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宿州灵璧县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210人公告

 

为解决城区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部分教师补充到城区中小学任教。现将2024年灵璧县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选调岗位
 
本次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计划210名(具体学科岗位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
 
灵璧县域内(不含城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灵西中心学校、虞姬中心学校、范桥学校、东风学校不纳入城区学校范围);县域外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40周岁以下指1983年7月8日之后出生),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学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生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获得高级职称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45周岁以下指1978年7月8日之后出生);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不满三年的,以实际工作年度为准,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除外),师德师风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试用期未满或其他原因延迟转正的,服务期未满的;
 
2.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不正常履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8日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ngbi.gov.cn/)公开发布选调公告。本次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在选调工作实施期间主动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现场报名
 
1、申请报名
 
(1)各镇中小学教师到编制所在学校提交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8:00—7月1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在编制所在的学校(小学到所属镇中心学校);
 
(2)在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的情况下,学校综合学科、师德、工作表现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经学校选调资格审核小组研究确定报名人选;
 
(3)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2024年灵璧县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有审核人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盖学校公章)。
 
2、学校上报时间及地点
 
(1)上报时间
 
报名相关材料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学校指派专人统一报送(附件2、3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时间:2024年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县域外在编在岗教师,持《报名资格审查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岗位所需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2)上报地点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三)资格初审
 
按照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凡与报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网上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灵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lingbi.pzhl.net/),申请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9:00—7月25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五)网上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对照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审查。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在选调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六)报名确认
 
报名者可于2024年7月26日16:30前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7月26日17:00前随时登录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用45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数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2024年7月27日公布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已成功缴费且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28日上午8:00—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改报岗位审核未通过或放弃改报的,后期按照规定办理退费。
 
报考者应于2024年8月1日—8月2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八)专业测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确定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报考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则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音体美教师无生上课包含才艺展示),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20%+专业测试成绩*8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选调计划数1:1等额确定选调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则依次以报名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十)资格终审和公示
 
县人社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后,按照规定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ngbi.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没有问题的,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选调人员,由县教体局报县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编制调整、聘用、工资转移等相关手续。
 
选调人员实行聘用制。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调入学校有相应空缺岗位,原聘岗位等级不变;如调入学校无空缺岗位,按调入学校空缺岗位聘用。
 
六、纪律要求
 
1.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报考者,一经发现,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且五年内不予报名教师选调,不得申请调整岗位、不得评优评先,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选调工作在2024年灵璧县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在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7-6021161(灵璧县人社局事业股)
 
0557-6022981(灵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7-6022500(灵璧县教育体育局党风廉政办公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024年灵璧县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8日
 
 
 

2024年安徽宿州灵璧县尹集镇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招录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充实基层乡村振兴队伍,经尹集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录解阁村、尹北村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各1名,共计2名。
 
二、公开招录的原则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各种办公软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招录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复员退伍军人,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长期驻村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录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招录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31日-8月2日在尹集镇政务公开网、先锋网和镇信息公开栏发布公开招录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公告。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拨打咨询电话与招录单位联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月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尹集镇人民政府院内乡村振兴工作站。
 
3.报名须知:本次公开招录采用报考者个人自愿参与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报名时,按照要求填写《尹集镇2024年公开招聘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可到现场取表填写),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等。每位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政策解读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政策类知识、常识性知识和对镇村基本情况的了解等相关知识。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参加面试。
 
2.机试。机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本次考试设置机试环节,考察报名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水平。
 
3.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机试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2:1,不足规定比例按照实有人数为准。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机试的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4.成绩合成。笔试、机试、面试成绩按4:3:3比例合成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机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合成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分数排序;若笔试成绩分数也相同的,则以笔试“主观题”得分确定排序。
 
(四)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定额确定。因考察不符合要求导致拟招录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考察。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还将核实需要相关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结果。考察对象所在村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报考者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拟招录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时间不超过6个月。
 
咨询电话:0557-6703225、17334562650
 
监督与举报电话:0557-6745110
 
五、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岗位管理
 
1.人员培训。对正式录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经技能测试合格后,安排到张集村担任乡村振兴专职人员。
 
2.管理使用。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聘用合同签订按照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村级与招录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到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聘期内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一般不得继续使用。聘期内优秀的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可纳入村“两委”干部推荐使用。
 
