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4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2024年市卫健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七)应聘医疗岗位人员,需取得医师资格证(2023、2024年本科毕业生、2024年八年制毕业生除外),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其他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必须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证。
 
  (八)2014年及以后专业型研究生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培训基地盖章的省级卫健部门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九)国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十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1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9:00—7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6日11:00—7月19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下同)考试鉴定专栏,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6日9:30—7月19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工作时间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笔试开考比例按照1:3设定。博士研究生岗位、急需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报名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招聘单位和潍坊市卫健委网站予以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6日11:00—7月1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4.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官方网站另行通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
 
  四、心理素质测评与现场资格审查
 
  (一)心理素质测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前,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环节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素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签字的《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
 
  2.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面上);
 
  3.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
 
  4.职称资格证书(有职称要求的岗位提供);
 
  5.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
 
  6.工作经历证明(有明确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
 
  7.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和已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交原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对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经医院同意,最迟应当在体检前提供);
 
  10.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好,并用透明文件袋装好,写明姓名、电话、报考岗位)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在任何环节因提交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次70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心理素质测评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官方网站通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博士研究生岗位、急需紧缺岗位,考试采取面试(面谈交流、专家评议)方式,免笔试;其他岗位招聘,考试均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1. 笔试。笔试只考一科,采取人机对话或纸笔考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专业不同分设考试科目。主要考察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试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及成绩在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查询。
 
  2.面试。博士研究生岗位和急需紧缺岗位采取面谈交流、专家评议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行为表现等。其他考生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情景模拟及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在现场公布。
 
  面试通知及有关要求将在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3.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博士研究生岗位和急需紧缺岗位按照面试成绩排名。
 
  其他考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对面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排名。
 
  六、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体检。招聘单位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应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由医院研究决定,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均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等规定落实有关保障待遇。符合条件的享受《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和《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 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待遇。
 
  九、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将对其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解释。
 
  有关网站和联系电话:
 
  1.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官方网站和咨询电话:
 
  https://wfjsws.com/
 
  0536-7620358
 
  2.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wsjkw.weifang.gov.cn
 
  3.监督电话:0536-8090329
 
  请在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7月8日


2024年山东潍坊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招聘14人简章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决定为潍坊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4年潍坊市教育局所属教育科学研究院、潍坊七中、潍坊行知中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人,潍坊商校招聘控制总量人员3人。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潍坊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过硬,无违纪违法情形;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要求(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12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审核参照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报考人员所学课程实施;
 
  4.专业技术类别初级岗位等级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专业技术类别中级岗位等级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教师资格要求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须在公示聘用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应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6.具有学科教学经历要求的岗位,须为从事一线教学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非学科教学、单纯社团兴趣小组等不视为学科教学经历;
 
  7.在职人员报考的,报名时须提交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同意报考证明须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印鉴。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8月14日18: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12日11:00—8月15日11:00。
 
  报名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下同)考试鉴定专栏,选择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目,找到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12日11:00—8月15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核反馈信息,个人未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12日11:00—8月15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报名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减免考务费有关程序办理,请本人联系报考学校办理。
 
  4.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8月17日9:00—8月1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供考试使用。
 
  5.有关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2)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潍坊教育信息港(http://jyj.weifang.gov.cn/)予以公布。
 
  (3)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请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密切关注有关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4)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经本人签字、签守承诺确认的《潍坊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3.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三证同时收取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同底版2寸照片2张(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4.教学经历证明原件,对任教学段学科、一线教学工作年限(未实际实施学科教学的时间不认定为教学年限)等作出说明,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
 
  5.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同意报考证明须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印鉴。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交的上述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面试结束后,潍坊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0%: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履职所需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技能水平等。教师岗位重点是招聘岗位对应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学科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内容。
 
  笔试分数线: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综合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面试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三天的17时,面试人选不能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2时。
 
  面试主要通过试讲、讲解、答辩等形式分类实施。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通过试讲、答辩等方式,分类、分学科(专业)组织实施,考察教育教学素养、能力及潜质等。非教师岗位面试,以基于问题解决的讲解、答辩等方式实施,重点测评应聘者的理论水平、岗位适应能力,考察应聘者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
 
