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无锡市锡山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16人公告

  
 
  根据省卫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精神和《锡山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锡卫健〔2024〕19号)规定,现将2024年锡山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本次招聘仅面向被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健委纳入“锡山区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招生计划、符合《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符合《锡山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锡卫健〔2024〕19号)规定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予报考。
 
  二、招聘岗位
 
  按照有关文件核准,2024年定向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编制数按照实际毕业人数的80%确定,招聘16名编内工作人员。未能进编人员按照《锡山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规定纳入编外管理。
 
  三、报名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9:00--16:00,报名地址:锡山区安镇街道东兴路158号锡山区公共卫生中心1号楼613会议室,报名咨询电话:0510-88227013。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习期间成绩单、与锡山区卫生健康委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述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2024年锡山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发放准考证。
 
  本次定向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试成绩弄虚作假的,在招聘录用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资格等。
 
  五、考试
 
  定向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者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水笔及2B铅笔、橡皮等文具。笔试总分100分,5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但不予进编。
 
  2.面试:面试时间定于笔试当天下午,面试地点在笔试结束后现场告知。应聘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抽签序号依次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编。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进编。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同分,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以上人员满足招聘岗位条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编。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名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根据《锡山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有关规定进行岗位选择和安排。
 
  2.编内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在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2.定向生一经决定聘用后,出现违约情形的,按省规定和聘用合同约定作出相应处理。
 
  3.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和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自负。
 
  4.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6年(含规培时间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八、诚信管理
 
  按照《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规定,对于发生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我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考试。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锡山区人社局0510-88214281、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8217009。
 
  本公告由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

2024年江苏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推动财会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无锡市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公开选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选聘范围
 
  无锡市各市(县)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聘岗位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
 
  (四)财务财会类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五)取得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六)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在合格及以上。
 
  (七)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 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4. 新聘用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5. 具有应当实行回避情形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 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5日(周日)9:00至11:30、14:00至17:00;
 
  报名地点:无锡市梁溪区石皮路9号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501室。
 
  报名材料:
 
  第一类:报名表
 
  《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下载填写后A4正反打印并亲笔签名);
 
  第二类: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二代);
 
  (2)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续聘及岗位变更合同);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类: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提供)
 
  荣誉证书。
 
  2. 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由选聘单位将资格审核结果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3. 注意事项:
 
  如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通知现工作单位。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始终,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应聘对象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确定面试人选
 
  若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为1人的,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3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大于3人的,开展适岗性评价,按照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适岗性评价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是否进入面试的情况由选聘单位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联想能力、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是否进入体检的情况由选聘单位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前,应聘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公开选聘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作放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通过后,参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选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取消选聘资格。对选聘过程中违反人事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监督电话:0510-81822198。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0-82798699(限工作日)。
 
  八、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无锡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江苏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190人公告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促进队伍正规化发展,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计划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90名(限男性),驾驶员岗位、水域救援专业岗位的优先。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结合《无锡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高中同等学力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18至30周岁(出生时间为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驾驶员岗位可放宽到35周岁(出生时间1989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
 
  3.驾驶员需持准驾B2类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4.水域救援专业岗位需具备游泳技能;
 
  5.身高165厘米以上;
 
  6.符合征兵政治考核工作基本要求,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优先条件:(1)工作期满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2)退役军人;(3)地方职业学校消防专业毕业生;(4)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等。(5)水域救援专业岗位持游泳运动员等级证、救援员证、冲锋舟驾驶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优先。持海事部门颁发的船员证、船舶驾驶员证、船长证、轮机员证、轮机长证同等条件下优先。
 
  (十一)急需岗位及具有专业特长人员可视情放宽招录条件,由支队专职队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支队首长批准后,可优先录用。
 
  三、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8日9:00—9月4日12:00(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4日12: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法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wxxfzzd@aliyun.com,邮件标题需以:“姓名+专职队员报名+报名岗位名称”(详见附件1)命名,报名材料均以电子版(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形式)发送,且保留原件和复印件以便后期查验。
 
