聘学校选派专业人员担任。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面试时间10分钟。应聘人员按报考岗位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选一课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讲授的逻辑性、板书内容层次、教学举止形态、教学语言表达、普通话标准程度、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及心理素质等。评委老师根据面试情况当场打分,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按照岗位依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高的、年龄小的。
(四)体检
对拟选聘对象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初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最终确定出拟聘人员,并在竞秀区教育和体育局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安置
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情况统筹分配,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2024年暑假开学后,拟聘用人员到岗,办理增人、入编等手续,纳入全额事业教师编制。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约定服务期限5年,服务期内不能调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二)其他事宜
1.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 报名咨询电话:0312-3089121(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点半至11点半;下午2点半至5点半)
附件:
2024年8月9日
2024年河北保定市竞秀区事业单位选聘返乡体育冠军10人公告
为实现竞秀区体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进一步选拔有潜力有发展的运动员组建区级运动队,为我市输送更多高水平后备人才,保定市竞秀区决定择优公开选聘返乡体育冠军10名。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用公开选聘的招聘方式。
二、选聘对象
(一)获得奥运会、世锦赛、亚运会、全运会冠军的退役运动员;
(二)保定市(县、区)户籍或曾经在竞秀区有过学习经历的全国比赛(成人)冠军(全国冠军赛、全国锦标赛或同级别赛事)或获集体项目省级及以上比赛(成人)冠军的退役运动员;
(三)夫妻双方同为获得冠军的退役运动员,其中一人满足上述第一条或第二条要求的(含已在竞秀区任职的返乡体育冠军),其配偶可不受第二条中户籍和竞秀区学习经历的限制。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事业单位教育教学工作;
(五)年龄在18--40周岁(1983年7月22日至2006年7月22日);
(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冠军资格以证书和成绩册为准,学习经历以竞秀区学校的毕业证书或学校开具的证明为准。
本次选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在往年返乡冠军选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四、选聘岗位
选聘返乡体育冠军共10人。选聘单位、数量和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竞秀区公开选聘体育冠军报名表》;
(2)竞秀区学校的毕业证书或曾在竞秀区上学的证明(任课教师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证明中注明在本校就读的时段);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能够证明获得冠军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书、成绩册);
(5)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证明,原始学历为专科的,需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证明;
(6)以配偶身份报名选聘的,需提供结婚证。
2.报名时间及地点
7月29日至8月2日在保定市竞秀区隆兴西路2017号(河北省新华第一印刷责任有限公司院内)竞秀区教育和体育局二楼体教融合发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
(2)由保定市竞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竞秀区区教育和体育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选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列入拟聘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单数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赛事级别高的,田径、排球、篮球三大项目的,学历高的,年龄小的。
3.面试完当天告知应聘人员面试结果。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对拟选聘对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四)考核
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最终确定出拟聘人员,并在竞秀区教体局公众号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安置
拟聘用人员到岗,办理增人、增资、入编等手续,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3.选聘工作全程在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其他事宜
1.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考察考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 政策咨询电话:0312-3016007
咨询时间:上午8点半至11点半;下午2点半至5点半
附件:
竞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
2024年河北保定市高新区事业单位选聘15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关于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保办〔2023〕12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学历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C}二、{C}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资格准入、公开招聘、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
三、选聘岗位和数量
选聘岗位共7个,选聘单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及重点学科、部分知名科研院所、部分财经类和政法类院校(附件2),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本科阶段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民办、专接本、专升本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30日至2006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7.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适时发布公告。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当报名人数与招聘总数比例超过1:20时,则相应增加笔试环节。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网上报名统一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00至8月11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12:00,报名网址为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rsj.baoding.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市人社局负责报名网站保障及技术咨询。
3.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进行网上初审。资格条件有关问题拨打咨询电话(见附件1)。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
1.报名准备。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注册账号。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填报信息。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通过初审。本次选聘不需缴纳费用,网上“审核通过”即为完成报名。
(二)资格复审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凡网上报名并通过审核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负责,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8月14日8:50至11:50,下午14:30至17:00。地点:高新区管委会主楼三楼309会议室(高新区创业路118号高新区管委会院内)。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考生应按要求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提供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学信网证明及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审核;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3.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合格者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
{C}(三){C}面试
1.本次选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时间为2024年8月18日。资格复审通过后,会告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场次。如报名人数与招聘总数比例超过1:20时,面试时间相应延迟,考生须随时关注报考网站。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根据最终应聘人数,确定组建面试评委会数量,每个评委会由7名评委组成,面试评委从异地选派。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5.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高的、年龄小的。
6.面试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核、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拟聘人员在保定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项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报名资格条件问题拨打高新区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312-3327733,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社局技术咨询电话:0312-5037344。
2.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参照《有关重点高校名单》(附件2)。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重要时间、地点节点,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选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考核的,后果自负。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