(二)工资待遇
 
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酬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组成,绩效报酬根据年终工作绩效考核确定,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基本工资按照县级标准执行。工资及相关待遇由县级财政列入预算足额保障。
 
中共尹集镇委员会
 
尹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
 

附件:2024年尹集镇公开招录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024年安徽宿州灵璧县尹集镇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招录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充实基层乡村振兴队伍,经尹集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录解阁村、尹北村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各1名,共计2名。
 
二、公开招录的原则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各种办公软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招录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复员退伍军人,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长期驻村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录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招录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31日-8月2日在尹集镇政务公开网、先锋网和镇信息公开栏发布公开招录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公告。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拨打咨询电话与招录单位联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月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尹集镇人民政府院内乡村振兴工作站。
 
3.报名须知:本次公开招录采用报考者个人自愿参与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报名时,按照要求填写《尹集镇2024年公开招聘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可到现场取表填写),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等。每位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政策解读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政策类知识、常识性知识和对镇村基本情况的了解等相关知识。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参加面试。
 
2.机试。机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本次考试设置机试环节,考察报名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水平。
 
3.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机试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2:1,不足规定比例按照实有人数为准。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机试的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4.成绩合成。笔试、机试、面试成绩按4:3:3比例合成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机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合成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分数排序;若笔试成绩分数也相同的,则以笔试“主观题”得分确定排序。
 
(四)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定额确定。因考察不符合要求导致拟招录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考察。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还将核实需要相关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结果。考察对象所在村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报考者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拟招录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时间不超过6个月。
 
咨询电话:0557-6703225、17334562650
 
监督与举报电话:0557-6745110
 
五、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岗位管理
 
1.人员培训。对正式录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经技能测试合格后,安排到张集村担任乡村振兴专职人员。
 
2.管理使用。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聘用合同签订按照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村级与招录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到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聘期内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一般不得继续使用。聘期内优秀的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可纳入村“两委”干部推荐使用。
 
(二)工资待遇
 
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酬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组成,绩效报酬根据年终工作绩效考核确定,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基本工资按照县级标准执行。工资及相关待遇由县级财政列入预算足额保障。
 
中共尹集镇委员会
 
尹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
 

附件:2024年尹集镇公开招录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024年安徽宿州灵璧县尹集镇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招录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充实基层乡村振兴队伍,经尹集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录解阁村、尹北村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各1名,共计2名。
 
二、公开招录的原则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各种办公软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招录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复员退伍军人,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长期驻村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录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招录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31日-8月2日在尹集镇政务公开网、先锋网和镇信息公开栏发布公开招录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公告。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拨打咨询电话与招录单位联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月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尹集镇人民政府院内乡村振兴工作站。
 
3.报名须知:本次公开招录采用报考者个人自愿参与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报名时,按照要求填写《尹集镇2024年公开招聘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可到现场取表填写),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等。每位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政策解读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政策类知识、常识性知识和对镇村基本情况的了解等相关知识。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参加面试。
 
2.机试。机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本次考试设置机试环节,考察报名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水平。
 
3.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机试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2:1,不足规定比例按照实有人数为准。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机试的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4.成绩合成。笔试、机试、面试成绩按4:3:3比例合成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机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合成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分数排序;若笔试成绩分数也相同的,则以笔试“主观题”得分确定排序。
 
(四)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定额确定。因考察不符合要求导致拟招录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考察。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还将核实需要相关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结果。考察对象所在村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报考者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拟招录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时间不超过6个月。
 
咨询电话:0557-6703225、17334562650
 
监督与举报电话:0557-6745110
 
五、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岗位管理
 
1.人员培训。对正式录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经技能测试合格后,安排到张集村担任乡村振兴专职人员。
 
2.管理使用。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聘用合同签订按照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村级与招录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到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聘期内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一般不得继续使用。聘期内优秀的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可纳入村“两委”干部推荐使用。
 
(二)工资待遇
 
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酬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组成,绩效报酬根据年终工作绩效考核确定,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基本工资按照县级标准执行。工资及相关待遇由县级财政列入预算足额保障。
 
中共尹集镇委员会
 
尹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
 

附件:2024年尹集镇公开招录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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