  2.报名人员也可携带纸质版报名材料(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到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无锡市经开区太湖新城梁南路9号)岗亭旁招录办公室,现场报名。
 
  3.只接受本人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报名。
 
  4.咨询电话:0510-6878801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半,下午两点至五点)
 
  5.所有报名人员请加QQ群:819570492。后期所有通知将以群通知为主。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电子版填写,附1寸彩色免冠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学历验证材料。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点击“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其他证明材料:驾驶员提供准驾B2类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根据个人情况提供退伍、立功受奖、相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等证件证书。
 
  (四)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初审结果,按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通知要求,由本人根据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复核。
 
  四、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检和政审。
 
  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3)。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水域救援专业岗位需要加试200米游泳测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三)体检和心理测试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入职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理。体检标准符合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根据测试当天结果,不予补测,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招录。
 
  体检、心理测试过程中,招录对象要如实向体检或消防部门如实说明个人有无手术史、疾病史,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政审
 
  单位对体检和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录用
 
  (一)综合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政审综合成绩,按招录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因下列情况导致招录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拟录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届毕业生逾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情况。
 
  六、待遇与管理
 
  (一)被录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管部门统一管理,参加岗前培训。
 
  (二)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同类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参加企业社保统筹,年薪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三)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四)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表
 
  附件2.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江苏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190人公告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促进队伍正规化发展,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计划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90名(限男性),驾驶员岗位、水域救援专业岗位的优先。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结合《无锡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高中同等学力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18至30周岁(出生时间为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驾驶员岗位可放宽到35周岁(出生时间1989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
 
  3.驾驶员需持准驾B2类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4.水域救援专业岗位需具备游泳技能;
 
  5.身高165厘米以上;
 
  6.符合征兵政治考核工作基本要求,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优先条件:(1)工作期满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2)退役军人;(3)地方职业学校消防专业毕业生;(4)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等。(5)水域救援专业岗位持游泳运动员等级证、救援员证、冲锋舟驾驶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优先。持海事部门颁发的船员证、船舶驾驶员证、船长证、轮机员证、轮机长证同等条件下优先。
 
  (十一)急需岗位及具有专业特长人员可视情放宽招录条件,由支队专职队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支队首长批准后,可优先录用。
 
  三、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8日9:00—9月4日12:00(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4日12: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法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wxxfzzd@aliyun.com,邮件标题需以:“姓名+专职队员报名+报名岗位名称”(详见附件1)命名,报名材料均以电子版(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形式)发送,且保留原件和复印件以便后期查验。
 
  2.报名人员也可携带纸质版报名材料(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到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无锡市经开区太湖新城梁南路9号)岗亭旁招录办公室,现场报名。
 
  3.只接受本人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报名。
 
  4.咨询电话:0510-6878801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半,下午两点至五点)
 
  5.所有报名人员请加QQ群:819570492。后期所有通知将以群通知为主。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电子版填写,附1寸彩色免冠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学历验证材料。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点击“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其他证明材料:驾驶员提供准驾B2类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根据个人情况提供退伍、立功受奖、相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等证件证书。
 
  (四)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初审结果,按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通知要求,由本人根据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复核。
 
  四、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检和政审。
 
  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3)。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水域救援专业岗位需要加试200米游泳测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三)体检和心理测试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入职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理。体检标准符合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根据测试当天结果,不予补测,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招录。
 
  体检、心理测试过程中,招录对象要如实向体检或消防部门如实说明个人有无手术史、疾病史,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政审
 
  单位对体检和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录用
 
  (一)综合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政审综合成绩,按招录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因下列情况导致招录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拟录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届毕业生逾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情况。
 
  六、待遇与管理
 
  (一)被录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管部门统一管理,参加岗前培训。
 
  (二)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同类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参加企业社保统筹,年薪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三)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四)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1.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表
 
  附件2.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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