  试讲(讲解)10分钟,答辩5分钟,分别独立计时。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作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在本场考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统一宣布面试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公开招聘有关网站。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前置查询。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按规定按权限实施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过程中,在职工作人员工作单位不同意考察和调动工作的,取消考察资格,按程序递补。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公开招聘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异议的,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岗位,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实施。
 
  四、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潍坊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学校咨询电话见《2024年潍坊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监督电话0536-8096369,招聘网站网址:http://jyj.weifang.gov.cn/。
 
  附件:
 
 
 
  潍坊市教育局
 
  2024年8月5日

2024年山东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高校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2024年高校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8月5日。
 
  二、招聘岗位
 
  2024年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9:00—8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5日11:00—8月8日11:00
 
  应聘人员通过登录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官方网站(https://www.wfsghy.com/)“人才招聘”栏发布的报名系统链接,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8月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上传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2024年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附本人近期正面无美颜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
 
  2.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或本科及以上学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注册师证等。
 
  5.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和获得的荣誉奖励。
 
  6.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
 
  7.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和已参加工作的人员提交原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对出具报考证明有困难的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最迟在面试成绩公布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
 
  8.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规划设计项目需提供项目合同、成果文本、单位证明(附件6)。
 
  (2)规划设计成果奖需提供获奖文件。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5日11:00—8月8日11:00
 
  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初审通过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官方网站(https://www.wfsghy.com/)报名系统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在网站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5日11:00—8月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官方网站(https://www.wfsghy.com/)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8月14日11:00--2024年8月17日9:30登录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官方网站(https://www.wfsghy.com/)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四)招聘计划核减
 
  报名结束后,对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达不到面试比例(详见附件1)的招聘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聘用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官方网站(https://www.wfsghy.com/)公布。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按照本次招聘岗位特点进行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城乡规划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网站(https://www.wfsghy.com/)统一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即网上报名时上传的PDF格式文档材料的原件),现场资格审核通过方可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签字的《2024年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师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工作合同、社保参保证明及现(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5.同意报考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提交原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同意报考证明须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印鉴。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面试成绩公布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不能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6.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材料,包括规定数量条件的规划设计项目的合同、成果文本、单位证明原件,规定数量级别的城乡规划设计成果奖获奖文件复印件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交的上述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三)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面试比例(详见附件1)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核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为主的综合方式举行,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作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0%、6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规定,面试费每人每场次70元。
 
  五、考察和体检
 
  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提出聘用意见,经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同意后,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关于优化市属相关科研机构管理运行机制的若干措施》(潍编办〔2023〕41号)规定,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登记为事业法人,不定行政级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行,自主对业务范围、内设机构、内部分配进行调整,报主管部门备案;属科研机构类、自收自支、不纳入编制管理的新型事业单位。新进编制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八、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36-8521000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6-8521207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官方网站:https://www.wfsghy.com/
 
  附件: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山东潍坊市奎文区招聘事业编教师16人简章

  
 
  根据奎文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6名(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六)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不含高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一致;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六)已在奎文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通过考试确定人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9月1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在“服务大厅—考试鉴定—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目找到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照片。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4年9月11日10:00—9月14日11:00。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查询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名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缴费时间:2024年9月11日10:00—9月14日16:00。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计80元。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9月19日9:00—9月21日9:30。
 
  缴费成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供考试使用。
 
  报名结束后,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二)笔试
 
  笔试在2024年9月21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分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其中,教育理论知识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
 
  笔试结束后,按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排序。对达到基本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名次,按招聘计划数相应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相应比例详见附件《潍坊市奎文区2024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汇总表 》)。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人员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2张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普通话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报考的,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可不再提供学信网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还须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考察体检
 
  对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面试成绩再相同的,通过组织加试的方式确定。
 
  根据总成绩名次和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对进入范围人员进行考察,了解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体检对象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和体检具体安排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关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报到后,由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区内学校工作,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列入正式事业编制。
 
  (二)教师聘用后实行服务期制度,按照《奎文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宜
 
  (一)咨询电话:0536-6036067。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拨打。
 
  (二)监督电话:0536-6036012,0536-6026858。
 
  (三)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kuiwen.gov.cn(通知公告栏目)。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奎文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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